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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彭宇、天津许云鹤、小悦悦等社会热点事件简介作文 文案:
南京彭宇案事件起因
2006年11月20日上午9点30分左右,在南京市83路公交车水西门广场站,两辆83路车前后进站,南京市民彭宇在第一辆车上,车进站后,后门打开,他第一个走出车门。66岁的老人徐寿兰拎着保温瓶,赶去搭乘第二辆83路车,她行至彭宇所乘坐的那辆车的后门附近位置跌倒。
徐寿兰如何跌倒,她与彭宇是否发生相撞,没有任何第三方能提供确凿见证。此案唯一的目击证人陈老先生在案发时也参与了部分救助,据称当时他也没有看到徐老太当时如何倒地,在他看到彭宇上前帮忙后,自己也上前帮忙,并打电话叫老人的儿女过来,整个过程大约半个小时。
彭宇将徐寿兰扶起送往医院,检查结果表明徐寿兰股骨颈骨折,需进行人造股骨头置换手术。诊断结果出来后,徐徐寿兰向彭宇索赔医疗费,遭到拒绝,并在各种调解失败后,在鼓楼区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彭宇则称自己好心帮助那位老太太,将她扶起送她去医院,却反被诬。对于以后遇到有老人摔倒的情况是否上前救助,网上展开了激烈辩论,这一案件也被网友称为南京彭宇案。
案件审理
一审
2007年1月4日,66岁的徐寿兰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彭宇将其撞倒在地致其受伤为由,索赔13.6万余元。这场民事诉讼的一审经过了3次庭审,分别在2007年的4月、6月和7月。
法院认为,本案主要存在两个争议焦点:
1.彭宇与老人是否相撞
2.应赔偿的损失数额问题
法院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
当天,徐寿兰的代理律师表示:对判决事实感到满意,但40%的赔偿比预期要少。而彭宇则表示不服此判决。
二审
2007年9月,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一名工作人员向媒体确认,彭宇已于9月18日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8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南京彭宇案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最后案件以和解撤诉结案,且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
彭宇案的判决结果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网友认为该判决使“社会无疑将变得更冷漠、人与人之间将变得更互不信任”。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持有“不敢扶”、“扶不起”摔倒老人的观点。不少评论认为,正是“彭宇案”,造成路人“见死不救”现状,甚至有网友评价说,“彭宇案”令中国社会道德水平倒退50年。
人民网四川视窗则认为,彭宇被判败诉是有积极意义的,可以提醒“活雷锋”在见义勇为时要保护自己。
华商报报道则质疑彭宇与其证人的说辞,提出“不被道德的热情蒙蔽了我们的双眼”。
腾讯新闻评论说“所以,彭宇案中只有法律问题,没有道德问题。或者说,在法律问题没有搞清楚的时候谈论道德问题是非常危险的。”
网易新闻称,“大部分网友认定彭宇是好心没好报,无辜受害,对他充满了同情。”
南方周末发表的杨支柱文章则质疑判决书中判定原告无责任没有依据,引用《民法通则》相关条款因此也有悖常理。
类似案件
在彭宇案发后,又发生了反响较大的类似案件如下:
2009年8月8日晚上,贵州省都匀市民彭女士驾车路过夜市摊,因堵车而停车时扶起了一位摔倒在路边的老太,结果老太刚缓过气来,一下子冲上去抱住彭女士轿车的后视镜,坚称是彭女士撞的她。幸而,最终通过媒体的帮助,寻找到了证明彭女士无辜的目击证人。
2010年12月16日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村,78岁的市委组织部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里跌倒,保安和路人无一上前搀扶,老人面朝下溘然逝。
2011年7月15日,广东省肇庆市青年阿华在扶起倒地的70多岁阿婆却遭诬陷,在警方提出要调监控录像后,老人和家属主动澄清,自己摔倒与阿华无关。
殷红彬案
