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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作文 知己难得,知音难觅,人生得一知己,足以慰风尘文案

2019-03-13 高三作文 类别:写人 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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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作文  知己难得,知音难觅,人生得一知己,足以慰风尘文案

知己作文 知己难得,知音难觅,人生得一知己,足以慰风尘文案:

我和王雪茄,是知己。她跟我好了7年,从我那儿接收了不少唠叨,我跟她好了7年,从她那儿解决了不少的温饱。虽然同是得利,但我坚信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今天,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好青年,精神自然比物质来得更重要,所以算起来还是我亏了。但是吃亏是福,而且我们是知己,我也不计较那些,心甘情愿的继续向王雪茄灌输我所谓的“精神食粮”,然后心安理得的跟着她混吃混喝。
由于彼此认识的时间太长,所以我几乎已经失去了关于王雪茄那张老脸是否好看的判断能力,就像一个最喜欢吃肥肉的人,连着吃得多了也会腻,况且这坨“肥肉”我一吃就是七个年头。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王雪茄比较具有生物的潜质,所以进化程度比我快得多,大抵只要她不说话看起来还就是一有模有样的姑娘,这点我确实没法比,终究是先天受限,长得不好看不能怪我不是?可是她要忍不住开了口,这内涵就实在不是和我处在一个档次。有时我想如果不是好在这七年来受到我这样高内涵水平的人的耳濡目染,这姑娘多半也就毁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个词儿上了。
我这人生来就很安宁,二战打完了,三战又还遥遥无期,而且我是个俗人,不懂得居安思危,所以养成了懒散的性格,不愠不火,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唯一的疙瘩就结在王雪茄身上。大家都知道社会主义发展到现在,贫富差距还是存在的,这我明白,可我不明白的是中国13亿人口,干嘛这差距非得体现在我们身上?要命的是还要体现得如此明显。
王雪茄这姑娘挺烦的,除了我这样的好人估计没人受得了她。正是如此,所以她妈妈也怕了她,带着她爹牵着她弟,躲到成都去了,留下她一个人在仁寿继续祸害善良忠厚的仁寿人民。而我则不一样,从小就得大把大把的小红花,讨人喜欢得不得了,所以我老妈舍不得我,也带着我爹牵着我哥,从龙马搬到了仁寿,整天就像一黑猫警长的粘着我,搞得我想去慰藉一下被王雪茄祸害的仁寿人民的机会都没有。每当我从一个地方经过,总有那么多含着泪的人留在我的身后“依依不舍”。王雪茄说那都是被我给揍哭的,我明白那是她的嫉妒。所以我心宽体胖,不生气。
这样的结果便是我每天只能领到一些没有金线的毛票。早上去买馒头也要数上五张。而王雪茄却可以领月票,而且比我这种现场支付高档得多。钱的面积比我的大不说,颜色也红扑扑的好看,而你看到过我用钱的话,就会知道,我那些钱都是清一色的灰,就像我暗无天日的生活。更过分的是她的钱有金线,而我之前说过我的却没有。她早上也买馒头,一张却可以换别人50张,老板不但不生气还会对她笑得花枝乱颤,却从来没对我憋过一下嘴角。
别以为我笨,我曾经有想过趁她睡着时偷走她的那张小绿卡的,可是那姑娘太过葛朗台了,把卡藏到了不知名之处,我找不到,初步估计她是含在嘴里的。这样一想,我顿时就觉得那姑娘真是一大变态。
我顶喜欢王雪茄的姓,真的。和我要好的还有几个人,比如李琳,我便叫她小李子;吴丽艳我便叫她老吴。可是王雪茄姓王,总不能叫小王子吧!思来想去,除了王八蛋就属王麻子最顺口,于是也乐得这么叫她,王麻子王麻子,别以为不雅,这叫通俗,“通俗”,懂么?可是那王麻子大概不喜欢我这么亲切地称呼她,可是她也没有办法。想报复我吧,比如叫小辜子,小辜,辜辜,大辜,老辜,“辜”同“姑”,怎么叫都是我占便宜,所以,不管她情不情愿,还得叫我辜妤洁。嘿嘿,现在我才知道,姓辜真的挺好的,天生具有优越性!若是大家也喜欢,索性也就改了姓辜吧!我是不介意的,真的哦!
高三开始时,王雪茄从学校搬了出来,成了我的邻居,从此以后便开始了和我天天“登高”的命运。我们天天这样“锻炼”全都是拜我妈所赐,她老人家眼光也实在不怎么样,一眼就瞄准了天梯之上,还经常洋洋得意地跟我炫耀我长得这么有肉感全是她的功劳,天然锻炼有什么不好?当初就是因为她目光太远大才选了这么一个好地方。可是再怎么聪明也是60年代的人啊,懂得“站得高看得远”却不知道“高处不胜寒”的道理。幸好我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长得还是聪明伶俐,否则共产主义的建设多半也是无望了。
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王雪茄的美色我无福消受,可是她的方便面我是消受得起的。我学了这么多年的英语唯一懂得的单词就是一个“hungry”,每天吃得贼多,弄得我妈神经兮兮的对我说超市的米价又涨了。言下之意自然明了,就是叫我少吃点儿。我是一孝顺女,所以为了转移我家的经济危机,我每天晚上便敲着碗到王雪茄那儿讨面吃,有时还会恬不知耻地向她透露我最喜欢吃的面是今野拉面,之后还补上一句:一元二毛的,不是很贵。于是第二天晚上我呼啦啦的大碗里就会流动着带有王妈妈血汗的今野拉面。
我说过我性格懒散,所以早上总是赖床不起,连我的闹钟的海军进行曲也闹不醒我。可是,王雪茄那姑娘挺勤奋的,每天早上很早就起来,所以她每天都会来叫我的门。一般情况下,我妈每天叫我一次,她叫我两次,在某种意义上说她更像我妈。有时侯我想若干年以后,她要是嫁了人,全家人都会给她训练得雷厉风行不可。
前段时间,王雪茄因为不般回学校寝室的事和她的班主任闹了矛盾,她说快把辜老师给气死了,我当时就想对她说这是你情我愿才能办好的事,他爱生气是他自愿的,碍不上你。可是我没说,估计结果便是我非被那姑娘给一脚踹死不可。那家伙,可不是一般的凶残啊。
王雪茄也是我写的小说的第一个读者,不知道这是不是不是她的不幸,依我看来她是幸运的。毕竟小说能写成我这样的人,这个世上已经不多了。所以我希望她能继续“幸运”下去,直到气死为止。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不得不忍痛搁笔,因为我必须睡了,否则明天早上又得听她在我门外东猪一般抓狂的嚎叫,那实在很难听,真的。就此停笔。

