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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狼》作文 血狼犬文案

2019-03-07 初二作文 类别:诗歌 200字

下面是文案网小编分享的《血狼》作文 血狼犬文案,以供大家学习参考。

《血狼》作文  血狼犬文案

《血狼》作文 血狼犬文案:

血狼 在寂寞的黑夜,报以两声长啸 依傲世般的态度,独占山顶藐视一切 你不必害怕,也不必恐惧 用你冰冷的牙齿,撕破隐藏的危险 茹毛饮血本是你天性,何必可怜弱小 你崇尚速度和力量,信仰的只有鲜血和月光 那些愚昧的讽刺和无情的嘲笑 不必理会,那只是弱者对你的嫉妒 对于强者的挑拨 你就要撕破他的喉咙,让鲜血流向自己嘴角 咆哮!自己为自己骄傲! 怒号!站到最后,不死不灭! 哽咽!这个世界真正的强者,真少! 强者狼性,弱者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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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风席卷着雪花,它咆哮着。雪花却因此,朝更高,更远的地方飞去。
早已习惯了用凄厉的眼光看待世界,习惯蹙起眉头,露出尖利的獠牙。仿佛下一秒。那如钢刀般锋利的尖牙就能咬住猎物的脖颈。世界,在我绿莹莹的瞳孔中,早已模糊,早已被雪冰封。对,就是这样,因为我是雪狼,我的心像雪一样冰冷,寒气逼人。尽管风是怎样地咆哮,也丝毫不能使我退缩,任凭它吹卷起洁白如雪的毛发,我只会迈着步子,一步,又一步,向前走去。看见了吗?我嘴角残留的鲜血?是和敌人搏斗留下的伤疤,还是刚刚享受完猎物的美味?说什么狼种族意识强?说什么狼被打败就必须露出自己的脖颈?说什么狼群一定要有狼王?在我的世界,我就是自己的王,脖颈是我作为一匹狼的尊严,任何事,哪怕死,也绝不能使我把他暴露在其他狼下。
冰天雪地,没有一丝活物的气息。只有天上讨厌的秃鹰,尖利的叫着,在我头顶上盘旋,不肯走。哦,可怜的秃鹰,百年难遇的饥荒,你的孩子挺得过吗?恐怕蜷缩在巢中的幼鹰已快饿死。哦,可笑的秃鹰,你在我头上盘旋,,莫非是想把我叼走,献给你的孩子?呵,别妄想了,我雪狼岂会栽在你的手里,赶紧走开,别惹到我。什么?你闻到我嘴上的血腥味了吗?你两只眼睛瞪得像铜铃,你扑棱着翅膀,你要飞来了吗?不,你不会冒险,正因为你知道雪狼有多么凶猛。你不敢冒险,家里的孩子还在等着你喂食呢。
而我,依然走着,仿佛永远也不会停止。呵!你猜我看到了什么?一头正在饮水的小鹿。可怜的小鹿,河面上都早已结冰,你为何要如此不听话,离开你妈妈呢?小心点,我已经盯上你了。你难道没有注意到你身后一双藏着刀子的眼睛吗?你难道没有听见我爪子在地上摩擦发出的沙沙声响吗?好吧,看来你今天的确不太适合出门。突然,你被咬住喉咙。亲爱的,那可是致命的地方。你看到一匹凶猛的狼,尖利的獠牙死死咬住你的喉咙,它的目光甚至都使你感到阵阵寒意。你声嘶力竭地鸣叫,四只矫健的腿不停地扑腾。哦,那可是使你备受赞誉的腿,现在怎么如此软弱无力。鲜血不断涌出,我没有因它沾湿了我雪白的毛发而愤怒,相反,我因嗅到鲜血的腥味而兴奋。渐渐地,你不动了。我松开了嘴巴,没有着急享受大餐,却要在心中感叹一般:“哦,今天战绩真不错,下次你要听话点,不要独自到河边饮水了。”突然,那只秃鹰又在我头上盘旋了,真是个狡猾又难缠的老家伙,我看了看那头被我快吃完的小鹿,好吧,这些残骸就赏你了。我起身离开,听见秃鹰一声声兴奋的鸣啼。
我又蹙起了眉头,迈起了步子,朝着雪更坚定的一步,一步往前走。
初二:孙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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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不知何时何因,大家谈起它,总是否定它。我们视狼为一种贪婪、阴险、狡诈、嗜血成性的危险动物。无论是童话《小红帽》里的大灰狼,还是蒲松龄之作《狼》,呈现的都是愚蠢而恶毒的形象,但掩盖了其最本质的狼魂。而我们为什么不能从更深层的角度去了解狼、认识狼呢?狼不同于虎和豹,它们狩猎的时候是靠集体的力量,既有明确的分工,又有密切的协作,齐心协力战胜比自己强大的对手。单独的狼不堪一击,但是一群狼,一群有着严密组织与配合默契的狼,足以让狮、虎、豹、熊等谈狼色变,足以使任何比其更为凶猛的猛兽汗颜。团结的力量是多么的令人畏惧!狼在猎取的时候,常常会遇到猎物的拼死抵抗。但只要狼锁定目标,不管跑多远的路程,耗费多长时间,冒多大的风险,它是不会放弃的,不捕获猎物誓不罢休。那是永不言败的信念。狼为了在残酷的优胜劣汰的动物界生存,从不守株待兔,而是认真主动地观察和寻找目标和猎物,主动攻击一切可以攻击和捕获的对象并猎取它们。主动出击是狼魂的精髓。狼为了种族的尊严和利益,无论面对多么强大的敌人,狼会舍生忘死地冲上去与之进行殊死拼搏,要么傲立于领地,要么含笑死去……。草原上的一个夜晚,狼群准备去偷袭牧场,以猎取羊,狼王派两只最勇猛的狼去吸引狼狗,好让其它的去猎取羊。那两只狼用义无反顾的眼神望了眼狼王,毅然踏上征途。结果这两只狼在与狼狗的搏斗中死去了,但其它的狼却成功了。勇于奉献自我的精神铸就了狼魂的最高境界。