2011年8月27日,江苏省如皋市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公司司机殷红彬在驾驶途中,看到一名年迈的老人摔倒在张黄立交桥上(高速公路),他将车停稳后,下车将老人扶起。将老太扶起后交由路过村民送医。老太石某随后指认殷红彬是肇事者,其子随即报警。好在车内有监控录像,将殷红彬整个救人过程记录了下来,车上乘客也证实殷红彬是救人而非肇事逃逸。事情经中央电视台披露后引起广泛关注,石某及其子在电视节目播出后突然改口,承认司机殷红彬是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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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6日,卫生部公布《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提出:不要急于扶起,要分情况进行处理。指南提出,如老人意识清楚,救助者应询问老年人跌倒情况及对跌倒过程是否有记忆;如不能记起,可能为晕厥或脑血管意外,应立即护送老人到医院或打急救电话
天津许云鹤案
2009年10月21日上午,许云鹤驾车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由南向北行驶,在行驶到红星美凯龙家具装饰广场附近时,恰巧看见王老太由西向东跨越路中心的护栏,后王老太倒地受伤。
据许云鹤回忆,当时王老太横过半条马路,准备跨越护栏时被护栏牵绊,落地两步就咕咚摔倒在地。“就在我的眼前,看着就疼!”许云鹤表示,怕老太出危险,当时他立即停下车,从车里翻出创可贴给老太包扎上,并拨打了120。就在这时,王老太拿起电话,说了一句让许云鹤从头凉到脚的话,“我在马路上让车给撞啦!”
然而,王老太却有着另一番说法。王老太说,当天她爬中心护栏时,许云鹤的车撞到自己腿部,自己被撞弹起后,趴在车前部,又倒在地上。
一审被判罚10万
2011年6月16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就此事作出判决,王老太跨越中心隔离护栏属违法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许云鹤被判决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偿王老太108606.34元,其中包括残疾赔偿金87454.8元。
这份民事判决书上,法院并无证据证明许云鹤撞人。天津市天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具体情况说明为,“不能确定小客车与人体身体接触部位。”人民医院对王老太伤情的诊断是,“无法确定原告伤情的具体成因,但能够确定原告伤情系外伤所致。”法院判决的理由是,“不能确定小客车与王老太身体有接触,也不能排除小客车与王老太没有接触。被告发现原告时只有4、5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
天津许云鹤案最终结果还没有出来,所以也还没有许云鹤案判决书,此案还在等待法院审理,二审也不了了之。
事件评论
该案在许多方面与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惊人相似,首先是“案发瞬间无法还原、双方举证均不充分”。一审判决许云鹤赔偿王老太10万元后,舆论和网友几乎一边倒地倾向许云鹤,而民间也再次引发有关社会公德的大讨论。
此案到底是撞人还是助人,连法院都没有明确的说法。但大部分网民将其等同于“彭宇案”,进一步渲染了“做好事反被讹诈”现象,不利于和谐社会和诚信社会的建设。
专家认为,从“彭宇案”到“许云鹤案”,类似案件之所以被热烈讨论,归根结底是案件涉及人性中最普遍和最基本的善与恶,触碰着人们对于“助人为乐”的情感底线,拷问社会诚信和道德。
小悦悦案
2011年10月13日下午5时30分许,一出惨剧发生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年仅两岁的女童小悦悦走在巷子里,被一辆面包车两次碾压,几分钟后又被一小型货柜车碾过。而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七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引发网友广泛热议。2011年10月21日零时32分,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离世。
