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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奖罚条例作文 公司员工奖罚条例规定文案

2019-03-09 综合文案 类别:其他 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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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奖罚条例作文  公司员工奖罚条例规定文案

公司员工奖罚条例作文 公司员工奖罚条例规定文案:

员工奖惩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目的)
根据国家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政府有关的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章 责任与权限
第3条 (责任与权限)
3-1 对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
反公司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及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2此规则的解释权归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 运营程序
第4条 (奖励)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奖金奖励。
4-1 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产品产量、质量,拓展销售渠道,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或发明创造取得显著成绩的。
4-2 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通过技术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4-3 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的。
4-4 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环境,勇于向破坏行为作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4-5 因其它特殊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荣誉称号和奖金分为以下三等:
等级奖金额
一 等1500元-3000元
二 等 800元-1500元
三 等 300元-800元
4-6 对有特殊贡献的集体也可以采用集体奖励的办法。例如采用集体记功的形式予以奖励
4-7 有特殊贡献的也可在给奖金的同时辅之以晋级奖励。
4-8 奖励人员由所在部门申报书面材料,对可以直接计算出经济效益的,给予荣誉称号和奖金,提奖额应与创造的效益额挂钩,各部门申报的材料交人事部核准,由人事部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第5条 (处罚)
对有违纪行为的员工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辞退。
第6条 (处罚细则)
6-1 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违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造成产品降级、报废、返工或设备损坏事故的,视其一次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一次损失金额较小但一个月内多次发生的可以合并计算)。
直接损失价值处分种类
100元-500元书面警告
500元-1000元 书面严重警告
1000元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6-2 工作严重失职或违章办事,在公司物资供应、产品销售活动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其在事故中所应承担责任的大小,责令其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并根据其损失金额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
损失金额 处分种类
100元-1000元书面警告
1000元-2000元书面严重警告
2000元以上 解除劳动合同
6-3 不服从公司的正常工作调动,公司下达调动通知后过期二天本人拒不到岗的予以书面严重警告。书面严重警告后无悔改表现三天内仍不到岗的予以辞退。
6-4员工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由人事部或主管级以上人员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1)不按规定佩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者,罚款50元。
2)在上班时间睡觉者,罚款50元。
3)上班时间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影碟者,罚款50元。
4)在非吸烟区内吸烟者,罚款50元。
第7条 (处分)
违纪人员由所在部门(涉及治安管理的由保安部门)向人事部申报书面材料提出意见,经人事部研究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8条 员工受奖励或处分的有关材料由人事部整理装入员工人事档案,作为考核员工的依
据。

公司员工奖罚条例作文 公司员工奖罚条例规定文案: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 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 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 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 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 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公司员工奖罚条例作文 公司员工奖罚条例规定文案:

公司奖惩制度(一)
1.0 目的
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做到“奖惩分明,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0 职责
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完善,并及时收集反馈意见。
4.0 内容
4.1 员工奖励
4.1.1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奖励原则:“贡献大小”、“奖勤罚懒”以及“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4.1.2奖励的种类及方式:
①精神奖励:指根据不同情况,公司对在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或作出一定贡献的员工在精神方面予以鼓励的一种方式。具体分以下几种:
1)通报表扬。
2)大会表彰。
3)颁发《荣誉证书》。
4)记功(记功分: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
②物质奖励:
1)记特等功(奖励金额:200—1000元)。
2)晋级(指对获奖者在原工资或职务基础上调升工资或职务)。
3)嘉奖:指对符合条件的员工,除给予精神鼓励外,还给予一定物质方面的 奖励(金额:100—500元)。
4.1.3奖励基金的来源及构成:
①公司各种经营创收按比例计算提奖励作为基金。
②公司有偿服务按比例计提作为奖励基金。
③其他可列为奖励基金的费用。
4.1.4奖励权限:
①对部门主任以下人员的奖励,由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及保安队长按照规定条件提议(填写《员工奖励申报表》并附事迹材料,下同)。经管理处主任或部门经理核实,公司人事行政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所在部门或管理处协同人事行政部组织实施。
②对部门主任 (含)级以上人员的奖励,由各部门经理提议,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
4.1.5奖励的条件:
①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记特等功、晋级或嘉奖:
1)对改革企业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及对公司经营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者。
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声誉并受到了商户高度赞扬者。
3)保护商户及公司财务(价值在3000元及以上)免受重大损失或事迹特别突 出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者。
4)管理有方,在员工中具有较高威信并使本部门或本管理处工作业绩突出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者。
6)检举揭发行贿受贿及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为公司挽回损失及名誉者。
7)尊老爱幼、见义勇为、拾金(物)不昧,品行优良者。
8)年终评比获优秀员工、优秀管理干部称号者。
9)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者。
10)预防机件故障或抢修工作提前完成并保证质量者。
11)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精神奖励:
1)服从公司(部门)安排,任劳任怨、顾全大局者。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不搞小集团,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者。
3)严格照章办事,工作勤恳、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者。
4)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不贪污腐化、维护公司形象声誉有功者。
5)为商户挽回较大财产损失(1500元以上),并受商户书面表扬者。
6)工作效率高,办事快速、不拖拉推诿者。
7)眼光敏锐,能及时判断、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协助解决 取得成效者。
8)在本职工作中有创新意识,能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取得成效者。
9)遵纪守法,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10)工作达到质量标准,无差错、无庇漏、无投诉者。
11)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4.1.6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奖励条件及权限实施各项奖励,禁止按平均主义和假申报。否则,对部门负责人及推荐人予以相应处罚,严惩者予以降职、撤职或辞退。
4.2 员工处罚: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做到“奖罚分明,有法可依,公正严明”,特制定以下规定。
4.2.1员工过失处罚类别:
①“A类”过失处罚——罚款10—100元(以整数计,下同)。
②“B类”过失处罚——罚款50—500元(同上)。
③“C类”过失处罚——立即予以撤职、解约或辞退,且无任何经济补偿。
4.2.2处罚权限同奖励权限。
4.2.3处罚的条件:
①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A类”过失处罚(轻者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将予以书面警告):
1)未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卡者。
2)代(托)人打卡者。
3)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批准而私自倒班者。
4)工作时间扎堆聊天,高声喧哗或出言污秽者。
5)工作时间吃零食,打瞌睡、看小说、杂志,听收录机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 事,情节较轻者。
6)在公司禁烟区吸烟或乱扔果皮、纸屑、包装废弃物等者。
7)怠慢商户或在与其打过招呼置之不理者。
8)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及用语者。
9)私自动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尚未造成损失者。
10)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记录者。
11)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物品借给他人使用者。
12)私藏(拿)公司物品占为已有者。
13)破坏物业辖区内公共设施、设备、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以及损坏公司形 象的行为不予制止或知情不报者。
14)上班时间在电脑上打游戏或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15)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者。
16)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适用于“A类”过失处罚情况时。
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B类”过失处罚(严重者予以记过、降级、罚款处理):
1)一个月受到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A类过失者。
2)因工作失误,工作质量、服务态度不佳引起客户的有效投诉。
3)与公司内外各种检查人员争吵、狡辩、无理取闹、干扰执行公务者。
4)擅离职守2小时以上者,未对工作造成损失者。
5)上班时间擅自离岗,串岗以及容留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岗位者。
6)蓄意破坏、损坏、偷窃公物或商户物品者,或利用公物发泄工作不满者。
7)毁坏公司财物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损失照价赔偿)。
8)保安人员非当值时间穿保安制服或携带保安器材外出公司者。
9)公司统一安排值班,不到岗或脱岗,以及上班打瞌睡、睡岗未造成严重后 果者。
10)违反操作规程,情节较轻者。
11)不接受公司处罚者(必须是合理、合适的处罚时)。
12)未经批准,私自复印或向外传播公司文件、资料者。
13)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适用于“B类”过失处罚情况时。
③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C类”过失处罚(立即予以撤职、解约或辞退,且无任何经济补偿):
1)一个月受到两次或一年内累计受到三次“B类”过失处罚者。
2)月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七天者。
3)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内部团结者。
4)在公司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消极怠工、玩忽职守,干扰公司正常工作 秩序者。

