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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管理系统方案作文 停车管理系统方案怎么做文案

2019-03-10 综合文案 类别:其他 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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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管理系统方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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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传统停车场管理存在着管理成本高、劳动强度大、服务效率低、资金流失和车辆失窃严重等各种弊端,无法保障投资者的收益及停放车辆的安全,因而严重制约了停车场事业的发展。
第一章系统总体概述
1、1前言
车安科技公司专业从事智能交通技术的研究、开发及工程实施,在多年从事野外全天候环境下的交通控制技术研究和智能楼宇一卡通系统的基础上,开发的整合型感应式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具有技术先进、可靠性强、征稽管理功能强的特点,是物业管理部门停车场现代化,堵塞征费漏洞的明智选择。
传统停车场管理存在着管理成本高、劳动强度大、服务效率低、资金流失和车辆失窃严重等各种弊端,无法保障投资者的收益及停放车辆的安全,因而严重制约了停车场事业的发展。
本图像型感应卡停车场管理系统借鉴了国际上发达国家同行业的先进管理模式,采用了国际上最先进的感应式ID卡、单片及微型计算机技术,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开发了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及核心技术的停车场管理系统。
车安系统采用非接触式操作,具有方便快捷、收费准确、稳定可靠、适合国情、安全性好、形式灵活、功能强大等众多优点。
车安科技系统自开发后使用以来,已先后在中国大陆发达城市各地安装使用了上千套。经众多用户的使用证明,该系列产品能够有效地解决人工管理停车场所存在的问题,深受业主、车主双方好评。几年来,在国内同行的努力下,已成功地替代了国外纸带式条码卡、磁卡、接触式ID卡等落后的收费系统而成为当今停车场设备的主流,对中国停车场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2系统概述
车安停车场采用感应卡停车场管理系统,在停车场的出入口设置一套出入口管理设备,使停车场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场所,进出车只需将ID卡在读卡箱前轻晃一下,系统即能瞬时完成检验、记录、核算、收费等工作,挡车道闸自动启闭,方便快捷地进行着停车场的管理。
进场车主和停车场的管理人员均持有一张具有自己私人密码的非接触ID卡,作为个人的身份识别,只有通过系统检验认可的ID卡才能进行操作(管理卡)或进出(停车卡),充分保证了系统的安全性、保密性,有效地防止车辆失窃,免除车主后顾之忧。
车安管理卡分级发行、确定权限,以杜绝管理人员作弊。任何一张管理卡持有者上机操作前均要凭卡进行操作登记。对出口值班员来讲,操作登记完毕后则可进入收费管理,期间该出口所有收费均自动记入该值班员名下并存入电脑数据库。由于值班员持操作卡受权限限制,不能进入系统中更高的软件菜单项,所以对电脑所记录的数据无法干涉;上级管理者可以凭卡随时查询,核对或打印一个值班段或任何一段时间乃至整个停车场的工作记录。这样就从根本上杜绝了停车费用流失和财务统计的失误,同时系统自动运行,杜绝了人情车、霸王车造成的经济损失。
车安停车卡可根据需求不同,分别发行月租卡(月票卡)、储值卡、特种卡(免费卡)和时租卡(临时卡)四种类型的卡:月租卡和特种卡以时间为限额;储值卡以余额为限额;临时卡随到随取,简捷方便;另外月租卡与储值卡实行预交费用,使车场管理简明、主动。系统支持三种车类的不同收费方式,以满足按车类分别收费的要求。
电脑自动计时、计费,特殊卡、月卡自动识别,临时卡人工收取现金,服务快捷高效,电脑显示屏及收费POS屏同时显示停车时间与应收费用,卡上余额或有效期限,收费透明度高,票箱显示屏还提示指导住户使用停车场,并以文明语言问候致意,使住户心情舒畅,以吸引更多使用者,提高使用效益。
车安系统配套的电动挡车道闸具有防抬杆、防砸车功能;系统的检测装置采用先进的数模转化技术,抗干扰能力强,适应各种恶劣环境,具有灵敏度与可靠性同时提高的独到之处;系统可随时查询车位。
车安停车场系统还在停车场的出入口各安装一台高解析度彩色固定摄像机、固定支架、自动光圈手动对焦镜头,可24小时监视车辆出入情况,可看清车牌号码。当有车辆驶入车场时,摄像机将信号通过视频电缆传输到停车场管理系统中,存入数据库中;当有车辆驶离车场时,车辆除应交纳必要的管理费用外,驶离车辆的所有资料(车牌、型号、颜色等)都必须与驶入车场时的资料对比相同,闸杆才升起,让车辆通过。
1、3系统功能
采用车安系统可以显著地降低停车场的营运成本,本系统采用了最新的计算机及感应式ID卡技术,能有效地控制、监测、管理停车场的运作,它配置灵活容易满足用户的需要。
车安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是建立在RS-422工业分布网络的基础上。这种网络通过两对双绞线或四苡屏蔽线、光隔离长线驱动器与控制管理微机的RS-232接口连接,距离可达5公里,它以最大的可靠性和灵活性提供实时数据传输。
管理中心采用一台微机通过上述RS-422网络对整个停车场系统进行监控,管理月租卡持有人的资料,产生诸如停车状况、账目、持卡人名单等报表。使用的软件都是基于当前最新的MicrosoftWindows软件开发的,具有兼容性强、界面友好、易于操作。另外,它具有广域连接性,对于单机系统,管理中心可以存储所有系统信息在其本身的数据库中;当系统以LAN方式运行时,数据库服务器可以存储所有信息。
入口完成出卡、读卡、控制挡车器等操作。对于时租卡在出口收费处付款;付款后,顾客即可驱车出停车场。对月租卡顾客,则无须每次停车都去付款,他们的停车费是按月支付的;但必须采用迂回措施防止他们“一次入,多次出”或“多次入,一次出”。对于储值卡顾客,也无须每次停车都去付款,它们的停车费事先存储在卡中,每次停车系统自动从卡中扣除。对于特种卡顾客,则直接出入不受操作员的控制。