网友评论
我们都要请求宽恕
在众网友的评论当中,网友们愤怒于肇事司机的残忍,几近于“故意杀人”,但更激起网友愤怒和反思的还是路人的冷漠。
“在小悦悦事件中,或许你可以愤怒声讨,甚至人肉冷血路人,但当你挥舞道德大棒的时候,底气是否真的很足?”网友“恋恋红尘”指出。
网友“冻结”发表评论说:面对身在街上孤独无助、病床上命悬一线的小悦悦,我们仅有道德的谴责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救赎,在某种意义上说,我们都是“有罪”的,都要请求宽恕。
网友“马小山”不乏尖锐地指出:扪心自问,在社会急剧转型过程中,扭曲的价值导向譬如金钱至上、为了成功甚至可以不择手段等等,导致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异化。而一些本应该坚守、珍视和传承的传统价值、道德观念,却在急速丢失。
专家评论
18名路人冷漠走过而不对女童施救,遭到一致声讨。救与不救,发人深省。而见死不救是否量刑、见义勇为是否立法,也引发热议。
“此前有法官判决搀扶老人过马路的大学生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当时就有人预言:以后谁还会再去搀扶受伤的路人?”律师拜金良一针见血说,最近一再发生路人受伤、倒地无人搀扶事件,就是这种预言的真实表现。但也有评论认为,“彭宇案”确实起到了一个标杆性的负面效应,让很多场合下一些本想伸出援手者退缩,但如果把所有冷血的举动及其意识深处“不要惹事”的心理暗示,均归咎于一个糊涂法官的判例,无疑夸大了个案的影响力。
知名时评员司马春秋表示,小悦悦事件中,18个路人其实并不值得批判。“这么多人都这样,恰恰说明这是一个社会现状。把板子打在这18个人身上,会掩盖对这件事更深入的反思。”司马春秋直指,此类事件根源在于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要杜绝这类事,关键在于从政府层面给予保障,“交强险里有一项,是交通救助基金,但一直没有很好地启用。”
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哲文所所长曾德雄博士则认为,根源在于社会缺乏公平正义的精神。知名律师朱永平提出,像见义勇为、见死不救等“道德立法”,都需要谨慎:“除了警察、医生有法定的义务救人,别的人都不算救护义务的特定主体。见死不救入罪现在还不成熟,可能会扩大打击面,得不到实际执行。”
南京彭宇、天津许云鹤、小悦悦等社会热点事件简介作文 文案:
判决结束后,彭宇一脸郁闷地站在法院门口
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彭宇案做出了一审判决,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10日内给付。
判决书中还称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可以“自行离去”,“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两个月前庭审期间坚持“以后碰到这种事还会出手相助”的彭宇,在昨天走出法院大门时也没有了当时的坚决,“再不会这么冲动了,”他说。
此案唯一目击证人陈先生高呼:“朋友们,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彭宇已因此失业
开庭前彭宇见到记者,他说自己为了这个案子已经丢了工作:“从7月6日最后一次开庭以来,我还一直没有去上班。这个事情没有了结之前,我没有心思工作。一个星期之前,我正式辞去了工作。”
彭宇和律师高式东对判决结果的预计都比较乐观,“这个案子我觉得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仅从证据角度出发,老太太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是彭宇撞倒了她。”高式东说,“因为民事诉讼的原则就是这样:谁主张、谁举证。老太太说是彭宇撞倒了她,那她就得拿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而不用彭宇找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撞。”
但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法院用逻辑推理和分析的方法做出了认定和判决。
判决书:从常理分析……
首当其冲的就是核心问题:彭宇和老太太到底有没有相撞?
