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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故乡》有感作文 读故乡有感400字作文文案

2019-03-10 高三作文 类别:读后感 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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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故乡》有感作文 读故乡有感400字作文文案:

初次读《故乡》,是在初三的时候,在九年级的语文课本里。那时的感触极浅,只是简单地想:鲁迅先生爱故乡,写《故乡》来回味旧事罢了,像《社戏》一样。而三年后的今日,再次翻开那老旧泛黄的书页读起《故乡》,初读时的浅易已经完全转变成另一番浓稠的苦滋味浸透着心灵。
先生冒着严寒,从二千那余里之外的异地赶回到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表面上是买家具告别老屋,但内部的动力应是向一些旧人和旧事挥别。提到故乡,最让人难忘的的莫过于那纯真美好的童年时光;而说到童年,就要拉出润土以及与润土相处的有趣往事来。对与润土的过去的细致描写,是文章的前奏,为后文的内容埋下了对比的对像;而对“圆规”杨二嫂的描写不过是为了显露社会关系而按排的一个插曲,且不重点议论。后来先生又安排与润土见面依然是细腻描写,与前文的童趣记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俊秀敏捷的美少年,变成庸肿膨胀的老莽夫;当儿时亲密无间的好伙伴变成了等级不同的主子与仆人;当原本想表达的情感被一曾厚厚的障壁隔开而被迫无奈地遵从规距去流露另一些情感,那是真正的叫人心痛,对于润土是悲哀,对于先生则是莫大的的悲凉与苦楚。这样的对比更显易地揭出了社会风貌:思想观念、生活环境、地位的不同导致人与人等级与精神上的分层与隔膜。
文章的最后有一个细节:在启程永离故乡的时候,先生的侄子宏儿看着船窗外渐渐模糊的风景很舍不得地问先生“何时再回来?”,因为润土的五儿子水生约他去家里玩。先生有些惘然。之后,夜晚,待母亲和宏儿都睡着了,先生躺着,听着船底潺潺的水声难以入眠,从而忍痛为后代祁愿......到这里,我内心的苦与先生的苦汇合了。我想先生是略有几分敏感的,那一刻先生心中应该是莫大的无以名状的辛酸与苦闷,无人理解与分担,唯有用尖锐的笔将之付诸纸间,才能渐渐平息淤集的闷气,愈合内心的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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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
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
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黄巾军、白莲教、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这又是怎样不幸!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拜神!?拜神又有何用?!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
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角色。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第一次读“阿呀阿呀……”的时候,差点笑翻。鲁迅这货绝对不是人民艺术家,起码余秋雨、巴金、冰心这些艺术家们绝不会用这样的笔调,用个“哼哼”就已经翻了天,他们绝不让这样的“阿呀阿呀”进入他们的生活。他们甚至要对鲁迅竖起人民艺术的中指。让我怎么说呢?他们把鲁迅的东西割掉了,我相信鲁迅一定不会认为自己的东西仅仅只有《故乡》那么长。而杨二嫂作为鲁迅“冷酷形象”的一大败笔,她绝不是只是一个笑话,她还是个符号,代表了无数市井小民。或许她唯利是图造谣生事,但在文中鲁迅并没有呵斥她,也没有对她说:“杨二嫂,你不能这样,你要讲八荣八耻,你要五讲四美……。”为什么?或许在鲁迅看来,市井小民就是如此,不杀人放火,不陷害他人。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攮攮皆为利往。我们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圣。贪点小便宜,嚼点小舌头,又何妨?这才是真正的世俗。因此杨二嫂会一直存在,对于这种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
而《故乡》中最大的悲剧,莫过于失去故乡这个美好地方的“我”。其实故乡没变,变得只是“我”心中的一些观念罢了。
《故乡》
以前一直以“太深了”,“难懂”之类的借口不看鲁迅等文学大师的作品,从未想过要借以阅览一番。当我们今天学到《少年闰土》这一课的时候,陈老师把鲁迅的原小说《故乡》读了一遍。这使我们感触颇深。如果单单只是《少年闰土》的话,恐怕我们还只能理解到鲁迅和他的伙伴不及闰土见多识广这一方面,可是当听了《故乡》全文之后,鲁迅想要表达的意思,我们也能理解七八分了。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
个人认为,《祝福》是鲁迅写得最好的小说。他用“我”的眼光,把祥林嫂这个人物活生生地表现出来,把世态的苍凉,封建社会的黑暗暴露无遗。无论是从选事,还是从写作方法上来看,《祝福》都是一篇非常好的文章。
在我看《祝福》以前,我一直以为,鲁迅只是一个思想前卫,语言犀利的作家。他的出名只是因为他的杂文和他的思想,但是在看了《祝福》后,我对他的看法改观,觉得他是一个凭着真本事而屹立在中国文坛上的。《祝福》一开始用一种很悲凉的手法渲染气氛,写那满天飘舞的雪花,让人们满目疮痍,感到荒凉和痛苦。然后鲁迅慢慢地用祥林嫂的死引出她的一生的悲剧。鲁迅的叙述很自然,把祥林嫂由逃走——打工——被绑走——再嫁——失夫失儿子——再打工——遭唾弃这些遭遇很完整地表达出来,没有丝毫的拘束。鲁迅没有在文中对祥林嫂表示同情,但是却能在叙述中紧紧地抓住读者的心,使大家同情祥林嫂,这表现他的深刻的文学造诣,我想这种文章写作方法是我们最难学习但是又是最需要学习的。
