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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方案公布作文 文案

2019-03-11 综合文案 类别:材料 1200字

下面是文案网小编分享的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方案公布作文 文案,以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方案公布作文  文案

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方案公布作文 文案:

今天下午,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方案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另外,职工如果未领够139个月即死亡,养老金余额可继承。
【改革后养老金如何计算?】
①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②个人工资超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基数。
试想,此次改革,将令多少以公务员、事业编身份引以为傲的社会“佼佼者”如丧考妣。曾几何时,他们“身居高位”,在“双轨制”内也是“养尊处优”,养老金待遇优于企业是他们最引以为傲的名片之一。而今一经破除,他们忧心忡忡之余,对改革后的工资待遇又有着何种期待?接下来,骚年君将对此进行浅层解读:
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多缴多得 长缴多得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今日公布。《决定》要求,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决定》要求,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改革大潮浩浩汤汤,顺之则昌,逆之则亡。
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一时间,“改革”二字迅速飙升至2014中国最流行的词之一,无论人们走到哪都能听闻改革之声、见闻改革之行,此次的养老金“并轨制”改革已获通过,我们知道,这次改革是“全国一盘棋”,在全国范围内同步施行。诚然,这是一个良好的初衷,在中国这样一个拥有者世界上最庞大公务员系统的国家里,统筹兼顾不失为最好的改革方法,但同时,改革同步施行将对体制内产生重大影响,公务员系统内受到的冲击我们也不可忽略。在八项规定出台以来,“灰色收入”的剧减、福利待遇的削弱,连曾经的公车私用也被列入国家级的“公车改革”名单,中央的如此种种“狠招”直接导致很多体制内的人士纷纷“下海”,另谋生路。改革浪潮来势之凶猛,前所未见,接连一系列的改革终究还是没有把养老金“双轨制”的破除给遗漏。然改革乃大势所趋,尽管你体制内的“大亨小亨”们再叫嚣再抱怨,中央还是要改,因为,这是阻碍社会发展的体制弊端,这也仅仅只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皮毛”。改革是确定了,无外乎你要不要去适应,所以很多体制内的人士,就算你想挣扎反对,也是无济于事。同时,企业的“熊孩子们”又迎来了笑脸,盼了这么多年终成现实,这也是中央给他们2014年圣诞节最好的“礼物”。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还有村。
虽然“双轨制”被破除了,但总不会因破除了就没有人为国家“打工”了吧?诚然是不可能的,即使有一大批公务员即将“下海”,但还是会有大量的“小鲜肉”在争先恐后的往体制内挤啊,这说明了什么?这只能说明体制内还是有着其不可替代的优势与好处,除了本身就有的较高的社会地位以外,在养老金“双轨制”被破除后,中央必将重视公务员的工资问题,这其中,特别是中西部地区以及基层公务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问题肯定是会进行相应的改革的,工资的“普涨”也不能说是不可能。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这也给很多体制内的“屌丝”实现“逆袭”创造了契机。在养老金“双轨制”破除并全国同步施行这盘棋下完之后,公务员也会相应的迎来一个“涨薪春天”。

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方案公布作文 文案:

国务院今年初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决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
10月27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2015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备案工作已完成。下一步工作将继续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记者注意到,进入10月份以来,云南、甘肃、陕西、湖南、湖北、天津、黑龙江等多地密集公布了养老金并轨实施意见和办法,再加上此前已经出台方案的四川、山东、上海、江苏、福建、吉林等地,目前已经公布养老金并轨方案的省份至少已有13个。
观察上述各地实施意见和办法,其主要内容均与“国家版”的规定一致,即:从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职工相同的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制度,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都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
不过,对于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各地的规定却有所差异。例如,云南等地明确,机关单位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而上海则在实施办法中明确,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确定。
众所周知,我国虽是处于发展中国家,但是老龄化程度却已进入发达国家的行列,呈现“未富先老”的特征,给养老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国家也一直在想办法解决养老的问题。譬如逐渐开放二胎政策,修改养老政策等。近日,湖南等13省公布养老金并轨方案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在新公布的养老金并轨方案中,多地方案提出设立10年过渡期,确保“中人”(改革以前参加过工作,改革以后退休的人员)待遇不降低。各地还提出了“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在养老待遇方面,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待遇差也是一直以来人们关心的问题。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者表示,当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年涨幅差不多在10%左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适当降低涨幅,这样增幅一大一小,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待遇差”将会逐步缩小。
养老问题一直是横亘在很多人心里的一把重担,很多人家中都是独生子女,因此,很多家庭都是要负担4个老人的生活,这对于年轻家庭来说是非常大的压力。老龄化的加速对经济、社会都将产生巨大的压力。政府应当及时调整政策,完善养老政策,减轻养老负担。

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方案公布作文 文案:

13省养老金并轨改革是千呼万唤使出来。老百姓要怎样才能体验到这次养老金并轨带来的权益,下面我们一起来养老金并轨最新消息:
养老金并轨最新消息:近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备案工作已完成。
自国务院的《决定》发布之后,四川、山东、上海、江苏、福建、吉林、湖南等地陆续出台了养老金并轨方案。进入10月后,各地进程明显加快,云南、甘肃、陕西、湖北、天津、黑龙江等地相继公布了养老金并轨实施意见和办法。截至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向社会公布了养老金并轨方案的省份至少已达13个。
养老金并轨后怎么交
各省之间缴费工资基数计算有所不同
虽然各地都按照国务院的《决定》,统一规定了单位与个人缴纳基本养老金的比例,但是对于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各地的规定却有所差异。
例如,黑龙江、天津、湖南、甘肃、福建、吉林、云南等省市明确规定,机关单位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而上海则在实施办法中明确,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确定。
个人养老金怎么计算
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是各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非常关心的问题,陕西省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周女士对本报表示,这次改革中,自己最关心的事情就是缴费基数是多少。周女士任职18年,月收入5020元,其中基本工资只有1700元。“要是按照1700元的工资缴费,那可就亏了。”周女士说。
关于各省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计算方案不同的原因,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对本报分析说,“两个办法各有千秋,其中,分项合计的办法要简单一些,个人也没有什么意见。如果依据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来确定,那么,如果今年涨工资了就会出现一个缺口,就是说基数缩小了,这样,就也许有人会有意见。”
多地设立10年过渡期
各省落实养老金并轨方案的过程中,养老金待遇会不会下降成为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遍担心的问题。对此多省都提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对于2014年10月1日改革前退休的“老人”及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来说,此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养老待遇的影响不是很大。但是,“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尤其是改革后10—20年内退休的人员来说,其养老金待遇可能会出现一个‘洼地’。”郑秉文说,“设立10年过渡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样的‘洼地’。”
此前,国务院在相关《决定》中已经明确,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实行过渡性措施。
多地在养老金并轨实施意见和办法中都对中央的决定做出了细化,黑龙江、陕西、山东、福建、吉林、甘肃、天津、云南均明确提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方案公布作文 文案:

从辽宁省人社厅获悉,《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出台,标志着辽宁省养老金“并轨”方案落地。
辽宁省将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设立10年过渡期,确保“中人”(改革以前已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人员)改革后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过渡期内“中人”退休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的原则。立足省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此次改革范围包括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和人员,是指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和在编人员。对于应转企改制但尚未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附注:
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一)2014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二)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以下简称“中人”),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为: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后退休的工作人员执行新办法。
(三)2014年10月1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四)2014年10月1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


结语: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方案公布》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方案公布》优秀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写《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方案公布》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