鼓楼区法院认为,老太太是与彭宇相撞受伤。理由是:“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老太太(原文为“原告”)倒地的原因除了被他人的外力因素撞倒之外,还有绊倒或者滑倒等自身原因情形。但双方在庭审中均未陈述存在老太太绊倒或滑倒等事实,故根据本案现有证据,应着重分析老太太被撞倒之外力情形。”
判决书继续说:“人被外力撞倒后,一般首先会确定外力来源,辨认相撞之人;如果撞人之人逃逸,作为被撞倒之人的第一反应,是呼救并请人帮忙阻止。本案事发地点是公共场所的公交站台,且事发时间是视线较好的上午,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倒老太太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而根据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
法院认为,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好心相扶。”
“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说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太的家人将她送到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判决书写道。
“如果不是他撞的,应该不会垫钱”
在和老太太家人一起将老太太送到医院后,彭宇曾掏出了200多元钱给老太太的家人交医药费,彭宇的解释是,“当时老太太家里人急着给老人看伤,又说没带钱。这样我才把钱给了他们,他家里人当时还说要给我打欠条。”而现在这成了他有责任的证据之一。
判决书作了这样的表述:“在事发当天,彭宇曾给老太太200多元钱,且此后一直未要求老太太返还。关于彭宇给钱的原因双方说法不一:老太太说是彭宇先行垫付的赔偿款;彭宇认为是借款。”
“彭宇和老太太素不相识,一般不会贸然借款。即便如彭宇所说是借款,在有承担事故责任之虞时,也应当请公交站台上无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证明,或者向老太太家属说明情况后索取借条或说明。但彭宇在本案中未存在上述情况,而且在老太太家人陪同前往医院的情况下,由他借钱给老太太的可能性不大。”
“而如果撞伤了他人,则最符合情理的做法是先行垫付款项,”基于上述判断,法院认为,可以认定这200多元钱并非借款,而是赔偿款。
双方均无过错
“本案中,发生事故时,老太太在乘车过程中无法预见将与彭宇相撞;同时,彭宇在下车过程中因为视野受到限制,无法准确判断车后门左右的情况,故对此次事故,彭宇和老太太均不具有过错。”
但没过错并不代表不负责任。判决书认为:“本案应根据公平原则合理分担损失,本院酌定被告补偿原告损失的40%较为适宜。被告彭宇在此判决生效的10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人民币45876元;1870元的诉讼费由老太太承担1170元,彭宇承担700元。
法官在宣读完判决书后即刻离开法庭,彭宇也随即被摄像机包围。现场一片寂静,众记者在瞬间竟没有人发问,只是把目光和话筒递向了埋着头的彭宇。
“意料之外,”高式东律师说了一句话后,便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彭宇还是一言不发,眼眶却已开始泛红。过了好一会儿,他低声说:“我要找说理的地方。”
高式东律师在被问到如何评价结果时,用了“没有以事实为基础”笼统作答。对于是否上诉,他表示将在与彭宇再行商议后决定。
一直为此案出庭作证、也是此案唯一证人的陈老先生依然出现在旁听席上。“我之所以一直坚持作证到现在,完全是凭着自己的良心和当天我的亲身经历。”陈老先生在庭前说,他也希望今天能看到一个结果,还事实一个公道。但陈老先生失望了,他的情绪甚至比彭宇更激动:“朋友们,”他大声对着摄像机说,“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相关连接
7月,南京的一位老太太将青年彭宇告上法庭,称对方撞倒自己,要求其赔偿十几万元的损失。彭宇则称自己好心帮助那位老太太,将她扶起送她去医院,却反被诬。
彭宇称,2006年11月20日,他在公共汽车站好心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起来,并送其去医院检查。不想,受伤的徐老太太及家人得知胫骨骨折,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人,要其承担数万元医疗费。被拒绝后,老人向鼓楼区法院起诉,要求彭宇赔偿各项损失13万多元。
7月以来,此案一直是当地最热烈的网上话题,西祠胡同“南京零距离”一个论坛就有上百个帖子讨论此事,网友几乎一边倒相信并支持彭宇,并感慨现在好人不好做。对于以后遇到有老人摔倒的情况是否上前救助,网上展开了激烈辩论。
各方说法
帮人还是撞人?
彭宇版:我在做好事
彭宇,南京一家通讯公司的技术人员。据 金陵晚报 早前报道,彭宇回忆说,去年11月20日上午9点左右,坐83路公交车,在水西门广场站下车。他第一个走下了车,看到一位老太太倒在离站台不远的地方。出于好心,他忙上前将其扶起。“我也不知道这一扶,会惹出这么多麻烦来!”