车安停车场电脑收费系统可以处理各种票卡,本系统使用的票卡有:时租卡、月租卡、特种卡、储值卡等。票卡是瑞士公司的感应式ID卡或客户自选的其它品牌的IC或ID卡,以便实现一卡通功能。
时租卡:
由入口票箱发出的票卡,停车费由停车时间决定,持此票卡在出口收款处前付款;付款后管理员收回此票卡,再重新放入入口发卡机内。
月租卡:
月租卡持有者可以在有效时间段内随时进出停车场;停车费每月结算一次(也可以免费),对于月租卡设有防迂回措施,防止“一次入,多次出”或“多次入,一次出”;另外,设置时间段可以限制使用时间。
特殊卡:
在一段时间内(如会议期间),持此卡人可以自由地出入停车场。
储值卡:
储值卡持有者事先付款将金额存入卡中,停车时系统自动从卡中扣除停车费用。余额不足时必须再充值,否则无法继续使用。
1、4系统主要特点
全自动化与管理化,可减少人工成本。
可接受时租卡、月票卡、储值卡及特殊卡,还可以处理免费票、丢失票的情况。
在所有的关键位置(包括机械、电气、硬件、软件及报表等)都设有安全措施,以确保停车场的营业收入安全。
各站点都通过RS-422工业标准网络联结管理中心;各站点设有可靠的单片机,可保证即使管理中心出现故障时,它们也能独立工作。
模块化的结构,利用标准的可更换的电子部件,很容易进行系统的升级与扩充,从而减少维护费用。
功能强大的、可靠的中央管理中心可以监控所有的远端的站点;完善的数据库管理及各种报表的产生。
在入口和出口设有微机控制的出卡机和读卡机,并由全字库LED中英文显示屏显示相关信息;对于时租卡和月租卡可使用同一读卡机。
采用高速摄像监控、实时记录车型和车牌、进行车辆出入对比,有效地防止盗车行为,保障了停车场管理人员和车主的利益。
管理中心、收费处使用的软件都是基于当前最新的MicrosoftWindows软件开发,并采用大型MicrosoftSQLServer数据库,具有兼容性强、界面友好、易于操作等特点。
车安科技系统软件具备完善的财务监控和统计报表,有效地堵住了资金的流失和财务上的漏洞收费处设备可以集成在管理中心里,即管理中心兼有人工收款功能。主控中心可通过网络实时查询财务报表。控制电脑系统具备联网功能,司机持卡可在同区域的任一停车场停车,而不用重新登记。主控中心可获取任一停车场的车场资料及收费资料。卡片可配合出入口控制、考勤管理、巡更系统、消费系统使用,实现办公室门锁、通道、电梯等一卡通用,完全免除钥匙。
第二章系统方案设计
2、1总体设计
本次方案设计,严格本着科学性、先进性、可靠稳定性及经济性的原则,在对设计图样和工程实地经过缜密研究的前提下,考虑了优质器材选择和性能价格比等诸多因素后,充分接纳工程顾问方的建议,并结合多年工程经验设计出这套方案,以供参考。
根据停车场的实际情况,我们为整个停车场的管理系统选用1套感应式ID卡电脑收费系统。采用感应式ID卡控制1个停车场入口和1个停车场出口,实行出口电脑监控和收费,使停车场管理建成方便,安全,高效的控制体系。
本停车场有1个入口,1个出口。在进入停车场的每个入口车道处安装1套入口控制设备,在停车场的每个出口车道处安装1套出口控制设备,并在每个出口处设立1个出口收费处,安装1套电脑收费管理设备。停车场的收费管理、月租卡储值卡、特种卡的发售均由管理中心的管理电脑完成。
车安科技停车场系统不仅对月租卡车辆进行收费管理,而且允许外来临时车辆进入停车场并进行临时收费。为了防止不法分子偷停车卡后再入停车场偷车的情况发生,采用像捕捉卡将入口处摄取的车辆图像存入计算机图像数据库中;当车辆出场时,计算机自动调出此入口图像与出场车辆进行人工识别,确认同一卡号,同一车辆时放行
2、2入口设备及流程
入口部分主要由入口发卡机、电动栏杆、车位显示屏、车辆检测设备、对讲机、彩色摄像机组成。
临时车进入停车场时,设在车道下的车辆检测线圈检测车到,入口处的发卡机面板显示屏则灯光提示司机按键取卡。司机按键,发卡机内发卡器即发送一张ID卡,经输卡机芯传送至出卡口,并完成读卡过程。同时启动入口摄像机,摄录一幅该车辆图像,并依据相应卡号,存入出口收费处的计算机图像数据库中。司机取卡后,电动栏杆起栏放行车辆,车辆通过车辆检测线圈后自动放下栏杆。
月租卡车辆进入停车场时,设在车道下的车辆检测线圈检测车到,司机把月租卡在入口票箱面板感应区10公分距离内掠过,票箱内ID卡读写器读取该卡的特征和有关信息,判断其有效性;若有效,启动入口摄像机,摄录一幅该车辆图像,并依据相应卡号,存入出口收费处的计算机数据库中。电动栏杆起栏放行车辆,车辆通过车辆检测线圈后自动放下栏杆;若无效,则灯光报警,不允入场。
停车管理系统方案(二)
一、外滩中信城介绍
外滩中信城位于上海市的四川北路与海宁路交汇处,是外滩CBD、陆家嘴CBD和北外滩CBD的“金三角”区域。中信城为一座集五星级酒店式公寓、大型购物商场、休闲广场、现代商务楼和高档住宅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大型国际化复合型社区。基地面积5、8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其中有外滩好望角五星级酒店式公寓43层,包括SOHU大堂、多厅影院、4个SOHU共享空间、落水中庭、斜向中庭;超级购物中心;休闲广场;水岸观景高档住宅;名都中心商务楼等。
二、中信城项目背景
该方案采用临时用户自助取卡,拍取图像存档,系统自动分配车位并进行准确引导,具备路线规划功能,显示各个区域的余位状况,在每个车位上方安装车位检测设备及状态指示灯,当该车位分配出去后,指示灯闪烁,便于客户快速便捷的找到属于自己的车位,并方便管理端对车位的监控。
方案实现每个出口可以收费的同时还在场内进行集中收费管理;收费后,用户车辆可在通过出口吞卡设备时送还卡片出场,增加车辆出行效率。VIP用户可使用事先发放的远距离泊车卡片实现不停车进出场,其他功能与临时用户同样。
三、方案组成模块
1、出入口通道管理
停车场管理系统中出入口通道管理是系统的基础管理模块,是辨识管理车辆进出停车场权限、收费的部分。该部分包括:出入口控制器、智能挡车器、地磁检测器、语音提示系统、对讲系统、近距离读卡器、远距离读卡器、图像对比系统等。
进出流程
在入口通道处,来车若是长期车则持粘贴在车窗上的远距离卡刷卡进入,无需停车。若为临时车,则在入口控制器上按键取卡,取卡时必须保证车辆停在票箱正前方以保证票箱地感能够检测到车辆的存在;在车辆刷卡的同时系统将启动图像捕捉系统,抓拍车辆照片用以备案。同时导航型自动吐卡票箱的显示屏上会出现动画演示,指引用户将车停放在大概的方向;同时,在该车所行路线的导航屏上面会有该卡片的编号显示出来,当车辆通过道闸后,栏杆自动复位下落。
