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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版作文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文案

2019-03-11 高考作文 类别:叙事 3000字

下面是文案网小编分享的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版作文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文案,以供大家学习参考。

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版作文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文案

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版作文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文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
1总则
2方案设计
2.1一般要求
2.2设计说明书
2.3设计图纸
4施工图设计
4.1一般要求
4.2总平面
4.3建筑
4.4结构
1总则
1.0.5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2、3、4章条款):
3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
1.0.6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所应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4施工图设计
4.1一般要求
4.1.1施工图设计文件。
1合同要求所涉及的所有专业的设计图纸(含图纸目录、说明和必要的设备、材料表,见第4.2节至第4.8节)以及图纸总封面;
3各专业计算书。计算书不属于必须交付的设计文件,但应按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要求编制并归档保存。
4.1.2总封面标识内容。
1项目名称;
2设计单位名称;
3项目的设计编号;
4设计阶段;
5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及其签字或授权盖章;
6设计日期(即设计文件交付日期)。
4.3建筑
4.3.1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
4.3.2图纸目录。应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
4.3.3设计说明。
1依据性文件名称和文号,如批文、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及设计合同等。
2项目概况。内容一般应包括建筑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项目设计规模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建筑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人防工程类别和防护等级、人防建筑面积、屋面防水等级、地下窒防水等级、主要结构类型、抗震设防烈度等,以及能反映建筑规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住宅的套型和套数(包括每套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旅馆的客房间数和床位数、医院的门诊人次和住院部的床位数、车库的停车泊位数等。
3设计标高。工程的相对标高与总图绝对标高的关系。
4用料说明和室内外装修。
1)墙体、墙身防潮层、地下室防水、屋面、外墙面、勒脚、散水、台阶、坡道、油漆、涂料等处的材料和做法,可用文字说明或部分文字说明,部分直接在图上引注或加注索引号,其中应包括节能材料的说明;
2)室内装修部分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见表4.3.3-1),在表上填写相应的做法或代号;较复杂或较高级的民用建筑应另行委托室内装修设计;凡属二次装修的部分,可不列装修做法表和进行室内施工图设计,但对原建筑设计、结构和设备设计有较大改动时,应征得原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同意。
表4.3.3-1室内装修做法表
注:表列项目可增减。
5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做法说明及对特殊建筑造型和必要的建筑构造的说明。
6门窗表(见表4.3.3-2)及门窗性能(防火、隔声、防护、抗风压、保温、气密性、水密性等)、用料、颜色、玻璃、五金件等的设计要求。
表4.3.3-2门窗表
注:1采用非标准图集的门窗应绘制门窗立面图及开启方式;
2单独的门窗表应加注门窗的性能参数、型材类别、玻璃种类及热工性能。
7幕墙工程(玻璃、金属、石材等)及特殊屋面工程(金属、玻璃、膜结构等)的性能及制作要求(节能、防火、安全、隔声构造等)。
8电梯(自动扶梯)选择及性能说明(功能、载重量、速度、停站数、提升高度等)。
9建筑防火设计说明。
10无障碍设计说明。
11建筑节能设计说明。
1)设计依据;
2)项目所在地的气候分区及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限值;
3)建筑的节能设计概况、围护结构的屋面(包括天窗)、外墙(非透明幕墙)、外窗(透明幕墙)、架空或外挑楼板、分户墙和户间楼板(居住建筑)等构造组成和节能技术措施,明确外窗和透明幕墙的气密性等级;
4)建筑体形系数计算、窗墙面积比(包括天窗屋面比)计算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计算,确定设计值。
12根据工程需要采取的安全防范和防盗要求及具体措施,隔声减振减噪、防污染、防射线等的要求和措施。
13需要专业公司进行深化设计的部分,对分包单位明确设计要求,确定技术接口的深度。
1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4.3.4平面图。
1承重墙、柱及其定位轴线和轴线编号,内外门窗位置、编号及定位尺寸,门的开启方向,注明房间名称或编号,库房(储藏)注明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
2轴线总尺寸(或外包总尺寸)、轴线间尺寸(柱距、跨度)、门窗洞口尺寸、分段尺寸;
3墙身厚度(包括承重墙和非承重墙),柱与壁柱截面尺寸(必要时)及其与轴线关系尺寸;当围护结构为幕墙时,标明幕墙与主体结构的定位关系;玻璃幕墙部分标注立面分格间距的中心尺寸;
4变形缝位置、尺寸及做法索引;
5主要建筑设备和固定家具的位置及相关做法索引,如卫生器具、雨水管、水池、台、橱、柜、隔断等;
6电梯、自动扶梯及步道(注明规格)、楼梯(爬梯)位置和楼梯上下方向示意和编号索引;
7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如中庭、天窗、地沟、地坑、重要设备或设备机座的位置尺寸、各种平台、夹层、人孔、阳台、雨篷、台阶、坡道、散水、明沟等;
8楼地面预留孔洞和通气管道、管线竖井、烟囱、垃圾道等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以及墙体(主要为填充墙、承重砌体墙)预留洞的位置、尺寸与标高或高度等;
9车库的停车位(无障碍车位)和通行路线;
10特殊工艺要求的土建配合尺寸及工业建筑中的地面荷载、起重设备的起重量、行车轨距和轨顶标高等;
11室外地面标高、底层地面标高、各楼层标高、地下室各层标高;
12底层平面标注剖切线位置、编号及指北针;
13有关平面节点详图或详图索引号;
14每层建筑平面中防火分区面积和防火分区分隔位置及安全出口位置示意(宜单独成图,如为一个防火分区,可不注防火分区面积),或以示意图(简图)形式在各层平面中表示;
15住宅平面图中标注各房间使用面积、阳台面积;
16屋面平面应有女儿墙、檐口、天沟、坡度、坡向、雨水口、屋脊(分水线)、变形缝、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天窗及挡风板、屋面上人孔、检修梯、室外消防楼梯及其他构筑物,必要的详图索引号、标高等;表述内容单一的屋面可缩小比例绘制;
17根据工程性质及复杂程度,必要时可选择绘制局部放大平面图;
18建筑平面较长较大时,可分区绘制,但须在各分区平面图适当位置上绘出分区组合示意图,并明显表示本分区部位编号;
19图纸名称、比例;
20图纸的省略:如系对称平面,对称部分的内部尺寸可省略,对称轴部位用对称符号表示,但轴线号不得省略;楼层平面除轴线间等主要尺寸及轴线编号外,与底层相同的尺寸可省略;楼层标准层可共用同一平面,但需注明层次范围及各层的标高。
4.3.5立面图。
1两端轴线编号,立面转折较复杂时可用展开立面表示,但应准确注明转角处的轴线编号;
2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位置,如女儿墙顶、檐口、柱、变形缝、室外楼梯和垂直爬梯、室外空调机搁板、外遮阳构件、阳台、栏杆、台阶、坡道、花台、雨篷、烟囱、勒脚、门窗、幕墙、洞口、门头、雨水管,以及其他装饰构件、线脚和粉刷分格线等;
