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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拉斯-巴乌作文 安德拉德巴西文案

2019-03-12 综合文案 类别:其他 2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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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拉斯-巴乌作文  安德拉德巴西文案

安德拉斯-巴乌作文 安德拉德巴西文案:

很久很久以前,在拉普兰住着一个男人,他是瓦德索镇的镇长,他非常强壮,跑得很快。每年夏季的夜晚,他的家乡瓦德索镇都会举行跑步比赛,每次他都将其余的人远远地甩在身后。瓦德索人为他们的冠军自豪,认为世界上再也找不到像他这样的人了。可是后来,他们渐渐听到传言,说山区住着一个拉普兰人,他的名字叫安德拉斯?巴乌。据说,他比瓦德索镇的那个镇长还要强壮,跑得还要快。当然,瓦德索镇上没有一个人相信这话,他们说,这纯粹是一派胡言,只是山里人自己编出来图个乐子罢了,那么就随他们去说吧!
这个冬天又长又冷,瓦德索人都忙于考虑防狼的问题,就不怎么去想安德拉斯?巴乌了。在一个霜冻的日子,安德拉斯?巴乌突然出现在瓦德索小镇。镇长很高兴能有机会一显身手,他立即去见安德拉斯,要说服他跟自己比一场。他走在路上,看到了停在岸边的一艘八桨大船,脸上闪起愉悦的光芒。“就是这个了,”他大笑道,“我要让他跳过这艘船。”安德拉斯很愿意接受挑战,他俩很快就定下了比试方法:谁能跳过大船,而脚不碰到船,谁就赢了,还能拿到一大笔奖金。于是,两人向海边走去,身后还跟着许多镇上的居民。
大家推选出一个老渔夫站在船边做裁决,以确保比赛公平。因为安德拉斯是外乡人,大家就要他第一个跳。他走向沙地上插着旗杆的起点,向前跑去,干净利落地一跃,轻松跳过了船。围观者为他欢呼,他的表现也确实值得赞美,不过大家更加焦急地等待着镇长的出场。他走过来了,比安德拉斯高出几英寸,也更强壮。他同样跳得很高很棒,但是落地时,他的脚跟擦到了船边。难堪的沉默笼罩着围观的人群,不过安德拉斯只是大笑起来,满不在乎地说:“镇长,你跳得就差那么一点点,下次你一定会做得比这次好。”
镇长听了对手轻蔑的话,气得满面通红,他立刻回答:“下次你要做的事会比这次难。”他不理会朋友们的安慰,沮丧地回家。安德拉斯把赢来的钱放进口袋,也回家了。
第二年春天,安德拉斯赶着自己的驯鹿,沿着一道大峡湾前往瓦德索镇西部。有个男孩在路上看见他,就赶快跑到镇长那里告诉他,他的敌人离他只有几英里远。镇长化装成一个食人怪,叫上自己的儿子和狗,划着船绕过峡湾,赶往男孩碰见安德拉斯的地方。
这时,安德拉斯正懒洋洋地走在沙地上,想着用比赛挣来的奖金盖座小木屋。他漫无目的地前行,眼睛盯着沙地,因此没有看见镇长驾船从一块岩石后绕过来,镇长此时已化身为漂浮在水上的一堆船只残骸。安德拉斯在一块石头上绊了一跤,唤回了游思,他抬起头来,看见了那堆残骸。“天啊!那些东西可能会有点用处。”他说着,跑到海里,等待时机抓住漂向自己的散乱绳索。突然——他自己也不知是怎么回事——他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惧,便逃命一般从海边跑走了。他正跑着,听见有吹哨声,只有食人怪才会用这种哨子,刹那间,他的脑海中闪过镇长比赛时说的话:“下次你要做的事会比这次难。”所以他断定眼前这堆残骸正是镇长本人。
山区的夏夜很漫长,太阳总不落山,人们很难入睡,安德拉斯那时花了许多时间学习魔法,现在这些魔法可派上了大用场。他一听见食人怪的乐声,就让自己的双脚变成驯鹿蹄,他跳得像风一样快,一口气跑了几英里远。然后他停下来喘口气,看看自己的对手在做什么。尽管他什么也没看见,却听见哨声飘荡在平原上,而且越来越近。再听听,声音离他更近了。
安德拉斯打了个冷战,这次他把双脚变成了小驯鹿的蹄子。因为小驯鹿长到第一次换毛的年龄,就会跑得飞快,什么野兽和鸟都追不上它。不错,小驯鹿是跑得最快的生物,但是它跑得没有食人怪快,安德拉斯在停下歇息时就发现了这一点,因为哨声就近在耳边了!