在出口处,若来车为长期车,则可持粘贴在车窗上的远距离卡刷卡外出,无需停车。若长期车租期将要结束,那么系统将会自动通过显示屏和语音进行提示。
如果来车为临时车,则持在入场时取的临时卡进行刷卡或交由工作人员进行刷卡,刷卡时系统将启动图像捕捉系统,抓拍车辆照片,用于比对入场时的图像,待工作人员收取停车费并确认图像或车牌无误后放行通过。若该卡片已经在停车场内设置的场内集中收费站交付过费用了,而且是在规定时间段内离开停车场的,那么只需将卡片放入自动吐卡票箱内即可,闸杆会自动升起,当车辆通过道闸后,栏杆会自动复位下落。
2、场内车位引导管理
外滩中信城项目要求针对停车场内的平面情况实现停车场内的区域管理,即实现停车场内的车位余位统计和余位信息发布,引导行使在停车场内车辆快速寻找到有余位的停车区域。
系统要求:
1)在停车场的每个主入口设置剩余车位显示屏,分别显示每个区域的剩余车位。
2)在停车场的每个主入口设置系统信息屏显示车场区域划分详细情况,能够正确的引导驾驶员按照最简便的路径泊车。
3)在车场的每个区域入口设置车位显示屏,显示本区域的的剩余车位数量。
1、区域引导流程
在停车场的设计中,考虑到停车场内车位数量众多,且分散在不同区域,不同楼层。为了让进入停车场的临时车辆能够相对快速和准确的找到停车位,我们对停车场进行分区,在停车场的主入口处以及每一个区域的入口处发布各区域或者当前区域的余位信息。
那么我们如何来准确引导车辆,并计算每个区域的余位数量呢?
停车场管理系统可以通过双向的地感检测器来实现进出某一个区域的车辆计数。即在需要计数的区域的出入口安装带两个地感线圈的地磁检测器来判断经过车辆的进出方向,从而得到区域内的车位余数。最后由管理系统实时发布到对应的信息显示屏上。
关于区域余位信息显示屏的设计,我们提供了多种解决方案,根据不同需求的物业可以进行定制。可是立式的信息发布屏支架,也可是悬挂式灯箱,还可是简单的在一些出入口上方安装简易LED条屏。
2、其他车位引导方式
经过立方团队的潜心研发,我们同时提供基于视频识别器的精确车位引导和基于超声波的车位引导。
视频识别精确引导:我们在场内每一个车位上方安装视频识别器,车辆进入车位,识别器抓拍到车牌,车位上前方的车位灯显示有车,引导余位显示屏减一;车辆离开,识别器检测不到车牌,显示无车,引导单元显示加一;同时,区域引导屏持续不断的轮巡引导单元,将余位信息及时反应在区域引导屏和入口处的总组合屏上。
超声波识别精确引导:我们在每一个车位上方安装超声波探测器,利用超声波测距原理检测该车位上是否有车,若有车,车位上前方车位灯显示红色,引导单元减一;若无车,车位灯显示绿色,引导单元加一;同时,区域引导屏和管理中心不断轮巡引导单元,将信息及时反馈到总显示屏和区域引导屏。
3、场内收费管理
外滩中信城项目考虑到停车场内车位数量众多,如果在车辆进出的高峰时段,可能会引起出口的拥堵。为了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可以在人员进入车场的通道口(如地下车库电梯厅)设置多台自助缴费终端,提供场内收费服务。场内缴费能够节省车主在出口处的占道时间,有效的避免了交通拥堵情况。
车主可在出口处将付费后的停车卡投入票箱,票箱自动识别确认后开启道闸放行,并语音提示“欢迎再次光顾!祝您一路顺风!”车主顺利出场;
车主也可在离场前先到设立在场内缴费窗口交费,在办理毕付款手续后一定时间内,拿着付费后的停车卡驾车顺利出场;
我们可在管理端设置交费后的滞留时间间隔,如超过时间仍未出则收取滞纳金。
4、取车查询
考虑到该项目中有商场的存在,那么停车场内停放的车辆肯定有大部分是临时用户或非经常性停车者,那么此类用户可能对于停车场内的环境不会很熟悉,为了给停车者提供良好的服务,避免停车者在取车的时候四处寻找自己的车辆,我们在人员进入车场的通道口或商场电梯口设置取车查询终端,提供取车查询引导服务。
在停车场内或商场电梯口设置取车查询终端,终端平时显示停车场该层的整体平面地图(或者本项目的宣传短片),直观的显示区域名称、位置和已经使用的情况。
当用户在查询终端上刷车辆入场时的停车卡后,终端地图上将显示该终端位置至其车位的行走线路。如果用户的车辆不在当前楼层,则友情提示用户至另一层。
如果终端显示了行走线路,车位灯将开始闪烁一段时间,给予取车用户醒目的提示。
四、立方智能停车场方案优势明显
上面我们对中信城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做了比较详细的说明,主要介绍了该项目中所运用到的车辆出入管理、自助缴费、车位引导和取车系统。该项目运用到的方案可以说是实现智能停车的非常先进的方案。
1)模块化设置:系统全部采用模块化设计,对于远距离识别、图像对比、车牌识别、车位引导、取车、语音提示、自助缴费等功能都可以进行灵活配置;不采用某一块功能不会影响其他功能的正常使用;
2)快速停车、精确寻车:特别要提出的是,系统支持余位计数和自动分配,是我们进行车位车位引导、取车查询等功能的基础;能够让车主及时而快速的找到车位,且可通过车位查询机及时找到爱车;
3)收费功能强大:针对不同类型的车辆具有不同的收费标准,长期车可分为按年收费、按季收费、按月收费、计时收费、计次收费、一次性收费、不收费和按时段收费(时段优惠)等;而对于临时车则可分为:按是收费、按次收费、按次收费、时段收费等情况;
4)脱机运行:系统特别采用快速写卡技术,临时车辆入场数据全部写入卡片内部存储空间,同时出口控制机内置硬件计费模块,在系统脱网时,收费管理系统可切换至脱机运行模式,出入口之间无需通讯,就可以完成对临时车辆的收费,做到了真正的脱机运营;
5)防跟车倒车:系统防止前一辆合法车刷卡而后一辆车不刷卡根入的情况。防跟车现像产生时,系统内采用文字,声效进行报警,并可以安需要产生动作输出;同时,系统可以有效的防止车辆“逃卡”和“逃费”行为,当车辆取卡,系统放行后,若车辆不正常进入而从当前通道倒出时,系统将会产生各种方式的报警。

停车管理系统方案作文 停车管理系统方案怎么做文案:

(二)按照核准的线路、站点、班次、时刻、车辆载客限额营运;
(三)按照核准的营运收费标准收费;
(四)在规定的站点或者核准的共用招呼站安排上下客;
(五)按照规定报清线路名称、车辆行驶方向和停靠站点名称,设置电子报站设备的,应当正确使用电子报站设备;
(六)保持车辆整洁,维护车厢内的乘车秩序;
(七)不得将车辆交给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营运;
(八)车辆不得在站点滞留,妨碍营运秩序;
(九)为老、幼、病、残、孕妇及怀抱婴儿的乘客提供必要的乘车帮助;
(十)不得在车厢内吸烟。
调度员从事营运调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佩戴服务证;