3建筑的总高度、楼层位置辅助线、楼层数和标高以及关键控制标高的标注,如女儿墙或檐口标高等;外墙的留洞应标注尺寸与标高或高度尺寸(宽×高×深及定位关系尺寸);
4平、剖面图未能表示出来的屋顶、檐口、女儿墙、窗台以及其他装饰构件、线脚等的标高或尺寸;
5在平面图上表达不清的窗编号;
6各部分装饰用料名称或代号,剖面图上无法表达的构造节点详图索引;
7图纸名称、比例;
8各个方向的立面应绘齐全,但差异小、左右对称的立面或部分不难推定的立面可简略;内部院落或看不到的局部立面,可在相关剖面图上表示,若剖面图未能表示完全时,则需单独绘出。
4.3.6剖面图。
1剖视位置应选在层高不同、层数不同、内外部空间比较复杂、具有代表性的部位;建筑空间局部不同处以及平面、立面均表达不清的部位,可绘制局部剖面;
2墙、柱、轴线和轴线编号;
3剖切到或可见的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如室外地面、底层地(楼)面、地坑、地沟、各层楼板、夹层、平台、吊顶、屋架、屋顶、出屋顶烟囱、天窗、挡风板、檐口、女儿墙、爬梯、门、窗、外遮阳构件、楼梯、台阶、坡道、散水、平台、阳台、雨篷、洞口及其他装修等可见的内容;
4高度尺寸。
外部尺寸:门、窗、洞口高度、层间高度、室内外高差、女儿墙高度、阳台栏杆高度、总高度;
内部尺寸:地坑(沟)深度、隔断、内窗、洞口、平台、吊顶等;
5标高。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标高,如室内地面、楼面(含地下室)、平台、雨篷、吊顶、屋面板、屋面檐口、女儿墙顶、高出屋面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屋面特殊构件等的标高,室外地面标高;
6节点构造详图索引号;
7图纸名称、比例。
4.3.7详图。
1内外墙、屋面等节点,绘出不同构造层次,表达节能设计内容,标注各材料名称及具体技术要求,注明细部和厚度尺寸等;
2楼梯、电梯、厨房、卫生间等局部平面放大和构造详图,注明相关的轴线和轴线编号以及细部尺寸、设施的布置和定位、相互的构造关系及具体技术要求等;
3室内外装饰方面的构造、线脚、图案等;标注材料及细部尺寸、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构造等;
4门、窗、幕墙绘制立面图,对开启面积大小和开启方式,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式、用料材质、颜色等作出规定;
5对另行委托的幕墙、特殊门窗,应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
6其他凡在平、立、剖面图或文字说明中无法交待或交待不清的建筑构配件和建筑构造。
4.3.8对贴邻的原有建筑,应绘出其局部的平、立、剖面图,并索引新建筑与原有建筑结合处的详图号。
4.3.9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详图有关节能构造及措施的表达应一致。
4.3.10计算书。
1建筑节能计算书。
1)严寒地区A区、严寒地区B区及寒冷地区需计算体形系数,夏热冬冷地区与夏热冬暖地区公共建筑不需计算体型系数;
2)各单一朝向窗墙面积比计算(包括天窗屋面比),设计外窗包括玻璃幕墙的可视部分的热工性能满足规范的限制要求;
3)设计外墙(包括玻璃幕墙的非可视部分)、屋面、与室外接触的架空楼板(或外挑楼板)、地面、地下室外墙、外门、采暖与非采暖房间的隔墙和楼板、分户墙等的热工性能计算;
4)当规范允许的个别限值超过要求,通过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使围护结构总体热工性能满足节能要求。
2根据工程性质特点进行视线、声学、防护、防火、安全疏散等方面的计算。
4.4结构
4.4.1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结构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
4.4.2图纸目录。应按图纸序号排列,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重复利用图和标准图。
4.4.3结构设汁总说明。每一单项工程应编写一份结构设计总说明,对多子项工程应编写统一的结构设计总说明。当工程以钢结构为主或包含较多的钢结构时,应编制钢结构设计总说明。当工程较简单时,亦可将总说明的内容分散写在相关部分的图纸中。
结构设计总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工程分区、主要功能;
2)各单体(或分区)建筑的长、宽、高,地上与地下层数,各层层高,主要结构跨度,特殊结构及造型,工业厂房的吊车吨位等。
2设计依据。
1)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2)自然条件:基本风压、基本雪压、气温(必要时提供)、抗震设防烈度等;
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4)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必要时提供);
5)风洞试验报告(必要时提供);
6)建设单位提出的与结构有关的符合有关标准、法规的书面要求;
7)初步设计的审查、批复文件;
8)对于超限高层建筑,应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
9)采用桩基础时,应有试桩报告或深层平板载荷试验报告或基岩载荷板试验报告(若试桩或试验尚未完成,应注明桩基础图不得用于实际施工)。
10)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图纸说明。
1)图纸中标高、尺寸的单位;
2)设计±0.000标高所对应的绝对标高值;
3)当图纸按工程分区编号时,应有图纸编号说明;
4)常用构件代码及构件编号说明;
5)各类钢筋代码说明,型钢代码及截面尺寸标记说明;
6)混凝土结构采用平面整体表示方法时,应注明所采用的标准图名称及编号或提供标准图。
4建筑分类等级。应说明下列建筑分类等级及所依据的规范或批文:
1)建筑结构安全等级;
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3)建筑抗震设防类别;
4)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等级;
5)地下室防水等级;
6)人防地下室的设计类别、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和防核武器抗力级别;
7)建筑防火分类等级和耐火等级;
8)混凝土构件的环境类别。
5主要荷载(作用)取值。
1)楼(屋)面面层荷载、吊挂(含吊顶)荷载;
2)墙体荷载、特殊设备荷载;
3)楼(屋)面活荷载;
4)风荷载(包括地面粗糙度、体型系数、风振系数等);
5)雪荷载(包括积雪分布系数等);
6)地震作用(包括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类别、场地特征周期、结构阻尼比、地震影响系数等);
7)温度作用及地下室水浮力的有关设计参数。
6设计计算程序。
1)结构整体计算及其他计算所采用的程序名称、版本号、编制单位;
2)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模型、高层建筑整体计算的嵌固部位等。
7主要结构材料。
1)混凝土强度等级、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轻骨料混凝土的密度等级;注明混凝土耐久性的基本要求;
2)砌体的种类及其强度等级、干容重,砌筑砂浆的种类及等级,砌体结构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3)钢筋种类、钢绞线或高强钢丝种类及对应的产品标准,其他特殊要求(如强屈比等);
4)成品拉索、预应力结构的锚具、成品支座(如各类橡胶支座、钢支座、隔震支座等)、阻尼器等特殊产品的参考型号、主要参数及所对应的产品标准;
5)钢结构所用的材料见本条第10款。
8基础及地下室工程。
1)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概况,各主要土层的压缩模量及承载力特征值等;对不良地基的处理措施及技术要求,抗液化措施及要求,地基土的冰冻深度等;
2)注明基础形式和基础持力层;采用桩基时应简述桩型、桩径、桩长、桩端持力层及桩进入持力层的深度要求,设计所采用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必要时尚应包括竖向抗拔承载力和水平承载力)等;
3)地下室抗浮(防水)设计水位及抗浮措施,施工期间的降水要求及终止降水的条件等;
4)基坑、承台坑回填要求;
5)基础大体积混凝土的施工要求;
6)当有人防地下室时,应图示人防部分与非人防部分的分界范围。
9钢筋混凝土工程。
1)各类混凝土构件的环境类别及其受力钢筋的保护层最小厚度;
2)钢筋锚固长度、搭接长度、连接方式及要求;各类构件的钢筋锚固要求;
3)预应力构件采用后张法时的孔道做法及布置要求、灌浆要求等;预应力构件张拉端、固定端构造要求及做法,锚具防护要求等;
4)预应力结构的张拉控制应力、张拉顺序、张拉条件(如张拉时的混凝土强度等)、必要的张拉测试要求等;
5)梁、板的起拱要求及拆模条件;
6)后浇带或后浇块的施工要求(包括补浇时间要求);
7)特殊构件施工缝的位置及处理要求;
8)预留孔洞的统一要求(如补强加固要求),各类预埋件的统一要求;
9)防雷接地要求。
10钢结构工程。
1)概述采用钢结构的部位及结构形式、主要跨度等;