事发时,现场有一名50多岁的陈先生也过来帮忙,一起将老太太搀扶到路边。见老太太的侄女、儿子相继赶来,帮忙的陈先生就走了。
当天上午,彭宇帮老太太及其家人叫了出租车,可老太的儿子提出,怕忙不过来,问彭能不能一同去医院。彭宇想了一下,同意了。当得知是胫骨骨折要花费几万元换人造股骨头时,徐老太太一拍大腿对彭宇说:“小伙子,就是你撞的啊!”彭宇当时就蒙了。
徐老太版:他撞了我
而老太太对事实的陈述是另一个版本。据 现代快报 报道,徐老太称,“我当时亲眼看到他撞到我的!”当时她在车站赶后面一辆83路公交车,从前面一辆车后门窜下来的彭将其撞倒。徐老太表示,“我们老两口都有退休金和医保,儿子在公安局工作,不是说承担不起医药费,只是要讨回一个公道。”经鉴定,徐老太的伤势已经构成八级伤残,仅医药费就花去了4万余元。
1月4日,徐老太太向鼓楼区法院起诉,以彭宇将其撞倒在地致其受伤为由,要求赔偿总计13.6万余元
媒体:老太太儿子是警察
4月底,鼓楼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奇怪的是,彭向承办法官申请,向当时出警的派出所调取彭宇、陈先生及高老太的原始询问笔录时,派出所却以正在装修为由,无法提供。后来更是声称笔录遗失。老太太儿子刚好是警察,让网友们不禁猜测,笔录不知去向其中或有蹊跷。
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 甲方乙方 节目曾拍到这样一组镜头:当事的派出所长说,“我至少找了6次还是没有找到,不过我拍了笔录纸的照片,”并说,“我为了搞清事实才用手机拍了笔录的。”当被追问到谁的手机拍的,所长拿出手机说就是他的这部手机。紧接着,彭宇当着所长的面调出照片Exif信息证明照片并非所长手机所摄。在记者的追问下,这位所长说出了实情,照片是老人的儿子拍摄的。卢所长说老人的儿子对他说是同行,他就把老太儿子的手机扣下了。
目击者:老太自己摔的
据证人陈先生在今年7月6日第三次开庭时所做陈述,他看到的情况是:老太太手里拎着保温瓶,向第三辆公交车跑去。她跑到第二辆车的车尾时,不知为什么就跌倒了。这时,他看到从第二辆车后门下车的彭宇走了几步,上前帮忙,然后自己也上前帮忙,并打电话叫老人的儿女过来,整个过程大约半个小时。
徐老太太曾在法庭上称不认识陈先生,当时不是他帮助的自己,陈先生非常气愤,提出自己当时曾用自己的手机帮老太太打电话,手机里有通话记录可以证明。
网友:好人做不得
老太太的儿子是警察,派出所不提供关键的证据,证人证明小伙子无辜,媒体采访时老太太态度傲慢,不停地有网友站出来说自己好心帮忙被反咬一口的故事,所有这些综合在一起,大部分网友认定彭宇是好心没好报,无辜受害,对他充满了同情。案件宣判后,在西祠、凯迪等网上论坛,都有网友号召给彭宇捐款。
南京彭宇、天津许云鹤、小悦悦等社会热点事件简介作文 文案:
深刻反思小悦悦事件
两岁的广东女童小悦悦于10月13日在佛山被两辆汽车碾过,18名经过的路人对此视若无睹,最后由第19名路人抱起的事件,经由传统与网络媒体的传播后广为人知,并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广泛的道德反思热潮。
事发至今已有2个多月的时间,小悦悦因伤重已于10月21日不治身亡。两名司机肇祸逃逸的不负责任行为,以及那18名路人见死不救的表现,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广大舆论的谴责,而见义勇为的拾荒阿姨受到表扬。这起事件引发了全社会对于道德和良知的探讨,总体而言是件好事,但也有几个方面是值得深入思考的。
首先,能否单凭此孤立事件就认为整体社会道德水平已经严重滑坡?相信并非如此,中国社会也不乏乐于助人也勇于助人的好人好事,但是相对于诸如“小悦悦事件”的负面新闻,并不能在大众传播上吸引眼球而获得轰动效应,因此较不为人知。不过,那18名路人的冷漠态度,也应该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当人们从“小悦悦事件”联系到自身经历过的类似事件,遂不免认为社会道德已经出现了危机。也就是说,此事虽然未必有普遍意义,但却是有一定的代表性的。
其次,从此事发生后媒体上所出现的种种反思言论看,不少人认为媒体在报道五年前的“彭宇案”时,在导向方面出现了偏颇,片面渲染和夸大南京市民彭宇搀扶摔倒老太,反而被老太以撞倒自己为由控上法庭,因此造成今日民众普遍有“想救不敢救”的心理。姑且不论媒体是否该为此负起责任,“急公好义、济危抒难”终究是一种先人后己的高尚道德行为,倘若要先考虑到救人的成本与代价再来决定是否救人,这本身就是不道德的。
其三,还有一些反思言论主张立法奖励见义勇为者、惩罚见死不救者,持此观点者包括一些著名律师和学者。事实上,早在“小悦悦事件”发生之前,一些地方已经开始酝酿此事。表扬见义勇为者可以理解,毕竟这是善举,但是一旦与金钱挂钩,恐怕会引起更大的社会道德问题。
政府和全社会应该如何积极、公正的面对小悦悦事件引发的一系列问题。
一、有效行使舆论监督职能,建立正确社会舆论导向。