安德拉斯的心往下一沉,几乎打算投降受死,这时他突然想起,离这儿不远,有两处小湖,它们由一条河相连在一起,河虽不长却很宽。河中间有一块石头,除了非常干旱的季节外,河水总会没过石头。因为这个冬季又下了很多大雨,安德拉斯肯定石头已被河水没顶了。
如果这时有人旁观的话,那他会看到一头小驯鹿向北飞奔,纵身一跃,跳到了河流中间。不过它并未沉入河底,而是停了一秒保持平衡,接着又是一跳,到了另一边河岸上。随后,它跑到一座小山上坐了下来,开始大声嘶鸣起来,好让食人怪知道自己在哪里。
“啊!原来你在这里,”食人怪出现在对岸,叫道,“刚才我还真以为找不到你了呢!”
“你运气不赖啊。”安德拉斯闷闷不乐地摇头答道。这时,他已恢复了原形。
“可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到你那边去!”食人怪一边说,一边四处张望。
“跳过来吧,像我一样,”安德拉斯回答,“很容易的。”
“这条河我可跳不过去,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办到的。”食人怪说。
“这么说真难为情,”安德拉斯叫道,“你不是打算告诉我,连最瘦弱的拉普兰男孩都不在话下的一跳,你却办不到?”
食人怪听了这话,气得满脸通红,而这正是安德拉斯所希望的。他跳到空中,径直落入河里。其实这倒没什么,因为他游泳很在行;但是这时安德拉斯拿出每个卡普兰人都会随身携带的弓箭,瞄准了他。安德拉斯瞄得很准,可是食人怪用力一跳,箭从他两脚间飞了过去。第二支箭朝着他的前额射去,还是没有射中,因为食人怪这次跳得很高,箭从他的拇指和食指间飞了过去。接着安德拉斯再次瞄准,冲着食人怪的头顶略高处射箭,食人怪跳起来,说时迟那时快,箭射中了他的肋骨。
食人怪伤得很重,但还没死,他设法游到了对岸。他四肢伸展地躺在沙滩上,慢慢地对安德拉斯说:“请你答应给我一个有尊严的葬礼。埋了我的尸体后,你驾着我的船绕过峡湾,到我家去,我的所有东西你都可以拿走。安德拉斯,你可以杀了我的狗,但请你放过我的儿子。”
说完,他就死了。安德拉斯划着他的船离开,绕过峡湾,见到了他的狗和儿子。那只狗长得凶猛丑陋,他一拳就打死了狗,因为众所周知,如果食人怪的狗舔了死去主人伤口流出的血,食人怪就能复活。正因为如此,真正的食人怪都会随身带着他的狗;但镇长只有一半的食人怪血统,他去小湖边寻找安德拉斯时,忘了带上自己的狗。随后,安德拉斯把船上找到的金子和珠宝都装进了口袋。他又叫来镇长的儿子,把船推离海岸,让那小船带着镇长的儿子随水漂去,他自己则跑回家去。他用得来的财宝买了一大群驯鹿,很快又娶到一个富有的妻子。他的岳父岳母在他穷的时候本是不愿接受他的。从此以后,他和妻子一直过着幸福的生活。

安德拉斯-巴乌作文 安德拉德巴西文案:

传说中的那些大神们都很喜欢坐车,比如像上古黄帝与蚩尤作战时候乘坐的战车,太阳神阿波罗的火鸟车。而自1885年德国工程师卡尔·本茨在曼海姆制成了第一辆汽车,一辆采用一台两冲程单缸0。9马力的汽油机,具备现代汽车的基本特点,如火花点火、水冷循环、钢管车架、钢板弹簧悬架、后轮驱动、前轮转向等的汽车雏形。不过当他得意地把这个铁皮怪物开向街头,大家都躲避不及,可是现在,汽车却已经成为了身份的象征了,成为了你和普通人区别的最好办法。比如好多地方的官员,一直坚守着再穷也不能穷干部,再苦也不能苦领导的宗旨,但凡是后面带着“长”的人都要有车,哪怕是没有公路,在院子开开过过干瘾也好嘛。