2)钢结构材料:钢材牌号和质量等级,及所对应的产品标准;必要时提出物理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要求;必要时提出其他要求,如强屈比、Z向性能、碳当量、耐候性能、交货状态等;
3)焊接方法及材料:各种钢材的焊接方法及对所采用焊材的要求;
4)螺栓材料:注明螺栓种类、性能等级,高强螺栓的接触面处理方法、摩擦面抗滑移系数,以及各类螺栓所对应的产品标准;
5)焊钉种类及对应的产品标准;
6)应注明钢构件的成形方式(热轧、焊接、冷弯、冷压、热弯、铸造等),圆钢管种类(无缝管、直缝焊管等);
7)压型钢板的截面形式及产品标准;
8)焊缝质量等级及焊缝质量检查要求;
9)钢构件制作要求;
10)钢结构安装要求,对跨度较大的钢构件必要时提出起拱要求;
11)涂装要求:注明除锈方法及除锈等级以及对应的标准;注明防腐底漆的种类、干漆膜最小厚度和产品要求;当存在中间漆和面漆时,也应分别注明其种类、干漆膜最小厚度和要求;注明各类钢构件所要求的耐火极限、防火涂料类型及产品要求;注明防腐年限及定期维护要求;
12)钢结构主体与围护结构的连接要求;
13)必要时,应提出结构检测要求和特殊节点的试验要求。
11砌体工程。
1)砌体墙的材料种类、厚度,填充墙成墙后的墙重限制;
2)砌体填充墙与框架梁、柱、剪力墙的连接要求或注明所引用的标准图;
3)砌体墙上门窗洞口过梁要求或注明所引用的标准图;
4)需要设置的构造柱、圈梁(拉梁)要求及附图或注明所引用的标准图。
12检测(观测)要求。
1)沉降观测要求;
2)大跨度结构及特殊结构的检测或施工安装期间的监测要求;
3)高层、超高层结构应根据情况补充日照变形观测等特殊变形观测要求。
13施工需特别注意的问题。
4.4.4基础平面图。
1绘出定位轴线、基础构件(包括承台、基础梁等)的位置、尺寸、底标高、构件编号;基础底标高不同时,应绘出放坡示意图;表示施工后浇带的位置及宽度。
2标明砌体结构墙与墙垛、柱的位置与尺寸、编号;混凝土结构可另绘结构墙、柱平面定位图,并注明截面变化关系尺寸。
3标明地沟、地坑和已定设备基础的平面位置、尺寸、标高,预留孔与预埋件的位置、尺寸、标高。
4需进行沉降观测时注明观测点位置(宜附测点构造详图)。
5基础设计说明应包括基础持力层及基础进入持力层的深度、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持力层验槽要求、基底及基槽回填土的处理措施与要求,以及对施工的有关要求等。

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版作文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文案:

1建筑类别
1.1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单层建筑面积等要素,审查建筑物的分类和设计依据是否准确。
1.1.1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数量或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可燃物数量等审查工业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是否准确。
1.1.2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单层建筑面积等审查民用建筑的分类是否准确。
1.1.3是否满足其他专门防火规范和专业设计规范的防火要求:如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天然气工程、石油库、发电厂与变电站、钢铁冶金企业、纺织工程、酒厂、烟花爆竹工厂、加油加气站、冷库、电子洁净厂房、办公建筑、展览建筑、体育建筑、广播电视建筑、老年人建筑、疗养院建筑、旅馆建筑、商店建筑、饮食建筑、宿舍建筑、特殊教育学院建筑、中小学建筑、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汽车库和修车库、住宅、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医院、文化馆、电影院、剧场、汽车客运站、港口客运站、铁路旅客车站、地铁车站、殡仪馆、城市交通隧道等。
2建筑耐火等级和建筑构件耐火极限
2.1审查建筑耐火等级确定是否准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1.1根据建筑的分类,审查建筑的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民用建筑内特殊场所与使用性质、耐火等级相对应的楼层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1.2是否满足其他专门防火规范和专业设计规范的防火要求。
2.2审查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2.1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及燃烧性能是否达到建筑耐火等级的要求。
2.2.2当建筑物的建筑构件采用木结构、钢结构时,采用的防火措施是否与建筑物耐火等级匹配,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2.3建筑构、配件的选用以及防火涂料、防火玻璃等建筑材料的选用是否符合相关材料(产品)技术标准。
3总平面布局
3.1审查工程选址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和城乡消防规划的要求。
3.1.1火灾危险性大的石油化工企业、烟花爆竹工厂、石油天然气工程、石油库、钢铁企业、发电厂与变电站、酒厂、加油加气站等选址是否其他专门防火规范和专业设计规范的防火要求。
3.1.2建设工程用地红线是否与规划部门审批一致。
3.2审查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2.1根据建筑类别审查防火间距。防火间距不足时,是否符合规范规定的其他措施。同时应审查民用建筑附近是否有易燃易爆场所。
3.2.2不同类别的建筑之间,U型或山型建筑的两翼之间,成组布置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2.3加油加气站、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天然气工程、石油库、酒厂等建设工程与周围居住区、相邻厂矿企业、设施以及建设工程内部建、构筑物、设施之间的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平面布置和防火分区
4.1根据建筑类别审查建筑平面布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1.1工业建筑内的高火灾危险性部位、中间仓库以及总控制室、员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等场所的布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汽车库、修车库的平面布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1.2建筑内柴油发电机房、锅炉房、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老年人活动场所、儿童活动场所等的布置位置、厅室建筑面积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2审查建筑允许建筑层数和防火分区的面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2.1根据火灾危险性等级、耐火极限确定工业建筑最大允许建筑层数和相应的防火分区面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2.2民用建筑内设有观众厅、电影院、汽车库、商场、展厅、餐厅、宴会厅等功能区时,防火分区划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的专门要求。
4.2.3竖向防火分区划分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当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中庭、开敞式楼梯或开敞式楼梯间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是否采用符合规范的防火分隔措施。
4.3审查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的布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4审查是否满足其他专门防火规范和专业设计规范的防火要求。
5安全疏散与避难设施
5.1审查各楼层或各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位置、宽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1.1每个防火分区以及同一防火分区的不同楼层的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两个安全出口之间距离不应小于5m,当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时,是否符合规范规定的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条件。