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政府以及人民群众的“喉舌”,是反映人民心声的重要渠道,发挥着“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桥梁作用。尤其是主流媒体对推动社会发展具有巨大的影响力,是构成社会文化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既是由媒体的政治责任所决定的,也是媒体的社会责任所要求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我国媒体来说可谓意义重大。小悦悦之死经过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在人们指责人人冷漠、社会道德退步的同时,新闻媒体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且看,这些年来,媒体上所宣传的是什么?从南京彭宇案到天津许云鹤案,大家看到的是如“东郭先生”一般热心帮助他人的下场,是数年的官司缠身、心力交瘁。近段时间,媒体报道的又尽是某老人摔倒没人敢搀扶,或者是要去搀扶的人还有找个路人做旁证……新闻媒体如用放大镜般把那些极个别的讹人事例拿出来赚取观众眼球、博取收视率,导致一些没有是非辨别能力的人也跟着盲目起哄,社会互信状况被负面案例不断蚕食,报道的多了,仿佛让人觉得这是一种普遍现象,但我相信,现实社会中每天都会有人跌倒,而且每天都在发生扶人的事件。但是为什么扶人的事件是没人报道?因为他不是一个新闻视点,因而他不会得到人们更多的关注。
因此新闻媒体应该进行深刻反思。不能片面的把舆论监督作为提高发行量和收视率的手段,应有大局意识,把媒体在中国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到先进文化的高度来认识,提高到舆论导向的高度来认识。在享有新闻自由权利的同时,真正担负起媒体的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去反映社会现象。如果我们一直都有一个正确的舆论导向,如果雷锋的名字,一直就活在我们中间,我相信大多数人,都会毫不犹豫的伸出援手,救还是不救,也不会再是一个问题。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养,树立社会良好道德规范
今年是中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十周年,也是中国社会关于“道德”话题讨论最热烈的一年。“小悦悦事件”掀起了全社会关于道德的反思,而从这一系列的反思言论看,很多反思者或是归咎于媒体,或是责难于制度,或是不满社会麻木,或是批评法律不够周全,唯独从自身的角度对此事进行自省和反思者极之罕见。
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社会道德终究还是要以个人道德修养为基础。全社会道德修养的提高,其根源就是个人道德修养的提高。两千多年前,孔子就说过“要实现仁德,须要从自己做起,而不应要求别人去做”的话,这是非常深刻的,只有批判、没有自我批评,终究会落入“手电筒思维”的陷阱——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历史早已证明,当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群体道德水平呈现出整体提升态势的时候,实际上就预示了这个国家和社会经济繁荣、文化振兴的黄金时期的到来;相反,当一个国家和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平出现滑坡、堕落态势的时候,实际上就拉响了这个国家和社会的警报。道德可以因为个人、团体的自律而实现,但道德的自律需要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个人、团体要有道德的自觉。自觉遵守道德准则,这是人与人之间道德范围的行为规范,也是社会对人们行为的关系的基本要求的概括。今年9月,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出54名全国道德模范和260名提名奖获得者,部分全国道德模范在基层,在高校展开事迹巡讲。有评论分析,近年来,政府方面发力社会诚信建设、普及基本道德规范的努力就是在引导人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用全社会的力量培育和谐健康的社会文明机体。
三、营造惩恶扬善的和谐社会环境
建立健全惩恶扬善的社会环境,保护和激励人民群众见义勇为的行为。使见义勇为成为公众本能的行为、自然而然的行为,而不是事前事后谈起认识来,人人出口成章、口若悬河,但在下一个残酷的现实面前又展开新一轮的讨论,本质上仍然旧话重提。
我们要正确和科学的看待“小悦悦事件”。社会发展的每个时期都有见死不救的事件发生,也都有见义勇为的英雄事迹涌现,我们诚然没有必要把个案上升到整体全局,但是“小悦悦事件”中18名路人而不是一两个路人的冷漠,暴露出的问题确实带有社会的普遍性。也就是说,我们必须正视在经济发展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公民道德却严重滑坡的客观现实。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我国文化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完全适应,突出矛盾和问题的主要表现就有:“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一些社会成员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因此“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更为紧迫,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任务繁重。”创造惩恶扬善的制度条件和社会环境,无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组成部分。