知己作文 知己难得,知音难觅,人生得一知己,足以慰风尘文案:

“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此生当同怀视之。”鲁迅先生如是说。
两千年前,伯牙与子期将知己演绎得淋漓尽致,令后辈汗颜。纷纷效仿,但有几人垂史?
知己,不仅仅是“知道自己”同样应该“自己知道”我渴望在茫茫人海中寻找知己,同奏高山流水,一起剪烛西窗,共话桑麻。风雨中同舟共济,艰难处携手同行。不再惧怕风雨兼程,不再独庆胜利硕果。一路有知己的陪伴,何时何地不再孤独。
但是,知己在开始时不会做挖井人,只有当你暴露在外面的东西打动他时,他才会继续着;否则,你心里的东西只能发霉。
可看看我,我都给别人了些什么?冷漠!我总是将自己的心包裹地很严,决不轻易把内心暴露给别人,我怕受到伤害。有位朋友说,孤独总比受伤好。的确!有些伤痛很难愈合。于是我选择孤独地行走。
但我很幸运,在黑色高三时遇到一位知己,她懂我的心,不论何时都与我并肩作战。我有心事就向她说,她陪我做过了人生中最艰难的一段路。她长我十七天,我一直把她当姐姐,一些憋在心里很久的话终于出来晒晒太阳了,感觉很清爽。
离别将至,各奔东西,但她答应我永远做我的姐姐,呵护我的心,即便世界上没人理我,她也支持我。有此知己,此生何憾?
知己已有,一生经营!