5.1.2疏散人数的计算方法和技术数据是否准确、可靠。
5.1.3安全出口的最小疏散净宽度,除符合消防设计规范外,还应符合其他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5.1.4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净宽度是否与疏散走道、疏散楼梯梯段的净宽度相匹配。
5.1.5建筑内是否存在要求独立或分开设置安全出口的特殊场所。
5.2审查疏散楼梯和疏散门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2.1疏散楼梯的设置形式和数量、位置、宽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疏散楼梯在首层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当不能直通室外时,疏散方式和疏散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开敞式楼梯不应为疏散楼梯。
5.2.2疏散楼梯的防排烟条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疏散楼梯的围护结构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是否符合要求,不得以防火卷帘代替;防烟楼梯间前室面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商业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楼梯间不应采用剪刀式楼梯。
5.2.3疏散楼梯在建筑的地上、地下部分应分隔,在避难层应错位或断开,其他楼层应上、下位置一致。
5.2.4疏散门的设置位置、数量、宽度和开启方向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3根据建筑的疏散方式和单、双面布房等审查疏散距离和疏散走道宽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4审查避难走道、避难层和避难间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4.1根据建筑物使用性质、建筑高度审查该建筑是否需要设置避难层(间)。
5.4.2避难层(间)的设置楼层、平面布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4.3避难层(间)的防火、防烟等消防设施、有效避难面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4.4避难层(间)的疏散楼梯和消防电梯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建筑构造
6.1审查防火墙、防火隔墙、防火挑檐等建筑构件的防火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1.1防火墙、防火隔墙、防火挑檐的设置部位、形式、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1.2建筑内设有厨房、设备房、儿童活动场所、影剧院等特殊部位时的防火分隔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1.3冷库和仓库、厂房内布置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的房间时的特殊建筑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1.4防火分隔是否完整、有效,防火分隔所采用的防火墙、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防火水幕、防火玻璃等建筑构件、消防产品的耐火性能是否符合相关材料(产品)的技术标准要求。
6.1.5防火墙、防火隔墙开有门、窗、洞口时是否采取了符合规范要求的替代防火分隔措施。
6.1.6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的设置,严禁穿过防火墙。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
6.2审查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井道的防火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2.1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排气道、排烟道、垃圾道等竖向井道是否独立设置,井壁、检查门、排气口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2.2电缆井、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和与走道、其他房间连通处的防火封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3审查屋顶、闷顶和建筑缝隙的防火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3.1屋顶、闷顶材料的燃烧性能、耐火极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3.2闷顶内的防火分隔和入口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3.3变形缝构造基层材料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电缆、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穿过变形缝时是否按规范要求采取措施。
6.4审查建筑外墙和屋面保温、建筑幕墙的防火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4.1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4.2电气线路穿越或敷设在B1或B2级保温材料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6.4.3当采用B1、B2级保温材料时,防护层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4.4审查中庭等各种形式的上下连通开口部位及建筑幕墙上下、水平方向的防火分隔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5审查建筑外墙装修及户外广告牌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6审查天桥、栈桥和管沟的防火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7消防车道、作业场地和救援设施
7.1审查消防车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7.1.1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高度、沿街长度、规模等,审查消防车道设置是否符合规范和各地消防装备实际使用要求。
7.1.2消防车道的形式(环形车道还是沿长边布置,是否需要设置穿越建筑物的车道)、宽度、坡度、承载力、转弯半径、回车场、净空高度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7.1.3区分消防车道和消防车作业场地之间的不同要求。
7.1.4消防车道设置在红线外时,应能取得权属单位同意的相关文件资料,确保正常使用。
7.2审查消防车作业场地和入口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7.2.1根据建筑高度、规模、使用性质和重要性,审查建筑是否设置需要设置消防车登高面和消防车作业场地。
7.2.2消防车作业场地的设置部位、设置长度、宽度、坡度,消防车登高面上各楼层消防救援口的设置位置、大小、标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消防车登高面是否有影响登高的裙房、树木、架空管线等,首层是否设置楼梯出口、立面是否设置窗口等;
7.2.3消防车作业场地范围内的外墙是否设置供消防救援的入口,开口的大小、位置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标识是否明显。
7.3审查消防电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7.3.1根据建筑的性质、高度和楼层的建筑面积或防火分区情况,审查建筑是否需要设置消防电梯。
7.3.2消防电梯的设置位置和数量,每台电梯的服务面积,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的面积,消防电梯运行的技术要求,如防水、排水、电源、电梯井壁的耐火性能和防火构造、通讯设备、轿厢内装修材料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7.3.3利用建筑内的货梯或客梯作为消防电梯时,所采取的措施要满足消防电梯的运行要求。