我觉得文章最精彩之处是文章的题目“祝福”,文章为什么不叫“祥林嫂之死”呢?文章写的是悲剧,但是却用了一个很有希望的题目,这正是鲁迅最高明的地方,简单的“祝福”两个字,把悲愤和希望都表现出来,引人深省。
文章是表现生活的。而鲁迅的《祝福》是揭示生活,把当时的社会的黑暗愚昧展示给读者。祥林嫂第二个丈夫死了后,她回到鲁家打工,主人并没有关心她,而是在意她的表现比不上以前了,而且还认为她是个克星,在祭祀的时候不让她碰供品。祥林嫂用自己一年的工资去捐了条门槛,但是却仍然没有法子改变大家对她的看法,而她自己也过不了自己一关,迅速衰老,自己首先在精神上把自己杀死了。祥林嫂死在大年夜,但是却没有人把她当人看待,只是说她死的不是时候。我看完这篇文章时,觉得很压抑,好像要把那愚昧的社会推翻才能松一口气似的,我想,这就是鲁迅的精神力量吧。鲁迅用笔和黑暗作斗争,用文章来解放人们的思想,鲁迅堪称中国精神领域界的教父。鲁迅在文章中设计了一个麻木的祥林嫂,当她在面对别人的嬉笑时,眼睛呆呆地望着前方。我想,这也表达了鲁迅那当他面对愚弱的国人时,“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无奈吧。
屈原曾经反复这样吟诵:“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我想鲁迅在这文章中表达的也是这样的一种无奈。这种无奈是矛盾的,深深的折磨着他的灵魂,对于这样的灵魂,我是同情他的。
有人说,鲁迅已经离我们远去,我不这样认为,因为仅仅就是从《祝福》上面说来,鲁迅还是离我们很近的。离我们远的只是那封建社会和那愚昧的人们。
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情节曲折,叙事过程有一定的起伏感,体现了情节的曲线美,引人入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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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城市的璀璨灯火,告别城市的车水马龙,回到故乡,便对“景是故乡美,月是故乡明”有了更深的感悟。品得诗中意,闻得景中情,那是再好不过了。
世事浮沉,亦如四季更替,看似无痕,却有规律可循。故乡之景,让人放松,虽不繁华,但恬静,自有一番情致。春的生机勃勃,夏的如火激情,秋的金色喜悦,冬的万籁俱静。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故乡既有美景,亦有美食。各季美景,自有特色;各季美食,自有变化,可谓养眼又养胃,还养心。
对城市的迷恋和对乡村的眷恋,始终在人们心中纠结。许多人每天都在触摸城市,过着快节奏的生活。诚然,城市给了他们梦想,给了他们名誉,给了他们灯红酒绿的物质享受。然而,当他们疲惫倦怠时,总是向往着乡村,希望能回归那原始而质朴的一切。他们相信,乡村能给他们贴近大地的安全感,在那里,有小桥流水,炊烟人家,有古道西风,寂静暖景,还有徐徐清风,蛙声蝉鸣……
白居易诗云:“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乡村的早春景象令人迷醉。春回大地,万物勃发,嫩芽冲破顽石,向世界宣告自己的梦想。暖风拂柳,柳桩冒出新芽,告诉你生命的强大。待二月春风起,百花齐放,万紫千红,争奇斗艳,一派春夏盎然。虽足不出户,却早已陶醉在春暖花开的美景之中。
俗语道:“一年之计在于春。”春耕,便是这一季最为重要的事情了。农人们种下一粒粒希望,劳累却又充满期待,他们以一季的播种告诉世人:一日之计在于晨。切不可荒废时日,虚度光阴。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这便是炎炎夏日的一番情致了。自立夏始,雨水便多了起来,炎炎烈日之下,城市的孩子有空调、游泳馆,乡村的孩子则下河戏水,摸鱼捉虾,自得其乐。当然,这个季节已经微熟的果子便遭了孩童的“毒手”赤裸裸成了他们的囊中之物。吃过晚饭,一把躺椅,一壶老茶,在这慵懒的季节里,一边叹着暑气袭人,一边又享受这一刻的恬静,赏山赏水赏风景。
“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故乡的秋天,喜悦是真实的,厚重的,金黄的稻田,丰硕的果实,这是一年辛苦劳作的结果,是一年期盼的回报。喜悦过后,便是对下一年的期待和对年节的盼望。当然,这个季节也平添了几许思念的味道,“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的感伤也是有的。一边为冬做好充足的准备,一边对下一年的春满怀希望,这便是乡村的秋了吧!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故乡的冬天是素净的,银装素裹,自也妖娆。这白茫茫的一片,便是孩子们的天堂,打雪仗,堆雪人,在雪地上捉鸟……即便寒冷,亦是欢声笑语一片。“未若柳絮因风起。”这是雪景的诗意啊!虽是寒冬,却有着春一般的境界,实在让人惊羡不已。
“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流浪。”无论是在外求学的学子,还是外出打工的后生,心里都留有一块精神的栖息地,那便是故乡。故乡于你,永远是一份心灵的慰藉。
愿穿梭在人群中的每一个人,都知道自己来自哪里,去往何处。愿芸芸众生,都情有所依,心有所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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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读《故乡》有感》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读《故乡》有感》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故乡》有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在写《读《故乡》有感》上帮助到大家