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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崇拜的一位名人作文 我所崇拜的一位名人英语作文文案

2019-03-10 高考作文 类别:话题 700字

下面是文案网小编分享的我所崇拜的一位名人作文 我所崇拜的一位名人英语作文文案,以供大家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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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心目中,都会有一个自己所喜爱。羡慕或崇拜的一个人。我也不例外,在我心目中我也有一个我所崇拜的名人,他的名字叫邓稼先。
邓稼先先生是我国一个伟大的科学家,可以说他是我国一个民族英雄,因为他让我们祖国走进一个科学的巅峰因为他是我国第一个创造原子弹的人,使我国在军事方面强大起来,再数十年后,他又为我国创造了氢弹的时候,使我国在科学事业上再次飞跃。在他造原子弹和氢弹的时候,他曾遇到无数次困难,但他从不放弃,始终抱着坚定地信念坚持到底。他会常常接触有害物质,使他的身体曾遭受过三次的伤害,致使他先后做了三次大手术。本来他的病是可以好起来的,但他没有好好休息,仍然坚持做实验,要造好原子弹。因为他的身体坚持不住,所以在第三次的手术中,因大出血而死亡。他的潜心钻研科学事业,忘我工作的精神,使我们感动不已。我突然想起我自己在困难面前退宿的一件事
那一天,放学回家,因为作业比较小,于是我拿走书本,做起作业来。语文,英语作业做起来还算顺利,但做到了数学作业的最后一题时,他把我给困住了。因为解题过程太难了,所以我放弃了。到了明天,老师批评了我,现在我想起来特后悔,后悔的不是被老师批评了我,而是自己为什么这么轻易放弃地就被困难吓倒。当我想起邓稼先先生在造原子弹的时候遇到困难都没有轻言放弃,而我却让一道小小的数学题被吓到而放弃对比起来我是多么的渺小呀!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会向困难低头,只有少部分人抱着坚定的信念,坚持到底,直到胜利。
所以,从今以后,我一定要像邓稼先先生学习,学习他忘我工作,遇到困难,自己解决,从不轻易放弃的精神。把我们中国的名族精神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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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矫健的身影,有猎豹一般的速度,是中国的骄傲,他就是我最崇拜的人——中国男子田径队110米栏运动员刘翔。
2004年雅典奥运会之前,尽管中国在各项比赛中成绩不错,但最让人头痛的是田径运动,田径运动员屡遭重创,几乎没有获胜的机会,遭到外国人的百般嘲讽。可就在这历尽挫折、一蹶不振的困难中,一个人的出现让中国这条跌倒在田径赛场上的巨龙又重新爬了起来,这个让所有人都崇敬的人就是刘翔。
他肩负起了让中国田径振兴的重任,他的身后是一面鲜红的五星红旗,他依然决定参加110米跨栏比赛。有人劝他说:“没有用的,黑人太厉害!”他摇摇头说:“中国跨栏有倒下去的力气,就有爬起来的力量。”他比别人付出了更多的努力,比别人挥洒了更多的汗水。从不叫苦叫累。有人问他为什么,他只说了两个字——中国。面对困难他不屑一顾,面对挫折他从不低头,他身上奔涌炎黄子孙的血液,胸膛里跳跃着一颗中国心。他的速度突飞猛进,很快就成为国家队里的“飞人”。
一声令下,他如一支离弦的飞箭冲了出去。跨过一个又一个栏,如同跨过了一座又一座山。因为每一栏都是决定成败的细节。他的汗水如雨滴挥洒出去,为坎坷而漫长的道路增添着辉煌。这一刻全中国人的心都揪着,都在默默祈祷。看哪!他超过了黑人,超过了所有的人,他挺直胸脯冲过了终点,那黄色的皮肤鲜明地装点着赛场、扮靓了赛场。他迈出的最后那一小步,使中国田径迈出了一大步。他那坚持不懈的精神仿佛告诉人们:不要向困难低头,中国永远不会输!