必须认识到,我们在消除贫穷追求财富增长过程中的一手硬、一手软,是导致这种社会冷漠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一些备受公众瞩目的司法案例,比如令讹诈救助者、诬陷好人者得逞,对本来令人不齿的行为罩上法律的外衣加以保护,也在一定程度上败坏了社会风气。南京彭宇案、天津许云鹤案的判决,即完全没有考虑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那些以己度人的判词,为后世留下笑柄之余,也严重混淆了是与非的界限,重创了公众的善良心理。一旦见义勇为成了高成本的事情,令公众心有余悸,就意味着我们的社会环境出问题了。因此,创造扬善惩恶的制度条件和社会环境,是全社会的当务之急。
广东省总工会提出,将为见义勇为职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只要见义勇为职工的权利受到损害,工会将无条件免费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保证他们的权益不受侵犯。诸如此类,都是创造惩恶扬善的制度条件和社会环境的有益尝试。
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对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标志着我们党对文化建设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只有经济的发展而没有文化的发展,是不全面的,只有创造惩恶扬善的制度条件和社会环境,推动精神文化和经济、政治、社会等各方面科学、同步发展,才能真正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繁荣昌盛。其关键在于我们能否重构道德价值体系,建立一系列的体制机制,能否借此惩恶扬善,在全社会恢复民众人际间的信任感,这其中有媒体的引导责任,更需要包括政府在内的全社会多元努力。
公务员考试申论万用句型(背下来)
一、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而以法为镜,可以断曲直。”所以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才能形成公正的社会氛围,才能有效地解决这一社会问题。
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做好相关的监督工作,不断健全、完善相关的体制机制,来促进材料中所提到的一系列问题的解决。
三、材料中所反映的问题,对于我们来说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任何问题的出现对我们的生活,对我们的社会来说总是带有一定的破坏性,这对我们而言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另一方面,问题的出现有助于我们清楚认识到我们在对一些社会问题的处理上还存在着许多不足,这对于我们来说反面是一个完善自己,完善社会相关体制机制的一个机会。
四、1、材料中所反映的问题和现象的存在和发展蔓延,值得我们去沉思和探讨。2、从材料中所反映的情况来年,目前的形势已经非常严峻,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3、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是摆在管理者面前的一道严峻的课题。
五、坚持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在完善相关法律体制的同时,各级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采用各种灵活的方式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宣传和教育。使人民群众发解问题的严重性和政府对该问题的有关解决方式,这样一方面可以通过人民群众自发去预防和解决该问题,节省法律运作成本,另一方面还可以增强法律的实际执行成本。
申论万用句型、模板
题目
立论法:确定资料主题,表述中心论点:提高劳动者能力拓展就业渠道、让可持续发展思想深入人心、建立节约型社会应先打造节约型政府、加强反腐倡廉构建和谐社会、诚信,不仅仅是私事、加强安全生产建设推进经济健康发展
第一段:开篇语
开篇点题,陈述现象和相应的政策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问题日渐凸现出来,在社会经济和国家安全中的位置越来越突出。在这样的形势下,目前产生的。。。问题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已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引起强烈反响。