公司员工奖罚条例作文 公司员工奖罚条例规定文案:

为了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倡规范性管理、人性化管理的理念,规范公司的奖惩管理工作,防止滥奖滥罚,进一步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规范员工的行为,特制订本规定。
一. 奖惩的原则和目的
1. 奖惩只是一种手段,不是目的,管理者在运用时要有清醒的认识。各单位要规范奖惩制度,减少随意性、随机性,凡无奖惩制度可操作的要建立健全制度,确需临时动用奖惩的需上报意见后再宣布。
2. 奖励要注重与工作导向相结合,要区分本职工作、创造性完成工作、是否有先进性、是否是本职工作以外的为整体利益而做出的努力,奖励主要作为对精神表彰的一种辅助手段。
3. 处罚是为了严肃纪律、教育本人和他人、维护管理及组织系统有效运行的一种不得已而又不能没有的管理手段,要谨慎使用,尽量少用。
二. 职能管理部门对工作实施单位的奖惩程序
1. 行政人事部为奖惩工作的归口管理和经办部门,各职能管理部门、各车间为奖惩工作的具体申报单位。
2. 技术品管部门负责对各车间在技术文件、工艺纪律、产品质量等方面提出奖惩意见。
3. 生产制造部门负责对各车间在生产计划、生产节拍、产品交货期、生产设备、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在制品管理、工时利用等方面提出奖惩意见。
4. 配套采购部门负责对各车间在材料利用、物资管理等方面提出奖惩意见。
5. 财务部门负责对各单位在财务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提出奖惩意见,并负责凭行政人事部开具的奖罚通知单办理财务手续。
6. 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各单位和员工在人事管理、工资管理、生产生活设施、办公设施设备、环境卫生、治安消防、劳动纪律、电脑网络管理、员工行为规范、规章制度执行等综合性方面提出奖惩意见。
7. 以上各职能部门提出奖惩意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奖惩理由、额度和方式,当与其他职能部门有关联时,需关联职能部门会签意见,报行政人事部审查同意后,由行政人事部办理奖惩手续,必要时由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审查批准。
8. 董事长、总经理有权对任何部门或员工直接提出奖惩意见,由行政人事部办理奖惩手续。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有权对任何部门或员工直接提出奖惩意见,但奖惩额度超过200元时,需征得总经理同意,由行政人事部直接办理奖惩手续。
二. 各部门对本单位员工奖惩程序
为了加强单位的内部管理工作,各单位负责人有权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奖惩,但奖惩额度在50元以下的要报行政人事部备案,本单位要建立健全完整的备查台帐。奖惩额度在50元以上的必须报行政人事部审查同意后,由行政人事部办理奖惩手续。
三. 本暂行规定自2005年7月1日起执行,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二○○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结语: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为了让您在写《公司员工奖罚条例》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员工奖罚条例》,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公司员工奖罚条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