纪颜父亲的笔记中就记载过一个关于车的故事,当然,这个车可不是随意可以买到的,或者说,即便是送给你,你恐怕都不敢要。
“我一直在追寻灵车,一种神话里的东西,虽然说是神话,但世界各地都有它的传说,有人说看见灵车的人会在第二天平静的死去,也有人说灵车会带走作恶人的灵魂,上了灵车的人就很难再下来了。但是,没人见过,甚至连灵车的样子,都无法描述起来。不知道是幸运还是倒霉,我居然成为了见过灵车的人,而且还不止一次。我以笔把它记录下来,也算是对这方面空白的一个弥补吧。
那时候,火车还是非常紧张的,而飞机对普通人来说无异于UFO,所以,乘坐小型的客车成为了主流的运输方法,特别是改革开放初期,大量的民工年节返乡的时候,都选择坐车,既便宜,又舒适。
可能由于太晚了,又是中途站,在夜晚将近12点的时候,偌大的车站只有两个人。我,和一个中年汉子。
他很高大,几乎比我要高了一个头,整个人如同门板一样,脑袋上带着一个军棉帽,裹着灰绿色的棉袄,帽子下露出几缕像秋天枯黄野草样的头发,丝丝挺立着,感觉碰一下就要碎掉一样。四四方方的国字脸上的皮肤干涸的利害,看来经常在户外工作吧,不过眼睛很大,也很灵活,但又不失朴实,与这种眼睛对视,连自己也会无法撒谎了。高而挺拔的鼻子头部冻得通红带着透明,一阵阵的白雾随着他宽厚红黑色的嘴唇的张合中吐出。肩膀上背着一个宽大的旅行袋,手上还提着一个粗布袋。
我坐在冰冷的长椅上,他却似乎很急,一双巨大的解放鞋在我眼晃悠来晃悠去,弄得我都快眼花了。他几次想过来和我攀谈,不过又停止了,倒是最后我主动问他是哪里人,中年汉子很高兴,毕竟等待的时刻能聊天的话就不会显得太漫长难熬了。
“我是江西人。”他的普通话说得很不错,然后笑了笑,露出排整齐的牙齿。他看起来非常健壮,看年纪好象还比我大。他说他是来这里打工的,他的朋友老乡早几天就走了。由于想在这几天多干一下,这样加班费多点,赚得自然多点。不过又耽误了车程,如果这趟车赶不上的话,回去过年就有点危险了。
“这车怎么还不来啊。”他转动着滚圆的脑袋。我也看着车子来的方向,我们俩已经等了块一个小时了。
“袋子里是什么啊?”我好奇地望着袋子,那袋子还在蠕动,中年汉子腼腆地笑笑。
“是两只鸡,老乡临走时候送我的,又卖不掉,干脆带回去。怕它吵闹,所以用胶布把嘴封了起来。”他又告诉我,包里还有很多吃的,并拿出块绿豆糕,撇了一半,坚持要给我吃,我推辞不过,只好收下了,还好,非常甜。见我吃得开心,他也高兴,把剩下的绿豆糕拿在手上,说等下上车再吃。
就当我快睡着的时候,中年汉子推醒了我,说车子来了。我睁开惺忪的睡眼,看见一辆大巴悄然开了进来。我不知道是当时的直觉模糊还是这车根本就是突然出现在这里一样,总之在寂静的车站我一点声音也听不到,望望四周,黑夜深邃的吓人,仿佛随时会吞没掉我们。
“上车吧,兄弟。”他费力的拿起行李,催促我道。我迟疑了下。那是辆再普通不过的客运汽车,虽然灯光不是太明显,也能依稀分辨。非常的破旧,外面红色的横行油漆几乎掉光了。我拿着行李,跟着那个汉子,不过当我一只脚刚踏上楼梯,耳边忽然听到一句,“下去。”我疑惑地望望四周,一个人都没有,在看正前面,原来司机正看着我。