7.4审查直升机停机坪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7.4.1屋项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设施的设置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包括直升机停机坪与周边突出物的距离,出口数量和宽度,四周航空障碍灯,应急照明,消火栓的设置情况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7.4.2直升机停机坪的设置除要符合消防救援的要求外,尚应符合航空飞行安全的要求。
8灭火设施
8.1审查消防水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1.1根据建筑物的规模、使用性质及其重要性、火灾危险性、火灾特性和环境条件等因素综合审查消防给水的设计。
8.1.2消防水源的形式,消防总用水量、天然水源的保证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建筑的消防用水总量应按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计算确定。
8.1.3利用天然水源的,天然水源的水量、水质、消防车取水高度、取水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1.4由市政给水管网供水的,市政给水管网向室外消防给水管网供水(引入)管数量、供水管径(供水能力)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1.5设置消防水池的,消防水池的设置位置、容量、取水口、取水高度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消防水池总容量超过500m3时,是否分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合用消防水池是否采取了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8.1.6设置消防水箱(包括高位消防水箱、分区水箱和转输水箱等)的,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容量、补水措施、水位显示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不能满足规范规定的静压要求时,是否采取了相应的增压设施。重力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水箱不能满足消防给水系统压力的区域,该区域是否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相应措施,合用消防水箱是否采取了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8.2审查室外消火栓系统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2.1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及其重要性、火灾危险性、火灾特性和环境条件等因素综合审查室外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2.2根据居住区、建筑物的一次灭火用水量和火灾延续时间,审查室外消火栓系统用水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2.3室外消防给水管网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重点审查与室外消防管网或消防水泵连接的进水管的数量、连接方式、管径计算、管材选用等的设计。
8.2.4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重点审查水压计算、阀门设置、管道布置等的设计。
8.2.5室外消火栓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重点审查室外消火栓数量、布置、间距和保护半径。其中地下式消火栓应设置明显标志。
8.3审查室内消火栓系统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3.1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及其重要性、火灾危险性、火灾特性和环境条件等因素综合审查室内消火栓系统和消防软管卷盘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3.2根据规范要求计算出的建筑物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和火灾延续时间,审查室内消火栓用水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3.3室内消防给水管网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重点审查引入管的数量、管径和选材,管网和竖管的布置形式(环状、枝状),竖管的间距和管径,阀门的设置和启闭要求、水泵接合器等的设计。
8.3.4室内消火栓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重点审查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形式(含试验和检查用消火栓)、布置、保护半径、间距计算等的设计。
8.3.5水力计算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重点审查系统设计流量、消火栓栓口所需水压、充实水柱计算、管网水力计算(沿途水头损失、局部水头损失、最不利点确定、流量和流速确定)、消防水箱设置高度计算、消防水泵扬程计算、剩余水压计算、减压孔板计算和减压阀的选用(减压孔板孔径计算、减压孔板水头损失计算、减压阀的选用)。
8.3.6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3.7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竖向分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消火栓口的出水压力大于0.50MPa时,是否操起合适的减压措施。
8.4审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4.1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及其重要性、火灾危险性、火灾特性和环境条件等因素审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和选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4.2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设计流量和设计总用水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主要是根据系统设置部位的火灾危险等级、净空高度等因素,审查喷水强度、作用面积、喷头最大间距、喷头工作压力、持续喷水时间。
8.4.3系统组件的选型与布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重点审查喷头的选用和布置,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末端试水装置等的设置和供水管道的选材和布置。审查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4.4系统水力计算、供水设施、减压措施,以及系统的操作和控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4.5特殊部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如公共建筑中的餐饮场所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设置的自动灭火装置,Ⅰ类地下停车库设置的泡沫喷淋灭火系统,相关规范规定可以采用的自动喷水灭火局部应用系统等。
8.4.6系统配水管道的工作压力、配水管入口压力、配水支管控制的标准喷头数、每个报警阀组供水的最高与最低位置喷头的高程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4.7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的系统是否设有高位消防水箱,其有效容积和设置高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当水箱高度不满足要求时是否采取正确的增压措施。不设高位消防水池的建筑,系统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气压供水设备。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与报警阀连接、各危险等级场所的最小出水管径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4.8民用建筑中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的净空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时,是否按相关规范正确设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装置。