★近些年来,。。。蓬勃发展,为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逐渐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坚力量。但与此同时,。。。(现象,政策)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取得飞速发展,但。。。的改革却明显落后,(后面引出材料反映问题)
第二段:原因分析
★检视。。。面临的窘境,我们不难发现,造成目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人口多、底子薄是基本国情,这就决定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之一,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轻言。。。问题已经解决。当前及今后依然严峻的形势主要表现在:。。。。
★现阶段我国的。。。形势,表现为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趋势与依然严峻的现状并存。严峻的形势有浅层次的因素,也有深层次的矛盾;既有历史的沉淀,也有新形势下产生的新问题,主要可以归结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国经济突飞猛进。同时,社会组织结构、就业结构、社会结构的变革加快,正面临着并将长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首先,。。。。;其次。。。。。。;再次。。。。。。;最后。。。。。。
★我国的。。。。。工作总体状况还存在着与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以及与面临的国际新形势发展要求不向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第三段:提出对策
衔接句的写法:
★。。。,关键在于。有鉴于此,我国。。。。要进行一系列深层改革,要从。。和制度的改革做文章;观念、意识、思想要开放,要确立。。。全新的理念,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树立,解决,。。。不是一句空话,必须要有机制上的引导与保障,同时也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领导,落实任务。
★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
南京彭宇、天津许云鹤、小悦悦等社会热点事件简介作文 文案:
一、作文素材
2011年10月13日下午5时30分许,一出惨剧发生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年仅两岁的女童小悦悦走在巷子里,被一辆面包车两次碾轧,随后肇事车辆逃逸。几分钟后又被一小型货柜车碾过。而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七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十八个路人,对此冷眼漠视。最后,一位捡垃圾的阿姨陈贤妹把小悦悦抱到路边并找到她的妈妈。当时的悦悦已经像一个提线木偶般瘫作一团!
10月14日,小悦悦被撞后第二天,悦悦父母提了3箱牛奶,前去感谢广佛五金城新华劳保店的老板娘吴女士。是吴女士设置的电子眼,记录下了那段视频。18名路人、两名司机总共40只眼睛都没有发现或“视而不见”的人间惨剧,一只电子眼发现了,记录了。透过这只电子眼,全国人民都看到了在血泊中孤独挣扎的小悦悦,很多人流泪了,我们的心流血了。
二、构思点拨
5年前一起彭宇案让国人对过马路扶老人的美德心生胆怯,今年6月卫生部公布的《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提出:不要急于扶起,要分情况进行处理。过马路扶起一位需要帮助的人只是举手之劳,如今却成了一桩桩道德缺失的事例。
我们习惯了在熟人社会怎么生存,怎么“守望互助”,怎么“远亲不如近邻””但却不习惯在陌生人社会、在陌生人面前掏出爱心,传递爱心,我们学会的是要“明哲保身”……遥想当年,雷锋叔叔帮助过那么多人,从不担心会被冤枉,他也从未被冤枉过。每一次,他和他帮助过的人都很愉悦,依依惜别,鱼水情深,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风气!如今,我们甚至不敢伸手搀扶一下摔倒的老人。
佛山小悦悦事件,18位冷士的无情与冷漠,刺痛了亿万国人的心,民众的耻辱感被强力地唤醒,中国人对道德的反思达到了空前的高潮,我们并不冷漠,我们仍然会有很多的人愿意去扶起过马路时需要帮助的人。就在小悦悦离世的那个月,24岁的刁娜在下班途中救起了一位倒在血泊中的女孩,但她也被飞驰而过的汽车撞断了小腿。她说:“一条腿换来了一条命,我只是希望小悦悦的悲剧不要重演。”
结语: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南京彭宇、天津许云鹤、小悦悦等社会热点事件简介》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京彭宇、天津许云鹤、小悦悦等社会热点事件简介》优秀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写《南京彭宇、天津许云鹤、小悦悦等社会热点事件简介》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