一个留着一字胡须的男人,非常瘦,两边的颧骨高高耸立着,巨大的鹰嘴鼻下的嘴唇鲜红如涂抹了口红,夸张地向两边翘起,那种笑容看上去非常令人厌恶。深邃的眼睛在黑夜居然发着光,他动了动嘴唇,吐出两个字。“下去。”
我恐惧了,身体不受控制的走了下去,车里面没有一点声音,很快,车子启动开进了浓密的黑夜里,一下就消失了,好像从来没有来过一样。
一直等到将近天亮,我才等到了第二班车。上去的时候大家都很惊讶。司机更是说,本来昨天夜里要到的,因为前面天气不好,所以改成早上了,原来以为不会有人等的。
“这是末班车了。”司机笑了笑。我忽然开始担心那个和我一起等车的朋友了,但难以抑制的睡意让我没空再想。
这件事过去一年多后,我没想到自己再次遇见那辆奇怪的汽车,其实从外面看去那车没有任何特别之处,可是我一眼却能把它认出来。
那是个夏天的夜晚,非常的闷热。由于需要着急着去见位朋友,我只好在深夜独自一人站在车站等车,车站的后面就一大片一人高的草地,蛐蛐的叫声非常吵耳朵,而车子却一直不来。车子虽然没来,却来了两个混混。
他们中间仿佛放了面镜子一样,个头胖瘦都差不多,穿着黑红相间的花格衬衣和浅色的沙滩裤,脚踩着宽大稀松的拖鞋,嘴角上叼着香烟,双手插在口袋里望着我。准确地说,应该是望着我背着的包。我心里好笑,虽然我不是武林高手,但对付你们这两个混混还是绰绰有余。不过我不像招惹事端,毕竟是在外地。
所以,当那辆车再次无声无息的停靠过来,我毫不犹豫地上了车,反正是往前开,到了市区再说。没想到,那两个后生也冲了上来,三人上车后,车门砰的一关,再次缓缓地向前驶去。
上车后才发现,车里居然几乎坐满了。大家都面无表情地端坐着,带着冷漠望着我们几个。车厢里非常破旧,只是非常反常,车子上的人都望着前方,保持着同一个坐姿,而且一点谈话声都没有,如果我闭着眼睛上来,恐怕还会以为这是辆空车了。
车上连卖票的居然都没有,司机是一个头上带着黄色编制帽的女人,借着车顶几乎快断气的昏黄灯光看去面容姣好,不过也应该三十出头了,她的脸上带着奇怪的微笑。从上车到现在,她只是专心开车,望着前方,但是车头的灯光微弱的很,和外面无边的黑暗相比差太远了。
越往后走越暗,不过还是勉强看的见点,我发现最后一排有两个座位,于是坐了下去,而另外一个空位被刚才的一个混混抢了,就坐在我旁边,叼着烟,怪笑着看我。
我厌恶的转过头,却发现了件奇怪的事。在另外一边的邻座,居然穿着厚厚的棉袄。头上还带着一个巨大的黑色军棉帽,不过他的头是看着窗户外面,我也看不清楚他的相貌。可是如此炎热的天气,穿着一身冬装也太可笑了。
不过我笑不出,因为脑袋里想到了个很可怕的念头。
脚边似乎有什么东西,我低头一看,一个粗布袋子,不过开口被打开了。我好奇地用脚拨弄了下,一个鸡头掉了出来。说是鸡头,其实都腐烂大半了,鸡的嘴巴被胶布封了起来。
“是两只鸡,老乡临走时候送我的,又卖不掉,干脆带回去。怕它吵闹,所以用胶布封了起来。”一年多前那个和我等车的男人的一句话在我耳朵边上回响开来。
额头开始流汗了,是冷汗。我的头始终看着那个带着黑色棉帽的脑袋,期盼他能转过来,否定我心中的想法。这个时候,坐在我旁边的混混忽然跳了起来,扯着破锣般的嗓子吼道。“老子是劫道的!”