8.4.9按规范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由于净高等原因无法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场所,是否按相关规范正确设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装置。
8.5审查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泵房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5.1消防工作水泵、消防转输水泵、消防增压水泵的设计流量和扬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消防泵的流量扬程曲线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备用泵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5.2消防水泵是否采用自灌式吸水;消防水泵或泵组的吸水管和出水管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吸水管是否设有控制阀和过滤器,变径连接时是否采用偏心异径管件;出水管上是否安装有止回阀、控制阀和压力表,是否设置有试验和检查用压力表和放水阀。
8.5.3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是否分开设置,消防泵是否独立设置,当合用消防泵时,供水管路是否在报警阀前分开。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是否有防超压措施。
8.5.4消防水泵房是否有排水设施。
8.5.5消防给水系统水压强度试验和水压严密性试验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6审查气体灭火系统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6.1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规模等审查系统的设置场所和类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6.2系统防护区的设置、划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重点审查防护区的数量限制、保护容积的限制,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泄压设施。
8.6.3系统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包括灭火设计用量、灭火设计浓度、墯化设计浓度、灭火设计密度、设计喷放时间、喷头工作压力等。
8.6.4系统的操作与控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包括系统的电源、气源等,管网灭火系统的启动方式,明确延迟喷射或无延迟喷射的启动方式。
8.6.5系统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包括防护区的疏散设计、通风、设置的预制灭火的充压压力、有人防护区的灭火设计浓度或实际浓度等安全要求,储瓶间、管网的安全要求。
9防排烟设施
9.1审查防烟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9.1.1建筑内需要设置防烟设施的部位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9.1.2设置防烟系统的部位对和机械防烟的形式选择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9.1.3楼梯间、防烟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疏散走道、中庭等采用自然通风口的面积、开启方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避难层采用自然通风时是否设有两个不同朝向的外窗或百叶窗,且每个朝向开窗面积是否符合自然通风开窗面积要求。
9.1.4机械防烟系统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9.1.4.1送风机的选型和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9.1.4.2送风机的进风口设置是否按规范要求不受烟气影响。
9.1.4.3送风口的设置位置、启闭方式控制、送风口的风速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版作文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文案:

土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公式汇总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2、平整场地计算方法(1)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2)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3、注意事项(1)、有的地区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按外墙外皮线外放2米计算。计算时按外墙外边线外放2米的图形分块计算,然后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或者按“外放2米的中心线×2=外放2米面积”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这样的话计算时会出现如下难点:①、划分块比较麻烦,弧线部分不好处理,容易出现误差。②、2米的中心线计算起来较麻烦,不好计算。③、外放2米后可能出现重叠部分,到底应该扣除多少不好计算。(2)、清单环境下投标人报价时候可能需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每边外放的长度不一样。大开挖土方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混凝土垫层外边线加工作面,如有排水沟者应算至排水沟外边线。排水沟的体积应纳入总土方量内。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2、开挖土方计算方法(1)、清单规则:①、计算挖土方底面积:方法一、利用底层的建筑面积+外墙外皮到垫层外皮的面积。外墙外边线到垫层外边线的面积计算(按外墙外边线外放图形分块计算或者按“外放图形的中心线×外放长度”计算。)方法二、分块计算垫层外边线的面积(同分块计算建筑面积)。②、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2)、定额规则:①、利用棱台体积公式计算挖土方的上下底面积。V=1\/6×H×(S上+4×S中+S下)计算土方体积(其中,S上为上底面积,S中为中截面面积,S下为下底面面积)。如下图S下=底层的建筑面积+外墙外皮到挖土底边线的面积(包括工作面、排水沟、放坡等)。用同样的方法计算S中和S下3、挖土方计算的难点⑴、计算挖土方上中下底面积时候需要计算“各自边线到外墙外边线图”部分的中心线,中心线计算起来比较麻烦(同平整场地)。⑵、中截面面积不好计算。⑶、重叠地方不好处理(同平整场地)。⑷、如果出现某些边放坡系数不一致,难以处理。4、大开挖与基槽开挖、基坑开挖的关系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长度是宽度三倍以外者或槽底面积在20m2以内者为地槽,其余为挖土方。满堂基础垫层1、满堂基础垫层工程量:如图所示,(1)、素土垫层的体积(2)、灰土垫层的体积(3)、砼垫层的体积(3)垫层模板2、满堂基础垫层工程量计算方法⑴、素土垫层体积的计算:利用棱台的计算公式:素土垫层体积=1\/6×H×(S上+4×S中+S下)计算土方体积(其中,S上为上底面积,S中为中截面面积,S下为下底面面积)。⑵、灰土垫层体积的计算:利用棱台的计算公式:灰土垫层体积=1\/6×H×(S上+4×S中+S下)计算土方体积(其中,S上为上底面积,S中为中截面面积,S下为下底面面积)。⑶、素砼体积的计算:基础垫层与混凝土基础按混凝土的厚度划分,混凝土的厚度在12cm以内者执行垫层子目;厚度在12cm以外者执行基础子目。垫层体积=垫层面积×垫层厚度。⑷、垫层模板的计算:垫层模板=垫层的周长×垫层高度3、满堂基础垫层工程量计算的难点⑴、计算素土垫层、灰土垫层的上中下底面积时候需要计算“各自边线到外墙外边线图”部分的中心线,中心线计算起来比较麻烦(同平整场地)。⑵、中截面面积不好计算。⑶、重叠地方不好处理(同平整场地)。⑷、如果出现某些边放坡系数不一致,难以处理。