知己作文 知己难得,知音难觅,人生得一知己,足以慰风尘文案:

人海沧桑,形色匆匆的是人群,坚硬冰冷的是人心。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了的是你,看见的是自己。
所谓“知己”,正是知己,知人知面知心,更重要的是他让你知道了解了自己。
如阮嗣宗之于嵇康。是朋友,便打铁农耕隐于竹林之中,饮酒作诗,又是一年光阴飞逝。嵇康是怎样放荡不羁之人,嗣宗像是一面明镜,收纳了其光辉再反射至琴弦上,这才有了千古绝唱《广陵散》。如魏征之于唐太宗,名曰君臣,实为知己,亏得臣之明谏直言,亏得君之宽明大度,幸得开名贞观盛世,至得太宗皇帝悲叹:“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
一个知己,便是一鉴铜镜,反映你的好你的坏你的细致入微你的蛮横无理。你的一切,你从未看到的自己的得与失,都在他那里,明晰无比。
“我要画下一只孤独的树熊,它坐在维多利亚的丛林里,它什么都没有,只有一颗浆果的梦,和一双很大的眼睛。”写下这样灵动句子的人,却在异国他乡用一把西餐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顾城,这个活在自己城堡里的童话诗人,用他那些灵动活跃的诗句照见了许多人将要湮灭的本心,却从未召见过自己。他的孤独刻在那颗浆果的梦里,和他纯净的镜面上,却没能在遇见另一面镜子。
一如历史尘埃中的独裁者,没有知己的人,他们生前伟大,却不肯相信任何人,他们终只能是记录在书页中的孤傲镜子。没人知道镜面下是一颗自负狂傲却又形单影只的心。
知己,是一面公正无私却又忍不住偏向你的镜子。他真实地反映你的一切,却又在你难过时止不住安慰你,在你孤单时放不下陪伴你,在你失意时停不了鼓励你。
这,便是知己,我们于千万人之中邂逅的那面镜子。我们于千万人之中看见的另一个自己,正在他们的眼睛里对我们微笑。倘若没有了知己的存在,我们该和谁去击掌欢呼,我们该同谁相视一笑,我们该怎样才能看到一个更完整的自己?
杜拉斯在晚年时曾这样描述那位中国男人:“他固然是曾经的情人,不过他更像一面镜子,让我看到十几岁时的自己,美丽却又愚蠢。”说完,她悠闲得吐烟圈,满脸的怀念。
这便可谓“知己”吧。不论是十年之交还是一面之缘,于人山人海中寻得那面与你心灵相交的镜子,此生,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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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那心灵的神秘的结合者,生活的美化者,社会的巩固者,是千百年来诗人、文人赞美的对象。
有的友谊是属于知己的。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阿方,便是我的知己。阿方,是我对他的称谓,也算是个绰号吧,他这个人很大度,为人很随和,这是我所比不上的。
阿方与我都很喜好文学,和他在一起,总有说不尽的话语,道不尽的言论,与他相识似乎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触,初次见面就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也许真是一种缘吧。爱好上的志同道合,便使我们成了彼此的知己。
他很爱看书,知道的也很多,我不时的有些问题请教他,他总是风趣的一一为我解答我心中的困惑。有时他也会找些写作上的问题与我讨论。每一次的交流都会使我们的友谊更加深厚,我们彼此帮助,共同进步。