(二)按照行车作业计划调度车辆,遇特殊情况时合理调度;
(三)如实记录行车数据。
第二十九条乘客享有获得安全、便捷客运服务的权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乘客可以拒绝支付车费:
(一)营运车辆上未按规定标明营运收费标准的;
(二)驾驶员或者售票员不出具或者不配备符合规定的车票凭证的;
(三)装有空调设施的车辆上未按规定开启空调或者换气设施的;
(四)装有电子读卡机的车辆上因电子读卡机未开启或者发生故障,无法使用电子乘车卡的。
车辆营运中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行驶时,乘客有权要求驾驶员、售票员组织免费乘坐同线路同方向的车辆,同线路同方向车辆的驾驶员、售票员不得拒绝;驾驶员、售票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安排乘坐同线路同方向车辆的,乘客有权要求按照原价退还车费。
第三十条乘客应当遵守《乘坐规则》。违反《乘坐规则》,经劝阻拒不改正的,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可以拒绝为其提供营运服务。乘客乘车应当按照规定支付车费。乘客未按规定支付车费的,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可以要求其补交车费,并可以对其按照营运收费标准的五倍加收车费。
第四章设施建设和管理
第三十一条本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和预留的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用地和空间,未经原审批单位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改变其用途。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鼓励并参与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大型的公共汽车和电车站点设施以及停车场地。新建、改建、扩建公共汽车和电车站点设施以及停车场地,应当符合本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发展规划、线网规划和场站规划。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市交通局或者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公共汽车和电车起讫站点设施:
(一)新建或者扩建机场、火车站、客运码头、长途汽车站、轨道交通车站等客流集散的公共场所的;
(二)新建或者扩建大型公共设施的;
(三)新建或者扩建具有一定规模的居住区的。公共汽车和电车站点设施以及停车场地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通知市交通局或者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参加验收;未按规定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未经市交通局或者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不得将场站设施关闭或者移作他用。
第三十三条线路站点应当按照方便乘客、站距合理的原则设置。经营者应当在线路起讫站点设置车辆调度、候车设施,张贴《乘坐规则》、营运收费价目表以及乘客投诉电话号码。新辟线路的起讫站点,应当分别设置上客站和下客站。
第三十四条经营者应当按照市运输管理处规定的统一标准,在公共汽车和电车站点设置站牌(包括临时站牌,下同)。公共汽车和电车站牌应当标明线路名称、首末班车时间、所在站点和沿途停靠站点的名称、开往方向、营运收费标准等内容,并保持清晰、完好;营运班次间隔在三十分钟以上的线路,还应当标明每一班次车辆途经所在站点的时间。
第三十五条政府投资建设的共用站点,由市交通局或者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授权经营单位协商采用招标或者委托的方式,确定日常管理单位;其他共用站点,由市交通局或者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产权所有者协商采用招标或者委托的方式确定日常管理单位。共用站点管理单位应当维护共用站点内的营运秩序,保持安全、畅通。进入共用站点营运的驾驶员、售票员,应当服从站点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三十六条在营运车辆上设置广告,除应当符合有关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外,广告设置的位置、面积、色彩应当符合公共汽车和电车营运管理的有关规定。车厢内不得播放有声广告或者散发书面广告。
第三十七条电车供电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定期对电车触线网、馈线网、变电站等电车供电设施进行维护,保证其安全和正常使用。电车供电设施发生故障时,电车供电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尽快恢复其正常使用。电车供电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供电设施保护标志。
禁止下列危害电车供电设施安全的行为:
(一)损坏、覆盖电车供电设施及其保护标志;
(二)在电车触线网、馈线网上悬挂、架设宣传标语、广告牌或者其他设施;
(三)危害电车供电安全的其他行为。
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危及电车供电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与电车供电单位协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运输超高物件需要穿越电车触线网、馈线网的,运输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并书面通知电车供电单位。