看来这句他演练了很久,说完后使劲吞了口唾沫,我看见他巨大的喉结滚动了下,借着得意的看着他站在车头的同伴。但接下来发生的情况却令他诧异。可惜车厢里没有出现他们预期的慌乱反映,大家仿佛同聋子一样,照旧端正地坐在座位上,当他们是透明人。
混混愤怒了,再次吼了声,可声音明显带着颤栗。即便是再愚蠢的人,也该察觉出了这车子的诡异了。人在恐惧的时候会做出激烈的行为来掩饰或者表示自己并不惧怕。他们也是。站在我旁边的混混用刀架在我的邻座上,可他没有回头。
“不见点血你们当我们是说笑啊!”混混把刀使劲插向了他的脖子,但拔出来的时候,刀上面一点血迹也没有,混混看着刀,眼睛都直了。
而他,终于慢慢转过了脸。
和一年多前一样,还是那张熟悉的脸,但是瘦的非常厉害,神情却冷漠怪异,眼睛像死鱼一样,本来黝黑厚实的脸庞却没有一点血色,苍白的脸在昏黄的灯光的映衬下居然泛着微微的红光。而他的嘴巴上,正咬着半块绿豆糕,一块发霉的爬着蛆虫的绿豆糕。我认识那绿豆糕,因为另外半块是我吃掉的。
一年多,一年多他都在这个车子上?
这是传说中的灵车?脑子里一片混乱的我已经无法平静的思考问题了。站在我旁边的混混盯着刀,痴呆的坐了下去,脸上再也没有任何表情了,他和其他人一样,以同样的坐姿坐着,无神的眼睛望着前方,他的同伴高声叫喊着他,但没有任何回应。而我迅速的站了起来,奔向车门。我的那位朋友依旧咬着早就干枯发霉的绿豆糕,呆滞地望着我。
车头的混混见同伴不言语了,把刀架在了女司机脖子上。
“停车!你他X的快停车!”他的话已经不连贯了,一边说着一边拿腿跺着车地板,女司机嘎吱一下停了下来。
“想下去么?”她的声音非常好听,很空灵,甚至带着诱惑。
持刀的混混呆呆的望着她,但又迅速摇晃了下脑袋使自己清醒了下,咬着嘴唇大叫道。“快开车门,要不老子扎死你!”
女司机顺从的打开了车门,站在边上的我逃似的跑了下来。混混看见车门打开了,犹豫了下,本来想去叫他的同伙,可最终还是自己向车门走来。就在他犹豫的几秒,车门关上了。混混刚刚伸出去的头被车门紧紧地夹住了,而身体却还在车子里面。他恐惧的尖叫了起来,用手不停的拍打着车门。“开门啊,快开门!”
那声音像狼嚎一样难听,可不久车子开始启动了,混混哭丧着脸,带着祈求的目光哀求着我。“救我!救我啊!”