在狼的生命中,没有什么可以替代锲而不舍的精神,才使狼得以千辛万苦地生存下来,这种精神千百年来,对人类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游牧民族的生活离不开狼,每天与狼亲密接触,与狼斗争。在与狼斗智斗勇的过程中,人们早已在不知不觉间拥有了狼性血液,即最真的狼魂。游牧民族一方面崇狼拜狼,一方面又杀狼,就在汲取狼魂中,他们的狼性血液迅速蔓延,豪迈而开放,不屈不饶。狼不惜一切的拼命、进取精神——狼魂,同样也鼓舞着那些古代的帝王。回顾历史,发现那些称霸一时甚至拥有统领世界能力的朝代,例如汉朝的汉武帝,清朝的康熙等,为了国家的安稳、强大,他们主动出击,决不言败,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盛世。使中华民族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在《亮剑》中,李云龙所带领的部队为什么能所向披靡、英勇杀敌、屡立战功。用李云龙的话说,就是,他的部队是一支嗷嗷叫的狼,重创日军,让日军闻风丧胆。某些年后的某一天,或许狼群会成为永远的历史。只是,不管如何,都不应忘记狼魂豪迈的精神。狼魂不应该在我们的生活中消失。狼的的坚韧、狼的拼搏、狼的自我奉献,将给我们以激励、给我们以启迪,将使我们勇于挑战困难,战胜困难,取得成功。写后小记:暑假期间,看了几篇有关狼的文章,狼总是被写成凶狠、贪婪、阴险、狡诈、嗜血成性。于是想从另一个角度写一篇有关狼的文章。本文主体分为两部分,分别写了狼的团结、主动出击、永远不言败和奉献精神,和狼魂对人类的影响。开头引出下文,结尾照应开头,深化主题。本文赞美狼魂,也告诉大家,要两面看狼,汲取狼魂的伟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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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完了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与乌鸦做邻居》、《第七条猎狗》、《雪豹悲歌》等等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狼王梦》这本书,因为它十分感人。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广阔的草原上,生活着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他十分不幸,在他怀孕时,配偶大公狼黑桑在与野猪搏斗时,不幸被野猪的尖角挑死了。紫岚几天以来的运气都很差,一直未能捕获动物,乳房空瘪瘪的。于是,紫岚铤而走险,去人类的养鹿场捉捕马鹿,滚烫的鹿血,可以促进乳房分泌出许多又香又甜又稠的乳汁。当他冒着生命危险,从报警的公鹿和小鹿的妈妈眼皮底下捉走了小马鹿。大白狗追逐着紫岚,而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紫岚分娩了!他顺利地生下了五只小狼崽。这时,一场大暴雨降临了!紫岚一家与大暴雨整整拼搏了半个多钟头,总算活了下来,但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白白送掉了一只小公狼的性命……我们大家都知道,母爱是无私的,而紫岚的爱却带着一丝冷酷。例如:蓝魂儿与另一匹小狼崽黄毛争抢一只羊腿,因为黄毛比蓝魂儿早出生两个月,力气比蓝魂儿大,所以,蓝魂儿不敌黄毛,很快败下阵来。蓝魂儿跑到狼母紫岚身边告状求援,紫鑫不但不给予帮助,反而重重的打了他一下,打地狼毛飞旋。我十分喜欢紫岚这种冷酷却刻骨铭心的爱。我想,紫岚的爪子打在蓝魂儿的身上,痛在自己的心上,而为了自己心爱狼儿的前途,他不得不硬起心肠这么做。从这件事中,我学到了:你靠自己的努力得不到的东西,靠眼泪就更得不到。对狼来说,痛苦是不能用眼泪来发泄的,要埋在心底里发酵,然后再慢慢地凝聚到爪和牙上。回想起来,我的性格有些地方与狼相似。有一次,我考场失利,考了七十多分,我十分难过,认为这次考试将会是我人生上的一个污点,再也抹不掉了。那天看报时得知:北大的一个女学生,因为自己不会洗衣服而自暴自弃,跳楼身亡,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是啊,我决不能重蹈那个女学生的覆辙而自暴自弃。第二次考试很快到来了。我认真复习,终于又考出了全班第一的好成绩。我在认为狼十分隐忍的同时,也觉得他们很聪明。因为他们知道,在狼的世界里,是没有公平和正义的,有的只是弱肉强食。所以,在他们受了委屈后,不会也不可能去报复。只能日益使自己变得强大。我要争取成为一匹隐忍而智慧的“狼王”!


结语: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你有了解过《《血狼》》作文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血狼》》,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血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