第三十八条本市的主要机动车道,应当开设公共汽车和电车专用车道、港湾式停靠站;符合条件的单向机动车道,应当允许公共汽车和电车双向通行;符合条件的主要道口,应当设置公共汽车和电车优先通行的标志、信号装置。市交通局或者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市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公共汽车和电车专用车道的规划。公共汽车和电车优先通行、专用车道开设和站点设置的办法,由市交通局会同市公安、市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投诉
第三十九条市交通局和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执法总队、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区县运输管理机构、区县交通执法机构应当加强对公共汽车和电车营运活动的监督检查。上述部门从事监督检查的人员应当持有行政执法证件。
第四十条市运输管理处、区县运输管理机构和经营者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接受乘客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投诉。
第四十一条经营者应当自受理乘客投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乘客对经营者的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市运输管理处或者区县运输管理机构申诉。市运输管理处或者区县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乘客投诉或者申诉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四十二条市运输管理处或者区县运输管理机构可以向经营者核查投诉及投诉处理情况。市运输管理处或者区县运输管理机构向经营者核查投诉及投诉处理情况的,应当向经营者发出核查通知书。经营者应当自收到核查通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或者处理意见书面回复市运输管理处或者区县运输管理机构。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线路经营权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和电车营运的,由市交通执法总队、区县交通执法机构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市交通执法总队、区县交通执法机构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可以将营运车辆扣押,责令行为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交通局、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吊销其线路经营权证书:
(一)将线路经营权发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
(二)擅自转让线路经营权的。
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执行客运服务、行车安全等营运管理制度的,由市交通局、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市交通局、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吊销其线路经营权证书。有第一款、第二款行为,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严重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市交通局、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吊销其部分或者全部的线路经营权证书。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营运车辆无营运证或者驾驶员、售票员、调度员无服务证的,由市交通执法总队、区县交通执法机构责令经营者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并可处以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驾驶员、售票员、调度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交通执法总队、区县交通执法机构可处以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市交通执法总队可以吊销其服务证: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的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不遵守从业人员服务规范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未按规定组织乘客免费换乘或者退票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不服从共用站点管理人员管理的。
第四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交通执法总队、区县交通执法机构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并可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超过核准的车辆载客限额营运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按备案的线路行车作业计划营运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装有空调设施的车辆未按照规定营运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营运车辆不符合要求的。