声音渐渐随着汽车远去,消失了。我被凉风吹了下,神智才恢复了过来。看看四周,坐了那么久的车,我去发现自己依旧在车站,根本没离开半步。地面上还残留着那两个人的脚印和烟头,证明了这一切都不是幻觉。
那的确是灵车,而我却居然接连两次遇见了。不知道那车下次停下来会是什么时候,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被门夹住头的那个年轻人,他会一直痛苦下去。
令我费解的是,既然是灵车,那司机又会是谁,是死神么,我不想再上去取证了,没人能担保我是否还能幸运的再次下来,不过,灵车会一直开着,偶尔停下来,让新的客人上去。”
我关上了笔记,看着冷清的车站。要不是老总叫我去这么远的地方来取稿,要不是这些个作家都跟动物一样冬眠似的躲在这种偏僻的小镇子,我也不用大冬天的一个人呆在车站了。可是看完故事后,我实在没有心情再等车了。正当我想是继续等下去,还是返身回去住一夜等天明再回去的时候,感觉身后有东西慢慢靠了过来。
是辆车,一辆非常破旧的车,车门上夹着一颗人头。
车子缓缓地从面前驶过去,我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知道车门经过我面前。那人头自鼻子下面几乎烂的只剩骨头了,可是闭着的双眼忽然挣开了。
“开门啊,快开门啊。”那排几乎掉尽的牙齿碰撞了下,发出一句模糊不清的声音。
“开门啊,快开门啊。”他不停的重复着,但车子已经开了过去了,整个过程只有几秒,但对我来说犹如数小时一样漫长。
“回去找间便宜的旅馆吧。”我把领子裹紧了点,抓着口袋里干瘪的钱包朝不远处的小镇走去。

安德拉斯-巴乌作文 安德拉德巴西文案:

一个人能有多大力量?
哥白尼,他可以让地球——太阳“换转。”
阿基米德,给他一个支点,可以撬起整个地球。
爱因斯坦,他的“思想产物”——原子弹,威力大到可以摧毁整个地球。
君子骂人,其极限差不多就只能用“行尸走肉”一词了,之所以为极限,就是被它形容的人,虽躯体与常人无异,但他缺少了自尊为“万物灵长”的人最重要的一样东西,那便是灵魂,具体点,就是“心”。一颗善感的心,一颗敏感的心,一颗有温度的心。
我时常觉得,一个人的力量,无疑于蝼蚁,但转念一想,不是有“天生我材必有用”之说嘛,愰然间,顿感释然。
君不见,有人穿千山,涉万水,只为鱼雁到万家。这便是王顺友。
君不见,“微尘”仅一人,尽人皆为“尘”这便是青岛“微尘”。
君不见,云帆沧海孤一人,征程二万八千里。这便是翟墨。
躯体强横,莫过于岗岚群峰,力量磅磗,莫过于江河湖海,善感坚韧,则莫过于人心。
人可开山涉水决江河。所以,一个人并不涉小。就像孔子,一人之力,一份思想,便可传承千年而不衰,我们当然没有山峦之寿可绵延,没有江河之力可挥洒。但造物主的公平之处,便是给予我们思想,这个伟大的武器,于是乎,我们可以明辨“真”“善”“美”,可以知“礼”“义”“廉”“耻”“信”,人与人之间,便总像撒碎的水银,一但相遇,便总有融合的趋势。当然,万物皆不能尽善尽美,“思想”也不例外,它让我们“人之初,性本善”又让我们“性相近,习相远”。
但是,一但有“美”出现的地方,我们的心灵便会受到召唤,唤醒最原始的性情,喷涌出最强悍的力量。
但为何我们总会觉得自己很渺小呢?我时常这样想,也许是我们已在心里自我催眠了吧!总是对自己说:“那个,我干不了;这个,不关我的事”便多了一份漠然!
其实,我觉得,我们每个大概都说不清自己到底有多大力量,就像“蝴蝶效应”那般,说不清,猜不透,索性也赖得去探究了吧!