他很喜欢文学,自诩为天才,以至于他的语文成绩好,其他科目也就是一般般啦,大概是天才都有这种通病吧。老师曾经不止一次苦口婆心的告诉他不要偏科,但他却似乎其他科目有种反感,上课时总是无精打采像丢了魂似的。老师也不止一次的k他,可他还是像原来一样,把老师的话当做耳旁风。
我和他虽然有共同的爱好,但在所欣赏的历史人物上,却截然不同,我很崇拜项羽,而他却更敬重刘邦,有时还会互斥起来。大约是去年冬天吧,在一节历史课上,老师讲到了楚汉之争,自然谈到了刘邦和项羽。在老师的讲课过后,我便和他又扯上了刘项之争。谁是谁非,谁对谁错自然只有自己知道。他干咳两声,便开始了美誉刘邦,批判项羽言论,说:“刘邦的大度与项羽的心胸狭隘形成鲜明的对比;刘邦虽曾败于项羽几十次,但毫不气馁,垓下四面楚歌,不就让那自高自傲的项羽溃不成军么?本可以走,却要留下来牺牲,这不明摆着他是个白痴么?”我一听立刻火冒三丈,气的吹胡子瞪眼,不甘示弱的反驳道:“项王是个有情有义的英雄。鸿门宴不杀他那是项王对他的大善;不过江东那是无言以对江东父老,是他灵魂的驱使;那刘邦小贼是个小贼,把楚军的思乡之情变作赢取胜利肮脏的筹码;拿自己的妻子当做逃命的挡箭牌。”关于楚汉之争这个问题,关于刘项这两个人,我们几乎天天,时时刻刻,分分秒秒都在争论,但是也不肯让一步。大概项王和高祖也想不到,数千年后,还会有我们两个无名小辈为他们在这喋喋不休的争论吧。我和阿方进行了许多次关于刘项的争论,但这种争论并未影响我和阿方间的友谊,反而使我们之间的友情有了更加坚固的基石。
琴棋书画,我和阿方占了两样。这书说完了,咱就来说说棋。
“这下棋呀,可以修身养性,陶冶情操,舒筋活血;有病下棋治病,没病下棋健身……”阿方又在那里说那下棋的好处。我不耐烦的打断了他的话,向他挑衅道:“你是否敢于老夫苦战三天三夜,来一决高下,pkpk呀?”我似乎是胸有成竹,他不慌不忙的摆好象棋,等着我去应战。我漫步走去,还在自吹自擂,夸下海口要杀他个片甲不留。人生如棋局,阿方可真是真人不露相,一个“当头炮”,让我大吃一惊;又一个“闭马温”,让我的嘴张成了“o”型:紧接着,一个“闷宫”,让我大白天竟看见了流星;这样被他三下五除二的收拾了。我像一滩烂泥似的瘫在椅子上,被他那行云流水似的阵势吓得目瞪口呆,精神恍惚,刚才神采飞扬,趾高气昂的神态,早已飞到了九霄云外。只好灰溜溜的抱头鼠窜了。
阿方,他自称“洒家”,他的文章也如“洒”一般舒畅,但不空虚,也不乏幽默。他也很爱唱歌,嗓音的一丝沙哑透着一丝深沉严肃,他最爱唱《水手》,唱的很好,像郑智化唱的,听起来很愉快。
岁月如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真是天妒知己呀,与他有其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他转学了,我们之间一学期的缘分尽了。
他走了
也许今后在也听不到他的歌声;再也不会有我和他关于刘项间的争论;再也不会有我和他在一起高谈阔论文学的岁月;再也见不到他那行云流水的棋盘。
他走了
对某些老师来说,走的只是一个几门功课不及格的班级累赘;对某写同学而言,走的只不过是一个随和的朋友。而对我来说,走的那是一个知己,一个志同道合.志趣相投的弟兄。
秋是萧瑟的,冬是凄凉的;春,是沉默的。感伤之际,不禁吟诗一首,纪念那逝去的知己岁月;
往事如烟
能留几许在心间
月儿注定
我要和斜阳话别
岁月如水
何时能不说再见
苍天注定
你要和我诀别


结语: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知己》作文,希望在写《知己》上能够帮助到大家,让大家都能写好《知己》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