刘翔是我心中的偶像,是我精神的楷模,是我品质的高标。他让我明白了:我们不比别人差,只要工夫深,铁躇也能磨成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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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至今,无数英杰来来往往,我崇拜精忠报国的岳飞,更敬佩为国捐躯而无畏正直的于谦。
他并不是天生的英雄,他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御史,比他牛,比他威风的人多了去了。
他因为皇帝朱瞻基平定了他步步朱高煦的叛乱后,(按惯例,每平叛后都要让一个御史去数落叛乱者,当时正好抽中于谦)以另人发馈的声音配之严厉呵斥的表情以及令人发指的动作给朱瞻基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朱瞻基就派他去巡江西(说实话,这并非升官,只不过是照例巡按,考察他的能力)。
于谦巡按江西时安抚老百姓,为官清廉,不贪污不受贿,深得老百姓的欢心以及各界会士的好评赞吧。
他又不在该“送礼”的时候讨好独揽大权的死太监王振,甚至连瓶老陈醋也不带,王振气急败坏心想:这个小兔崽子,竟敢欺负我!他怒目圆睁,踩得地板吱吱响,叫道:“给他关东厂里!”他被逮捕至东厂。好人有好报,上至四朝老臣杨士奇,下至老百姓都为他求情,甚至某些藩王也出面了,说王振你不要太过分,别把事情做绝!(藩王可不是好惹的)王振不得不放之一马(可见王振为欺软怕硬专拣软柿子踩的超级孬种小太监,在之后的“土木堡”之战中可见一般)。
在之后的土木堡之战中,王振终于被咔嚓了,但四朝老将张辅、内阁、六部九卿、三十万大军等战死沙场,关键是皇上朱祁镇也被俘!
也先的瓦刺部队越战越勇,冲至北京城下,如果这时少了这个人,大明王朝危在旦夕,势必比北宋还糟糕,(皇上已被俘)但是“这个人”—于谦(主角)还在,大明国运便可起死回生,中间发生了一件大事:当时人心惶惶,全部主张南迁(除于谦少部分人),主张南迁之一的一个名为徐珵的人第二天上朝第一个说:“我夜观天象(这没有也不算什么依据),唯有南迁可保国。”正等朱祁钰同意后大家抄起东西走人的时候,一声力挽汪洋的怒吼发出了:“主张南迁者,该杀!”(当然是于谦发出的)。大家看见于谦坚定的目光,他心里想:我要与大明共存亡!原本主张南迁逃跑的人们突然“勇敢”了,把徐珵骂出了大殿。(后来徐珵隐姓埋名,改名徐有贞,请大家记住这个名字,很重要)他们把王振余党千刀万剐。
经历了一场大战之后(这里不进行仔细描述),成功地击退了也先的军队。
于谦的英雄本色,逐渐地显露出来。
可谓英雄者,先学畏知惧,曰:畏惧后英雄。再而会胜畏,败惧,故可无所畏惧,还会德才兼备,可出真英雄哉!
此时,于谦已是位极人臣,官至一品!但他从不贪污受贿,努力工作,深得老百姓的欢心,更展示了他的魅力人格。
但夺门之变后,徐有贞等“功臣”受到复储皇帝朱祁镇的提拔,得到晋升,极其专横。他们编造了“意欲”这个罪名杀了于谦。他没想到不久后,自己也会被同党杀掉。
对于满门抄斩,于谦的家人对抄家并无所谓,因为来抄家产的官员发现,这个位极人臣的家除了常用的生活必需品以外多的连滴油也没有,这不得不令人敬佩。他放下了一贯骄傲气态,他知道,这不是他应抄的人。
我不禁感叹:莫须有杀了岳飞,意欲干掉了于谦,成了和“莫须有”齐名的奇耻大辱的罪名。
石灰吟
(明)于谦
千锤百炼深山出,
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身碎骨浑不怕,
要留青白在人间。
这完全是于谦的写照,虽然他壮烈牺牲,但决不影响他在历史上的地位:一个德才兼备的真英雄!
深圳市荔园小学南校四年级:刘子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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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心中的名人,可以是古人,可以是现代人,可以是明星,而我最崇敬的名人是鲁迅。他是一个妇孺皆知的名人,我想大家都认识这位又是思想家、革命家的大文豪吧。
我敬佩鲁迅的高洁。面对那四面八方黑暗的社会,他从不屈服,他是“彷徨”在黑暗中忍不住要要“呐喊”的勇士。他自比为雪,“是的,那是孤独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神。”他笔下的雪,是漫漫长夜的一丝微光,是出污泥不染的莲,显得孤傲、高洁,恰如鲁迅其人。
我也敬佩鲁迅的幽默。《阿Q正传》中借着呆笨阿Q的“精神胜利法”,刻画出了那时可笑无知的农民;《肥皂》里把脖子里的泡沫比成蟹吐出的白泡泡;《狂人日记》对“吃人者”进行了入木三分的描画;《高老天子》中对不学无术的主人公上历史课的描写也让人忍俊不禁,拍案叫绝。
我还敬佩鲁迅的坚韧。面对“朋辈成新鬼”的事实,他毫不退缩,更要向敌人讨还那“拖得越久,越要付出更大的利息”的血债;他“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因为爱得忘我,所以憎得深切,谁能说他不是“奋然前行”呢?
毛泽东曾说过,“鲁迅是在文化战线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数,向着敌人冲锋陷阵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他自己也做到了“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这不就是他一生的最真实的写照?
鲁迅就是我最崇拜的人,他的精神最让我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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