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交通执法总队、区县交通执法机构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并可处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将行车作业计划报备案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未在规定的站点或者核准的共用招呼站安排上下客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未按核准的营运收费标准收费,收费后不出具等额车票凭证或者拒收通用乘车票证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连续两个月内,经营者的驾驶员、售票员、调度员违章率超过百分之二的。
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交通执法总队、区县交通执法机构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擅自终止营运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的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擅自实施营运调整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公开告示营运调整情况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不服从统一调度的。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交通执法总队、区县交通执法机构责令行为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五款规定,经营者擅自将场站设施关闭或者移作他用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未按规定在线路起讫站点设置车辆调度、候车设施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未按规定设置站牌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维护站点营运秩序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在营运车辆上设置广告的位置、面积、色彩不符合公共汽车和电车营运管理要求的。
(六)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车厢内播放有声广告或者散发书面广告的。
(七)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规定,危害电车供电设施安全的。行为人的违法行为造成财产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市交通局和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执法总队、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区县运输管理机构、区县交通执法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对客运监督检查人员执法的监督制度。前述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对市交通局或者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执法总队、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区县运输管理机构、区县交通执法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条例中有关用语的含义:
(一)共用站点,是指两条以上线路共同使用的起点站、终点站和枢纽站。
(二)复线,是指总长度百分之七十以上与原线路重复的新线路,或者经过原线路主要客源段且起讫站点与原线路相近的新线路。
(三)城镇,是指中心城、新城、中心镇、一般镇。
(四)驾驶员、售票员、调度员违章率,是指违反本条例规定的驾驶员、售票员、调度员人次占持有服务证的驾驶员、售票员、调度员总数的百分比。
第五十一条本条例施行前经营者已经从事线路营运的,应当向市交通局办理取得线路经营权的手续。
汽车管理制度(三)
1、用车条件:
①中心领导检查工作、参加会议、参观学习、联系事务等。
②科室正常业务用车、联系重要工作。
③贵重设备、精密仪器等运输。
④陪上级单位人员至乡、镇检查指导工作。
⑤其它经领导批准的用车。
2、用车手续程序
①申请:上班时间,各科室根据工作计划,用车时间向分管领导申请统筹安排。
②外单位、职工私人用车、节假日及下班时间一律经中心领导审批。
3、油料供应与费用结算
①由财务科统一购买充值加油卡。
②科室用车费用列入科室成本核算;职工私人用车承担汽油费和过路过桥费,由财务科负责在用车后一周内结清。
③加强车公里油耗的核定,车公里数一律凭派车单累计确定。
4、车辆管理与维修
①驾驶员要始终保持车辆内外清洁整洁。
②存车车辆清洗后及时进库,无车库的车辆停放指定地点。
③需要进厂修理的车辆,经驾驶员提出申请,财务科审核,中心领导批复后安排送指定厂修理。修理费用由财务科审核,中心分管领导复审后按规定报销。
④财务科负责建立健全汽车档案,用车、修理、油耗、机油更换等及时记录。
5、用车纪律与违章处理
①发现驾驶员未开具派车单擅自出车的,一次罚款100元,一月内连续两次违反规定的,作待岗处理。驾驶员私自出车,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或人员伤亡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根据情况处以1000-2000元罚款,对管理不力的科室负责人罚款100-500元。
②发现加油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或未经财务科同意擅自到其他加油站加油的,不予报销,并罚款50元,视情节作待岗处理。