满堂基础1、满堂基础工程量如图所示,(1)、满堂基础的体积(2)、满堂基础模板(4)、满堂基础梁体积(5)满堂基础梁模板2、满堂基础工程量计算方法⑴、满堂基础的体积①计算方法之一:满堂基础最大面积的底面积×满基底板厚度—多算部分三角带的体积满堂基础最大面积的底面积=建筑面积+外墙外皮到满堂外边线的面积三角带的体积=斜坡中心线周长×多算部分三角形截面积②计算方法之二:满堂基础顶面积×满堂基础底板的厚度+梯形带的体积满堂基础顶面积=建筑面积+外墙外皮到满堂外边线的面积-斜坡宽度的面积梯形带体积=斜坡中心线长度×梯形截面面积③计算方法之三:满堂基础最大面积的底面积×满堂基础底板未起边的厚度+起边棱台体积(2)、满堂基础模板:①计算方法之一:天津2004年建筑工程预算基价满堂基础模板按满堂基础砼以体积计算。②计算方法之二:有的地区定额规则的满堂基础模板=满基外边线的长度×满基外边线的高度+满基斜坡中心线周长×满基斜坡斜长。(3)、满堂基础梁①满堂基础梁的体积计算方法:满堂基础梁的体积=梁的净长×梁的净高②满堂基础梁的模板计算方法之一:天津2004年建筑工程预算基价基础梁模板按满堂基础梁砼以体积计算。计算方法之二:有的地区定额规则的满堂基础模板=梁高出满基的侧面净长×梁高出满基的侧面净高+梁头面积。3、满堂基础工程量计算的难点⑴、计算满堂基础的体积时,外墙外皮到满堂外边线部分区域、斜坡宽度部分区域等的中心线的长度算起来比较麻烦(同平整场地)。⑵、基础梁的净长计算,必须考虑相交梁之间的相互扣减问题。⑶、满堂基础梁的模板的计算,必须考虑满基以及相交梁之间的相互扣减问题。条形基础1、条形基础工程量如图所示,(1)、素土垫层工程量(2)、灰土垫层工程量(3)、砼垫层工程量(4)、砼垫层模板(5)、条形基础工程量:砖基;砼条基(6)、砼条基模板(7)、地圈梁工程量(8)、地圈梁模板(9)、基础墙工程量(10)基槽的土方体积(11)支挡土板工程量(11)槽底钎探工程量2、条形基础计算方法(1)素土垫层工程量外墙条基素土工程量=外墙素土中心线的长度×素土的截面积内墙条基素土工程量=内墙素土净长线的长度×素土的截面积(2)灰土垫层工程量外墙条基灰土工程量=外墙灰土中心线的长度×灰土的截面积内墙条基灰土工程量=内墙灰土净长线的长度×灰土的截面积(3)砼垫层工程量外墙条基砼垫层基础=外墙条形基础砼垫层的中心线长度×砼垫层的截面积内墙条基砼垫层基础=内墙条形基础砼垫层的净长线长度×砼垫层的截面积(4)条形基础工程量外墙条形基础的工程量=外墙条形基础中心线的长度×条形基础的截面积内墙条形基础的工程梁=内墙条形基础净长线的长度×条形基础的截面积注意:净长线的计算①砖条形基础按内墙净长线计算②砼条形基础按分层净长线计算有些地区(天津)计算规则规定,条形基础以地圈梁顶为分界线,这就造成了计算墙体时候必须加上+-0.000以下的高度;而且一个工程条形基础同时出现不同标高的圈梁时候,计算墙体时候必须区分出墙的底标高,对手工造成了麻烦。(5)、砼垫层模板①计算方法之一:天津2004年建筑工程预算基价砼垫层模板按砼垫层以体积计算。②计算方法之二:有的地区定额规则的砼垫层模板=砼垫层的侧面净长×砼垫层高度(6)、砼条基模板①计算方法之一:天津2004年建筑工程预算基价砼条基模板按砼条基以体积计算。②计算方法之二:有的地区定额规则的砼条基模板=砼条基侧面净长×砼条基高度.(7)、地圈梁工程量外墙地圈梁的工程量=外墙地圈梁中心线的长度×地圈梁的截面积内墙地圈梁的工程梁=内墙地圈梁净长线的长度×地圈梁的截面积(8)、地圈梁模板①计算方法之一:天津2004年建筑工程预算基价地圈梁模板按地圈梁以体积计算。②计算方法之二:有的地区定额规则的地圈梁模板=地圈梁侧面净长×地圈梁高度(9)基础墙工程量外墙基础墙的工程量=外墙基础墙中心线的长度×基础墙的截面积内墙基础墙的工程梁=内墙基础墙净长线的长度×基础墙的截面积(10)基槽的土方体积基槽的土方体积=基槽的截面面积×基槽的净长度外墙地槽长度按外墙槽底中心线计算,内墙地槽长度按内墙槽底净长计算,槽宽按图示尺寸加工作面的宽度计算,槽深按自然地坪至槽底计算。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11)支挡土板工程量支挡土板工程量,以槽的垂直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12)槽底钎探工程量槽底钎探工程量,以槽底面积计算。3、条形基础工程量的计算难点⑴条形基础各层实体的净长线很难算⑵计算条形基础各层实体的净长线时,要考虑与外墙相交的情况,同时要考虑与内墙相交的情况,内墙横向部分通常计算,竖向部分分断计算,这样条形基础各层单元实体净长度算起来很麻烦。⑶土方量计算时考虑工作面及放坡,计算扣减比较麻烦。独立基础1、独立基础工程量(1)独立基础垫层的体积(2)独立基础体积(3)、独立基础垫层基模板(4)、独立基础模板(5)基坑的土方体积(6)槽底钎探工程量2、独立基础手工计算方法⑴、独立基础垫层的体积垫层体积=垫层面积×垫层厚度⑵、独立基础垫层模板垫层模板=垫层周长×垫层高度⑶、独立基础体积独立基础体积=各层体积相加(用长方体和棱台公式)⑷、独立基础模板独立基础模板=各层周长×各层模板高(5)基坑土方工程量基坑土方的体积应按基坑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基坑底面积应以基坑底的长乘以基坑底的宽,基坑底长和宽是指混凝土垫层外边线加工作面,如有排水沟者应算至排水沟外边线。排水沟的体积应纳入总土方量内。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6)槽底钎探工程量槽底钎探工程量,以槽底面积计算。2、独立基础工程量的计算难点①异形独立基础体积不好计算。②独立基础与其他基础相交时扣减量不好计算。③土方量计算时考虑工作面及放坡,计算扣减比较麻烦。承台基础1、承台基础工程量(1)承台基础垫层的体积(2)承台基础体积(3)、承台基础垫层基模板(4)、承台基础模板(5)基坑的土方体积(6)槽底钎探工程量2、独立基础手工计算方法⑴、承台基础垫层的体积垫层体积=垫层面积×垫层厚度⑵、承台基础垫层模板垫层模板=垫层周长×垫层高度⑶、承台基础体积独立基础体积=各层体积相加(用长方体和棱台公式)⑷、承台基础模板独立基础模板=各层周长×各层模板高(5)基坑土方工程量基坑土方的体积应按基坑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基坑底面积应以基坑底的长乘以基坑底的宽,基坑底长和宽是指混凝土垫层外边线加工作面,如有排水沟者应算至排水沟外边线。排水沟的体积应纳入总土方量内。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6)槽底钎探工程量槽底钎探工程量,以槽底面积计算。3、承台基础工程量的计算难点①异形承台基础体积不好计算。②承台基础与其他基础相交时扣减量不好计算。③土方量计算时考虑工作面及放坡,计算扣减比较麻烦。桩1、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制作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长度按包括桩尖的全长计算,桩尖虚体积不扣除。2、喷射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3、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钻孔和泥浆运输的体积按室外自然地坪至桩底的长度乘以桩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4、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灌注混凝土的体积按设计桩长与设计超灌长度之和乘以桩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5、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工程量,按桩断面乘以全桩长度以体积计算,桩尖的虚体积不扣除。混凝土管桩空心部分体积应扣除,混凝土管桩不包括空心填充所用的工料。6、送桩工程量,按桩截面乘以送桩深度以体积计算。送桩深度为打桩机机底至桩顶之间的距离。(按自然地面至设计桩顶距离另加50cm计算)7、水泥搅拌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8、地下连续墙的混凝土灌注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土方回填、运土1、土(石)方回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1)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2)室内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3)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4)管沟回填:挖土体积减去垫层和直径大于200mm的管沟体积。2、挖地槽原土回填的工程量,可按地槽挖土工程量乘以系数0.6计算。一立方混泥土有好重1立方钢筋混凝土重量是25KN,即约为2551公斤素混凝土一立方一般按2.34吨计

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版作文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文案:

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一般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2万平方米以上至8万平方米5千万平方米以上至8万平方米5千万平方米及以下立项投资2亿元以上4千万元以上至2亿元1千万元以上至4千万元1千万元及以下建筑高度100米以上50米以上至100米24米以上至50米24米及以下(其中砌体建筑不得超过抗震规范高度限值要求)住宅、宿舍层数20层以上12层以上至20层12层及以下(其中砌体建筑不得超过抗震规范层数限值要求)住宅小区、工厂生活区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及以下地下工程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1万平方米以上至5万平方米1万平方米及以下附建式人防(防护等级)四级及以上五级及以下
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特殊公共建筑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要求抗震设防区特殊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区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下得一般超限高层建筑技术复杂、有声、光、热、振动、视线等特殊要求技术特别复杂技术比较复杂重要性国家级经济、文化、历史、涉外等重点工程项目省级经济、文化、历史、涉外等重点工程项目
注:符合某工程等级特征之一的项目即可确认为该工程等级项目
建筑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等级及承接业务的范围有哪些?
建筑工程根据民用建筑的类型和特征等因素将民用建筑分为特、一、二、三级四个等级,各级别设计单位承担任务范围如下:
1)甲级承担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范围不受限制。
2)乙级
①民用建筑:承担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下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②工业建筑:跨度不超过30米、吊车吨位不超过3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跨度有超过12米、6层及以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
③构筑物:高度低于45米的烟囱,容量小于10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于20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径小于13米或边长小于9米的料仓。
3)丙级
①民用建筑:承担工程等级为三级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②工业建筑:跨度不超过24米、吊车吨位不超过1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跨度不超过6米、楼盖无动荷载的3层及以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
③构筑物:高度低于30米烟囱,容量小于8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于5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径小于9米或边长小于6米的料仓。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等级及承接业务的范围有哪些?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立甲、乙两级,原则上不设丙级。边远及经济欠发达地区,如有必要设置丙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须经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设部同意后,方可设置。丙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由所在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丙级专项资质承接的业务范围仅限当地使用。
承担任务范围:
1)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格的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担各种类型和高度的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
2)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格的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担高度在80米以下的各类建筑幕墙专项设计。
建筑业施工企业资质分为几类?
答:根据建设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承接范围:
1)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
2)获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3)获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企业资质分为几级?承接业务的范围有哪些?
答: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承包工程范围:
1)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2)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3)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4)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注: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内、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
一、建筑的分类1、建筑物按照它的使用性质,通常可分为:
(1)生产性建筑:工业建筑、农业建筑工业建筑:为生产服务的各类建筑,也可以叫厂房类建筑,如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动力用房、仓储建筑等。厂房类建筑又可以分为单层厂房和多层厂房两大类。农业建筑:用于农业、畜牧业生产和加工用的建筑,如温室、畜禽饲养场、粮食与饲料加工站、农机修理站等。
(2)非生产性建筑:民用建筑
2、民用建筑分类
(1)按照民用建筑的使用功能分类:居住建筑,公共建筑
居住建筑:主要是指提供家庭和集体生活起居用的建筑物,如住宅、公寓、别墅、宿舍。
公共建筑:主要是指提供人们进行各种社会活动的建筑物,其中包括:
行政办公建筑: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楼。
文教建筑:学校、图书馆、文化宫等。
托教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等。
科研建筑:研究所、科学实验楼等。
医疗建筑:医院、门诊部、疗养院等。
商业建筑:商店、商场、购物中心等。
观览建筑:电影院、剧院、购物中心等。
体育建筑:体育馆、体育场、健身房、游泳池等。
旅馆建筑:旅馆、宾馆、招待所等。
交通建筑:航空港、水路客运站、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等。
通讯广播建筑:电信楼、广播电视台、邮电局等。
园林建筑:公园、动物园、植物园、亭台楼榭等。
纪念性的建筑:纪念堂、纪念碑、陵园等。
其他建筑类:如监狱、派出所、消防站。
(2)按照民用建筑的规模大小分类:大量性建筑,大型性建筑。
大量性建筑:指建筑规模不大,但修建数量多的;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分布面广的建筑。如住宅、中小学校、医院、中小型影剧院、中小型工厂等。
大型性建筑:指规模大,耗资多的建筑。如大型体育馆、大型影剧院、航空港、火车站、博物馆、大型工厂等。
(3)按照民用建筑的层数分类:低层建筑,多层建筑,中高层建筑,高层建筑,超高层。
低层建筑:指1~3层建筑。
多层建筑:指4~6层建筑。
中高层建筑:指7~9层建筑。
高层建筑:指10层以上住宅。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24米为高层。超高层建筑:建筑物高度超过100米时,不论住宅或者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
(4)按照主要承重结构材料分类:木结构建筑,砖木结构建筑,砖混结构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钢结构建筑,其他结构建筑。
木结构:
混合结构:
钢筋混凝土:
钢结构:
其他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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