所以,我觉得我们很有必要怀着一颗虔诚的心,去寻觅去感知,我们各自空间有多大的力量。但不用怀疑的是,我们各自一定有着强横的力量,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思想。
明天就出发,用“心”去寻找。

安德拉斯-巴乌作文 安德拉德巴西文案:

巴比伦帝国衰亡以后,巨人梅恩罗和他的妻子爱内合搬到埃维拉特城安家。这里是一个新成立的国家,后来人们称这个国家叫波斯。爱内合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名叫胡诺尔,另一个名叫马扎尔。巨人梅恩罗有好几个妻子,子女成群,儿孙满堂,他的后裔直到今天还生活在波斯。胡诺尔和马扎尔在梅恩罗的长子和次子,这种地位使他们有权不同父亲住在一起,而是住在他们自己的帐篷里。一天,两个儿子骑上马,在五十多位伙伴陪同下去山里打猎。他们这一天的运气特别好,人们总能不断听到飞箭的呼啸。他们在猎到不少黄鹿和狍以后,决定返回住所。突然间,他们发现前面有一只高大的雄鹿,鹿的口鼻和脸部在阳光照射下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朋友们,追呀!”胡诺尔和马扎尔同时叫喊着,“不能让它跑掉了,我们不惜任何代价也要抓到这只大雄鹿!”他们在大山中苦苦地追逐了三天三夜。但是大雄鹿好像完全不在乎自己身后的这群追捕者。它从一个山丘飞向另一个山丘,从一座高山跳到另一座高山,它时而不知去向,时而又远远地出现在他们前面。
没有一箭能够射中它,它总是在人们的射程之外。他们之间的距离拉得越来越远。到了第三天晚上,大雄鹿终于无影无踪了,好像大地将它吞没了一样。猎人们个个精疲力尽,又渴又饿,便在大森林的一块林中空地上坐下来休息。他们燃起了篝火,围坐在篝火旁长时间地谈论这只神奇的大雄鹿:它将他们引得越来越远,而自己却一点不感到疲倦,毫不畏惧他们的弓箭和武器。第二天早晨,胡诺尔和马扎尔以及伙伴们决定回家,他们都为没有捕捉到这只既悍又漂亮的大雄鹿感到沮丧和失望。
他们在穿过一片富饶而肥沃的沼泽地时,发现有一处很大的牧场非常适合饲养畜群。那里的猎物资源也很丰富。绚丽的绿油油的草原一望无际,还有阳光充足的大森林镶嵌着一块块漂亮的林中空地,那里生活着一群群惹人喜爱的鹿和狍。这个地区生长着茂密的树木和花草。有着丰富的鸟类资源,大河和小溪中还盛产各种鱼类。回到家里以后,胡诺尔和马扎尔将这个异常优美的地方讲给父亲梅恩罗听,他们想重新返回那个地方安家立业。父亲同意了他们的要求。于是,两兄弟在伙伴们的陪同下动身前往那里。他们选择了一处风景优美、安全可靠的地方竖起帐篷,帐篷安置在沼泽中央的一个难于通行的隐蔽地带,这样任何敌人也无法对他们进行突然袭击。他们在这片沼泽地里一住就是五年。一天,当他们外出打猎时,那只神鹿突然又出现在他们眼前。
他们像着了迷似地死死盯住它,然后系好马鞍,策马飞奔,冲上去追赶大雄鹿。这次追捕完全像前一次一样,雄鹿把他们带到很远的地方,然后又甩掉他们,消失得无影无踪,好像它根本没有存在过一样。骑手们停下来,突然听到一阵轻柔的音乐声,他们感到十分惊异,便开始四处寻找这动人的歌声来自何方。他们静悄悄地来到一座小山丘上,在那里,等待着他们的是一幅奇迹般的情景,使他们立即忘记了打猎,忘记了神奇的大雄鹿。原来在他们面前一个不深的山谷中,一百名异常美丽的年轻姑娘正在一条小河中沐浴,其他姑娘则在河边纵情歌舞。她们是阿兰王国国王杜拉的女儿们,在女友和女仆们的陪伴下,她们一同来到河畔庆祝狩猎节。“我们每一个人抢一个姑娘走好了!”胡诺尔和马扎尔轻声说道。
于是骑手们跳上马,一齐飞快地向小河边冲去。他们带着这些美丽的女俘虏欢天喜地地返回营地,竟然没有注意到那只神奇的、脸部金光闪闪的雄鹿这时正在山顶上注视着他们。这些姑娘们很快就适应了新的生活和她们居住的新环境。胡诺尔同国王的大女儿结了婚,马扎尔同国王的二女儿结了婚。他们的朋友们也同其他年轻姑娘们结为伴侣。他们在绿色的沼泽地的森林里共同生活了很多年,由此也就诞生了两个伟大的民族:匈奴族和马扎尔族。


结语: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安德拉斯-巴乌》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德拉斯-巴乌》优秀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写《安德拉斯-巴乌》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