③违反车辆修理规定,不予报销修理费用。
④无派车单,车公里数用车科室一律不予承认。
⑤财务科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严格按规定程序修车,因科室管理不力发生违规用车的或对责任人未作处理的,一次扣科室管理分10分,并扣发当月科长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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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管理制度(一)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我办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我办的行政办公用车。
第3条 我办的办公用车统一由综合科管理。
第二章 行政用车管理
第4条 我办各科室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经综合科指派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方可出车。
第5条 各科室用车超过一天以上(包括一天),应提前一天申请。
第6条 若多个科室同时申请用车,综合科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对无法安排的用车, 综合科会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第三章 车辆管理
第7条 我办公务车辆的相关证件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综合科管理。
第8条 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在使用车辆后,应记载行使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综合科每月对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车队纪律
第9条 日常行为管理
(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2)为体现企业形象,驾驶员工作时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3)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4)未经综合科上级领导或综合科同意,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严禁私自对外经营,否则除取得收入归单位和与之相关发生的费用自理外,综合科可根据具体情节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记入当年绩效考核。
(5)任何车辆必须凭《派车单》外出,用车人应认真填写《派车单》中的内容“部门、时间、地点、用车人、用车事由及用车人要求”。填写完后由本科科长签字。
(6)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归队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需维修车辆必须先擦洗干净后再维修,否则按绩效考核扣分。
(7)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8)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9)司机对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10)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综合科负责人,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1)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2)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综合科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13)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司机同用车人必须完善用车手续,填写《行车记录》。
(14)原则上由司机负责本单位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单位车辆。非专职司机用车应在《车辆使用登记本》上登记,注意保持车辆清洁,行车后,司机有责任及时检查车况,发生问题应立刻向有关各方汇报。
(15)为保证车辆安全,除领导同意外,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第10条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车内外卫生。
(2)上班时开车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
(3)车辆排队候客时擅离车位,三五成群聊天影响工作。
(4)不服从调度,上班不按规定时间出车。
(5)擅离工作岗位。
(6)填《路单》不认真,弄虚作假,涂改、撕毁《路单》。
(7)下班不签退,不交车钥匙。
(8)事前不办理请假手续,缺勤影响工作,补休、调休、轮休未经领导批准,借车给他人驾驶或学车。
(9)服务态度不好,影响本单位声誉。
(10)遗失车上设备、证件等。
第11条 违规与事故处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③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单位共同负担。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第12条 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综合科安排办理。
第13条 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综合科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14条 车辆需要维修时,先由司机填写《维修项目单》,综合科审查后制订修理计划,车辆方可进厂修理。
第15条 单位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厂家。
第16条维修费在____元以下的,由车辆管理员报综合科经理审核;____元及以上的须由主任批准。
第六章费用报销
第17条公务用车油料及维修费根据相关凭证实报实销。
第18条私车公用依凭证报销。
第19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汽车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维护劳动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的发展,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的经营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本条例所称公共汽车和电车,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固定的线路、站点和规定的时间营运,用于运载乘客并按照核定的营运收费标准收费的汽车和电车。
第三条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交通局)是本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的行政主管部门,并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市交通局所属的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市运输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本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直接对黄浦、卢湾、徐汇、长宁、静安、普陀、闸北、虹口、杨浦等区的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市交通局所属的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市交通执法总队)具体负责本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浦东新区以及闵行、宝山、嘉定、金山、松江、南汇、奉贤、青浦、崇明等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工作。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交通运输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区县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交通行政执法机构(以下简称区县交通执法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四条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的发展,应当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并与其他公共客运方式相协调。本市根据公共交通公益事业的属性实行优先发展的原则,对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的设施建设和投资等方面实施相应的扶持政策,并形成合理的价格机制。本市鼓励在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的经营和管理领域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及管理方法。

停车管理系统方案作文 停车管理系统方案怎么做文案:

为了加强面包车的管理,节省运输费用开支,特作如下规定:
一、面包车由厂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鉴于业务需要,原则上作接待客户及协作单位之用,并作厂级领导公务用车。
三、各部室、车间如因生产经营需要使用面包车,应提前一天填写“使用车辆登记表”,并经厂主管领导签名后,交给办公室安排使用。非厂级领导如无接待任务或带货,一般不安排使用面包车。
四、为了节约开支,要求各级领导配合,力求安排正常工作日用车,休息日、节假日使用面包车,使用部门须持“使用车辆登记表”经厂长签名后交由办公室安排。司机以“使用车辆登记表”为依据,填报加班表。
五、在上班时间员工因工伤或患急病,要送医院紧急治疗的,均可以先用车,事后补办手续。
六、外单位如借用面包车,须经厂办公室同意后才能办手续借出。
七、厂领导用车由办公室协调安排。
八、因公载货用车(货物40公斤以上)由厂主管领导签批,办公室安排。
九、所有面包车路桥费、保管费由厂主管领导审核,交厂长审批,由财务部报销。
十、希各车间、部室切实配合执行以上规定。如违反规定派车的,其费用由派车人自付,如违反规定私自开车的,其费用由司机自付。
十一、面包车在晚上和厂休息日,包括节假日,规定放置厂区。
十二、面包车出入厂均需进行登记,有关登记工作由保卫部门安排门卫配合做好。
十三、凡厂休息日,包括节假日,面包车开出厂,司机必须交给门卫有厂长签名的《使用车辆登记表》,门卫才能放行。


结语:《停车管理系统方案》怎么写呢?其实习作不仅仅是引导学生利用身边的素材学习写作知识的过程,同时更是是引导学生关注生活、关心自然的一种手段。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停车管理系统方案》供大家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停车管理系统方案》作文应该怎么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